最近,因為新疆疫情的緣故,很多詢問新疆的行政區劃為什麼那麼奇怪,存在大量的“地區”這一行政體系?且有些相互之間還存在著複雜的關係。鑑於此,都護覺得有必要將這個問題做一個小小的普及。
如果翻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就會看到《憲法》對行政區劃的規定:
第三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區域劃分如下:
(一)全國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
(二)省、自治區分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
(三)縣、自治縣分為鄉、民族鄉、鎮。
直轄市和較大的市分為區、縣。自治州分為縣、自治縣、市。
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憲法》規定很明確,中國行政區劃,一般情況下是三級體系的,也就是省——縣——鄉。在民族自治地方,則在省和縣之間加了一個“自治州”,但屬於特例。換言之,按照《憲法》規定,中國的行政區劃,省是直接管轄縣的。
但是,一個省是很大的,一般都有幾十甚至上百個縣,在建國初期的那種交通、資訊條件下,省是不可能直接管理到每一個縣的。那怎麼辦呢?
於是,省政府就把全省劃分為若干大的區域,每個區域有若干縣,再派出一個機構到該區域代表省政府來進行管理,這個區域就叫做“地區”,這個被省政府派出去、代表省政府進行管理的機構,就叫做“地區行政公署”,簡稱“行署”,其行政首腦就叫做“地區行政公署專員”,地區也有黨委,其書記就叫做“地委書記”。
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以及本世紀初期,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特別是行政區劃改革的推進,東中部省份大批行政公署撤銷,建立地級市。目前,行政公署主要集中在新疆、西藏、黑龍江等發展相對滯後的省份,如西藏阿里地區、黑龍江大興安嶺地區,共7個地區,而新疆獨佔5個,即和田地區、喀什地區、阿克蘇地區、塔城地區以及阿勒泰地區,都尚未撤銷行政公署。
新疆行政區劃圖
地區行署和地級市有什麼區別?
地級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級行政區劃之一。1982年,中共中央51號檔案中向全國發出了改革地區體制、實行市管縣體制的指示。當年先在江蘇試點,1983年開始在全國試行,開啟了市管縣的浪潮。從這時開始,全國各地的地區紛紛撤地建市,這就所謂的“地級市”。
地級市、自治州、地區和盟是目前我國平級的行政區劃。地級市在流程上人財事等重要事務上,都是需要人大透過的。
而地區行政公署則不同,地區行政公署不是地方上的完整行政單位,在法理上,它是上級政府的派出機構。地區行署不設定人大常務委員會,而是設上一級人大委員會的XX地區人大工作委員會;同樣的也不設政協,而是設立上一級政協的XX地區政協工作委員會。區別在於,地級市的各級主要負責人需要由人大委員會選舉和批准才能任職;而地區行署的各級負責人都僅需上級黨委政府任命即可。
從這個組織形式上來說,地區行署是脫水版無碼導演剪輯版的地級市;它充分體現了黨對地方的領導。
作為一級政府兩個最重要的權力:財政權和人事權,行署是沒有的。但是,在現實中由於現在行署的權力越來越大,現在的一些行署設立了財政局和人事局,換言之已經實際上擁有了這兩項權力,但這種情況並沒有上升到法律層面。
撤地改市程序加快
隨著社會經濟發展,輻射和帶動能力更強的地級市更能適應發展需求,撤地設市成為必然趨勢,撤地設市不斷被提上日程。
近年來,全國撤地設市程序明顯加快。體現在新疆:
2015年4月12日,國務院批准吐魯番地區撤地設市,吐魯番成為新疆首個撤銷地區建制設立的地級市。撤銷吐魯番(縣級)市建制改設為高昌區,轄一區兩縣,即高昌區、鄯善縣和托克遜縣。
2016年2月18日,哈密正式撤地設市,絲綢之路經濟帶沿線誕生最年輕的城市。下轄一區兩縣,即伊州區,伊吾縣和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
為什麼要撤地設市?
撤地設市後,可有效提升行政效率、簡化辦事流程。不可否認,先前受到人才、管理等多方面因素影響,導致地區客觀存在資源利用不夠充分、層級多且手續複雜等問題。撤地設市後,地級市直接管理區、縣,相應審批手續就將有所減少,效率也會更高,中心城市的集聚效應和輻射功能亦會隨之大大增加,最終帶動所屬各區縣實現快速發展。
撤地設市對於民生改善而言,有著事半功倍之效。一個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地區撤地設市後將在稅收方面擁有更大的空間,由此用於改善民生的投入也將相應增加。再加上撤地設市之後地方還將在招商引資工作中具有更大的能量,更有利於民生改善。
地區撤地設市之後,城市建設水平和管理服務能力也將提升一個檔次。這是因為,隨著城市級別的提升,地區在爭取政策支援及重大基礎設施佈局方面的機會都將大大增加,不但可以享受國家對地級市在工業發展、城市基礎建設等方面的相應政策,還可以增強與周邊城市的溝通能力,推動以工業、物流和交通運輸等為主體的城市經濟迅速發展。
撤地設市有利於有機整合資源、最佳化組織架構。地區撤地設市後將重新選舉產生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並按照法律程式選舉產生黨委、人大、政府和政協領導班子,如此必將有效健全完善地方社會治理機構並加強基層政權建設。
下一個撤地設市的地區是哪個?
地區行署是歷史產物,要完成撤地設市,須具備一定的條件,就是經濟規模和人口因素,此外,還有地理位置、人口密度、中心城鎮規模等因素,也是撤地設市的輔助條件。因此,沒有完成撤地設市,傳統上被認為是不滿足上述一個或幾個條件。
所以,新疆還有5個地區沒有“撤地建市”,究其原因,無外乎以下幾個:
一是地盤太大;二是人口不夠;三是經濟不夠發達。當然,新疆地盤太大,人口分散是主要原因。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城市規模的擴大,新疆也必將緊跟趨勢,進一步推動“撤地建市”行政區劃改革,下一個“撤地建市”的地區是哪個?大家不妨猜猜,歡迎評論區留言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