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清時期,官員制度大致可分為“九品十八級”,品級除了代表官職的高低以外,還代表著收入的高低。
知縣作為一名國家的基層官員,自秦漢時期開始,就成為了官員制度中不可缺少的一份子。秦始皇統一中國後,便廢棄的原有的分封制,郡縣制自此走上了歷史的舞臺。
後漢承秦制,這項制度便被繼承了下來,即便是到今天,依舊能夠看到郡縣制的影子。知縣作為一方的行政長官,對於國家的建設與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因此,知縣的選拔依舊馬虎不得,不少關鍵位置的地方長官,皇帝都要親自選拔派人前去管理。
後隋朝開科舉,科舉考試成為了選拔官員的有效途徑,但要想當縣長,同樣不容易。按照科舉制的規則,只要是獲得了舉人的功名之後,便有資格當知縣。
但也僅僅是獲得了資格而已。在清朝時期,獲得了舉人的功名之後,便具備了當官的資格,在這種情況下就出現了“僧多粥少”的情況,畢竟縣令的官職就那麼幾個。
如此一來,這些具有資格的舉人,就只能等著前任退休或者升遷,空出職位來才有機會上位。
如此一來,不少舉人為了讓自己能夠機會大一些,便在等待分配時接著往上考取“進士”。
因此在很多時候,知縣都是由“進士”來擔任,只有那些窮鄉僻壤,舉人才有機會直接上位。那麼問題來了,月俸祿不足5兩的職位,為何這麼多人爭?他們靠什麼養家餬口?
知縣收入如何
按照史料記載,七品知縣的年薪大約為45兩白銀,摺合月薪3.75兩白銀。除了錢之外,朝廷每年還要發給他們2700斤大米。
摺合到每天來說,知縣一家老小的日開支不得大於0.125兩,也就是125文錢。康熙到乾隆年間,根據《清會典》記載,10文錢就可以買1升優質大米,摺合到現在也就是1斤半。
125文錢可以購買12.5升大米即18.75斤,再加上2700斤大米平均下來是7.4斤。兩者加起來合計優質大米26.15斤。
按照現在的市場價,優質大米大約3塊錢一斤,縣令每天工資摺合人民幣78.45元。
在這種情況下,朝廷分的大米僅僅是滿足溫飽問題,在影視作品中,一些清官能夠窮得叮噹響,看來也並不誇張。
但是,並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歡過這種苦日子,畢竟,千里當官不為財的人實在是太少了。
據記載,在康熙時期,就有官員向皇帝進言,大意是說收入太少了,這一家人的開銷加上馬匹的吃喝,一月的工資一週多就花沒了。
因此,不少人為了生活,就只能去搞點“副業”,畢竟日子還是要過的。
康熙時期無官不貪,雍正“高薪養廉”
康熙也知道官員過得苦,天下無官不貪,康熙也只是睜隻眼閉隻眼。畢竟,既然朝廷沒辦法給官員足夠的俸祿,那就只能讓他們自己去解決。
但雍正作為大清歷史上最勤勉的皇帝,決定要改變這個現象。要想官員有氣節,能夠維持朝廷的尊嚴,就不能讓官員餓肚子。
雍正想出的辦法,那就是設立“養廉銀”。
公元1723年,“養廉銀”制度開始實施,目的就是告訴官員,做一個好官,朝廷不會虧待你,朝廷不會讓任何一個好官餓肚子。
“因官吏貪贓,時有所聞,特設此名,欲其顧名思義,勉為廉吏也”。
養廉銀並不是從國庫出,而是來自於地方的稅賦等,富庶的地方“養廉銀”就多一些,這類似於給官員一個績效獎金。
七品知縣的養廉銀有多少
根據史書記載,清朝時期,一個七品知縣的養廉銀平均下來大致有1200兩,按照上文的演算法來計算換算可得:
1兩銀子可兌換1000文,10文錢可以買大約1.5斤大米,也就是1兩銀子可以購買150斤大米。按照市場價3元一斤來計算的話,1兩銀子可以摺合450元。
1200兩紋銀摺合人民幣54萬元,如此一來,知縣一家老小的生活可以得到極大的保障。而且這還不算當地資源對於知縣的傾斜政策。
如果知縣每天不大吃大喝,不娶一堆小老婆,單純過日子肯定是足夠了,這也是雍正設立“養廉銀”的初衷。
朝廷為官員解決一切後顧之憂,官員可以盡心竭力地為朝廷辦事,可謂是雙贏。
除了這些銀子之外,縣衙裡面的其他官員,例如押司,衙役,主薄,這些人自然也要生活。作為縣太爺來說,團隊成員都要生活,因此他們也要去搞一些“副業”。
但最終的拍板簽字的人還是縣太爺,這部分人對於縣太爺的“分成”自然也不在少數。只要是知縣願意,他完全可以靠著這些“基層辦事員”躺賺收益。
所以,即便是當時每月的收益不足5兩,他們也根本不愁一家人的吃喝用度問題。
後記
你以為1200養廉銀就能夠捆住知縣們的手腳嗎?根本就不會。
畢竟知縣是一個地方的最高長官,當地的氏族鄉紳,還有當地那些做生意的人,都需要知縣的照應。
即便是這個知縣不徇私舞弊,在職責範圍之內對於這些人給予一些政策上的傾斜,逢年過節的好處費分分鐘就可達數千兩。
除此之外,還不算平日裡那些交錢辦事的人,封建王朝幾千年發展下來,雖然也都在嚴懲貪腐,但也一直屢禁不止。
因此封建王朝最終走向滅亡也是情理之中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