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土社會和城市社會的差異——《鄉土中國》
作者:陳鑫,莊致揚,李思源,沈釩,楊昕,江東武,林則宏
關鍵詞:文化,血緣,地緣,家庭格局
概要:在費孝通的鄉土中國中,分別闡述了一些鄉土社會的特點以及現代社會的特點,在這些文字的背後,有著鄉土社會和現代社會的差異,本書主要從文化,血緣和地緣,以及家庭格局方面,來論述這兩者的差異。
中華文化博大精深,源遠流長那我們先進入文化差異,由於鄉土社會和現代社會本質上的區別,所以出現了文化上的差異,再現代社會里的城市人看來,鄉下人大致沒有文化水平,正是師說裡所謂的愚人,而在鄉土社會的鄉下人而言,糧食才是本錢,哪管他考什麼大學,在他們心裡覺得在田裡勞作,農田豐收便是他們的幸福,那麼為什麼會出現這截然不同的想法,答案便是他們受教育程度的不同,舉個鄉土中國裡的例子來說“作者疏散在鄉下時,自己同事的孩子被送進了鄉下的小學,在課程上同事的孩子樣樣學的比鄉下的孩子快,成績也比他們好,但這一定說明鄉下的孩子智商低嗎,如果這麼說,在放學回來的路上,作者看到小學生們抓螞蚱,那些聰明又成績好的人,撲來撲去,屢次失敗,而那些鄉下孩子呢,反應靈敏,一撲一得,難道這也說城市不如鄉下嗎”從這個作者舉的例子來看,那就更映照了我們的觀點,像上面的例子還有很多,比如很多像鄉下人不懂得靠右邊行,不懂得怎麼預約訂餐,不懂得怎麼認識看書,甚至是他們面對汽車按喇叭時,都只會嚇一跳而不懂得讓開。這些所謂“愚”的表現,是因為鄉土社會中不存在這些事,自然那裡的人,面對這些新鮮事物時,大多會感到束手無策罷了。
而鄉下人認不認字也可以說是這個道理?在鄉土社會中,當面交流本來就是表達自己意思最直接的方式,而文字也不是為了交流表達嗎?那為何要拋棄直接的方式而採取間接的方式呢?文字的使用確實可以跨越空間時間傳遞資訊,有時確實比語言用處大,所以還是有一兩個的能識字的鄉下人,但大部分鄉下人在日常生活中無需文字,那為何要費盡心思去學習認字呢?甚至是在鄉土社會中,要跨越空間去聯絡別人,都是要翻山越嶺跑去找或叫順路之人捎口信。而時間上更不用說了,有些事我們只靠回憶,而不靠文字記下。比如,採訪一些比較年代較早的事,就問村裡的老人,他們會拿筆記本念給你聽嗎?文化和經驗也一樣,在鄉土社會中,大家都是走一條路,用一個方法,後者只需走前者的路就好,只靠經驗相傳,不靠文字,所以,鄉土社會本質本就不需要文字,那就更不能說,因為他們不認字,就說他們愚了吧?
能產生這樣的差異本質就是鄉土社會的教育差異和現代社會的教育的差異,所以這邊是文化的差異。
人類是一種群居動物,所以重要的便是人際關係,而人際關係是從哪方面體現呢,首先便是親戚關係,那便是血緣,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那麼就有地緣關係社會關係和行為指導是鄉土社會到現代社會的基礎社會基本關係大致分為兩種:血緣關係和地緣關係。血緣的意思是任何人的權利和義務根據親屬關係來決定。(摘自《鄉土中國》p76)而形成的血緣社會,血緣社會是穩定且缺少變動的。血緣社會利用生物新陳代謝和生育來維持社會結構的穩定,從而用生育所發生的社會關係來規定每個人的社會地位。 血緣就是穩定的力量。在穩定的社會中,地緣不過是血緣的投影,不分離的。“生於斯、死於斯”把人和地的因緣固定了。生,也就是血,決定了他的地(摘自《鄉土中國》p77)可見血緣和地緣之間的聯絡密不可分。在自給自足,人口不流動的鄉土社會中,家族這個社群包含著地域的含義……血緣和地緣的合一是社群的原始狀態。(摘自《鄉土中國》p78)親密的血緣關係也在許多方面限制著社會活動。親密的社會群體中,“人情”來來往往,維持人與人的相互合作。但社會生活越加發達,只靠“人情”也不在容易維持人與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平衡。人們產生了契約關係,使得人們不再過多感情用事,而是冷靜考量,由理性支配人們活動。從血緣結合轉變到地緣結合是社會性質的轉變。(摘自《鄉土中國》p83)血緣關係和地緣關係的轉變,為鄉土社會轉變到現代社會奠定了重要基礎。 在鄉土社會中人可以靠慾望去行事,但在現代社會中並不能作為人們行為的指導……從慾望到需要是社會變遷中一個很重要的里程碑……(摘自《鄉土中國》p90)社會變動快,人們原有的文化不能帶來生活上的滿足,從而慾望並不再是最後動機,而是為了生存條件而所造下的動機。社會的變動使得人們把生條件變自覺,而自覺的生存條件,就成了“需要”。 馬斯洛提出了著名的人的需求層次理論,最底層是本能層次,生理的需求。而最高層則是對理想實現,發揮最大潛能的需要,即自我實現的需求。在現代社會里知識即是權利,因為在這種社會里生活的人要要依他們需要去做計劃……鄉土社會是靠經驗的,他們不必計劃,因為時間過程中,自然替他們選擇出一個足以依賴的傳統的生活方案。各人依著慾望去活動就得了(摘自《鄉土中國》p96)人們的行為指導也是鄉土社會和現代社會的一大區別。總而言之,社會關係和人們的行為指導是鄉土社會和現代社會的區別所在,也是鄉土社會轉變到現代社會的關鍵基礎。
在費孝通的文章中,每種人都不是單獨出現的,其中便寫到家庭的格局,以下便是他對家庭的闡述“家庭在西洋是一種界限分明的團體,如果有一位朋友寫信給你說,他將要帶了他的家庭一起來看你,他很知道要和他一同來的是哪幾個人在中國,這句話是含糊得很,特別是在鄉下,屬於鄉土社會的時候,在英美家庭,包括他和他的妻以及未成年的孩子,如果他只和他太太一起來,就不會用家庭在我們中國闔家光臨,雖則常見,但是很少人能說得出這個家究竟應當包括些什麼人” 提到了我們的用字,這個家字可以說最能伸縮自如了,家裡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個人家門可以指叔伯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羅任何要拉入自己的圈子,表示親熱的人物,自家人的範圍因時因地可伸縮大,大到數不清,真是天下可成一家,所以在鄉土社會中 ,經常有人講說有空來家裡做客,喝茶等,其實這句話雙方都知道,只是一句客套話,最後真正去做客的倒是有幾人呢?而在外國的現代社會,也許你只是跟他說一句“Hey men,would you like to come to my home in your free time?”那麼可能當天下午他就帶著他的家人到你家做客,殺你個措手不及,甚至你還不好意思說.I just kidding!而且家庭格局在鄉土社會來說是一個不明確的說法, 為什麼我們這個最基本的社會單位的名詞會這樣不清不楚呢?
在作者看來,卻表示了我們的社會結構,甚至“家庭格局本身和現代社會的家庭格局是不相同的,我們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捆清楚的柴,而且好像是把一塊石頭丟在水面上所發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紋,每個人都是她家庭格局影響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紋所推及的就發生聯絡,每個人在某一時間,某一地點所動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而在現代社會”,在西方的現代社會,他們的圈子就是固定的,而且在現代社會中,如今 房地產的崛起,導致年輕人在以買房為目標,那麼這是的家庭格局就是小家,有四人的,三人的,五人的,但就是不會超過七人八人,因為這是在城市社會,而在鄉土社會,大家可能都是一起在生產,一起在種田,所以勞動力最為重要,那麼這麼多勞動力大多是男人來負擔,所以可能是由兄弟叔侄來組成,而這些男人也有自己的家庭,為了合在一起勞動方便所以就闔家住在一起,就有十幾口人的大家庭出現。在城市社會,大家都是個體工作,不需要去集體生產,交流也只是鄰居的交流,時不時這裡串串門,那裡走一走,但絕對不會出現並家的情況,我們社會中最重要的親屬關係就是這種丟石頭形成同心圓波紋的性質,親屬關係是根據生育和婚姻事實所發生的社會關係,從生育和婚姻所結成的網路可以一直推出去,包括無窮的,過去的,現在的和未來的人物。
“我們俗話裡有一表三千里,就是這個意思,其實三千里也不過只騎廣袤的意思而已,這個網路像個蜘蛛的網,有一箇中心就是自己,我們每個人都有這麼一個親屬關係不出去的,但是沒有一個網所罩住的人是相同的”,所以這邊是屬於鄉土社會的家庭格局,而城市社會總是以一個小個體生活出現在一個城市裡面,這便是鄉土社會和城市社會之間的家庭格局的差異。
在人類社會的不斷演變過程中,有奴隸社會,封建社會,以及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這之間每一個階段都有權力和權利所在,而在鄉土社會和城市社會中普遍存在兩種權力一種是不民主的橫暴權力,一種是民主的同意權力。在這兩種權力之外還有非民主又異於不民主的專制的教化權力。而橫暴權利和同意權力這兩種權力的區別就在於橫暴權利偏重社會衝突方面而同意權利偏重於社會合作方面。人們喜歡權力是因為從權利中得到利益。而權力誘惑人,最主要的應當就是經濟效益。而兩種權力中,橫暴權力與經濟的關係更為緊密。也就是說如果沒有經濟效益,那麼橫暴權力就沒有意義那麼橫暴權力就不易發生。書中有這樣一個例子:甲團體想透過權力統治乙團體以謀得經濟利益,但這樣做得有一個前提就是乙團體可以供給這項利益。一個只有生產他生存必需品的人是沒有資格當奴隸的。所以,農業性的鄉土社會,支撐橫暴權利的基礎不足,這就造成了鄉土社會相比城市社會強暴權力的不足。在同意權力方面,同意權力是分工體系的產物。
分工體系發達,同意權力也會擴大。而在鄉土社會中,個體之間除了自身沒有條件獲取的生活資料外,必要時可以自給自足,這就造成了鄉土社會分工體系的不發達,也就造成了鄉土社會相比城市社會同意權力的不足。接下來再來說說教化權力。教化權力的大小主要在於文化的穩定性。鄉土社會是變化很少的社會,鄉土社會的文化是比較穩定的。用作者的話來說,生活是一套傳統的辦法,很少有新的問題。在這個社會中,教化有著很重要的地位。而在城市社會中,文化是不穩定的。傳統的方法不足以面對城市社會中的瞬息萬變。這個時候,教化權力就縮小了。相比鄉土社會中因為注重教化權力而被注重的長幼秩序,城市社會的教化權力更小,親子關係,師生關係更近。總的來說,鄉土社會在經濟和分工體系上與城市社會的差異,造成了鄉土社會在橫暴權利和同意權力相對於城市社會的不足。而鄉土社會相對城市文化更穩定的文化傳統則讓教化權力在鄉土社會中佔有更重重要的地位。這就是鄉土社會與城市社會在權力上的差異。
在每一個社會里,有善有惡,那麼必須要有一個東西來獎懲分明,那就是制度,注意,這裡的治是沒錯的,在鄉土社會和城市社會中,有著禮治和法治的差異,關於傳統中國社會秩序的分析,費孝通先生首創的“禮治”觀念深入人心。鄉土社會秩序的維持,有很多方面和現代社會秩序的維持是不相同的。鄉土社會是“禮治”社會。
維持禮這種規範的是傳統,傳統是社會所累積的經驗。在經歷千秋萬代後,古人所試驗出來有效的結果累積出一套幫助人們生活的方法,例如老子所說的:“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做事不能靠一時性急,而要腳踏實地。就像流水一樣,水慢慢流淌,它不爭先後,而在一點一點積攢自己的力量,到時候有力量了,還在乎什麼先後呢?細水流長,以待迸發。這些先人所流傳下來的哲理為後世許許多多人做人做事有著深刻影響。
社會所積累的經驗絕不止於人生哲理,在農業等生活方面都有著重大貢獻,這其中的我們最為熟知的節氣就是我國勞動人民在長期的生產實踐中所掌握農事季節的經驗總結。舉個例子“立春打雷,十處豬欄九處空:表示六畜不安”“天上魚鱗斑,曬穀不用翻”等都為後世農業事業做出貢獻,讓我們享受乘涼的舒適。當然在《鄉土中國》禮治秩序所舉例的更能體現古人所流傳下來的經驗為我們今後的生活做出不凡貢獻。如今我們所穿的用的不需要我們來費心思,也正是託祖宗的福,有了他們的經驗總結,做事也方便快捷了。
與法治不同,法治是用法律治理國家,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而禮並不是靠一個外在的權利來推行的,而是從教化中養成了個人的敬畏感,使人服膺,人服禮是主動的。
法律具有明示作用、預防作用、規範作用等,它透過列法律條文的形式明確告知人們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 不守法所得到的懲罰是由特定的權利所加之於個人的。格勞秀斯曾說:“法律規定的懲罰不是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為了公共的利益。”今年6月份《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正式施行,透過立法實際保護了未成年人免受不法分子的侵害,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為祖國花朵健康成長提供健康的環境。類似的例子還有很多,它們都維護著公共的利益,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這是法律的一個重要作用。
實現法治國家的一個前提是具備完備的法律制度體系,禮治的可能必須以傳統可以有效地應付生活問題為前提。鄉土社會滿足了禮治這一前提,所以它的秩序可以用禮來維持。費孝通在《無訟》一章中描述了鄉土社會的禮治和都市社會的法治,裡面講到現在的司法訴訟體系是按照法律保護權利不受侵犯的判決。刑罰的用意是保護個人的權利和社會的安全,並不教化人,而在鄉土社會里,主要是調解體系,意在社會矛盾糾紛主要靠長老的調解,其實是一種教育過程。
在鄉土社會的禮治秩序中做人必須知道“禮”,否則就是撒野,沒有規矩,是道德出現問題,而父母官維持禮治秩序最理想的手段是教化,作者費孝通打了一個譬喻來簡單的說明:
在足球比賽中,只要裁判官吹哨表明犯規,那名球員就得受罰,而這將是整個球隊的恥辱。
現代都市社會中講個人權利,權力不受侵犯,國家為保護這些權利定下了許多法律。現代的社會中並不把法律看成一種固定的規則,而是隨時間推移而變化的,要符合不同時代的生活背景,所以不熟悉法律是一種很正常的現象,並不像鄉土社會中不懂“禮”就是敗類,因此,律師也成為了現代社會的不可缺的職業。
中國正處在從鄉土社會蛻變的過程中,但因為鄉土社會和都市社會的差異大,而原有對訴訟的觀念還是很堅固地存留在廣大民間,所以許多老百姓並不理解現代都市制度,在鄉土社會中人們十分厭惡訟師,其實是因為鄉土社會維繫禮治的手段是教化而非打官司,訟師利用法律幫助人(包括壞人)打官司,並從中撈錢,因此人們對訟師沒有好感。那些不服鄉間的調解而告到司法處去的,這在理論上是一種好的現象,可以破壞原有的傳統,使中國能走上現代化的道路,在鄉間卻認為他們是“敗類”的人物。
但總而言之,“無訟”是在古代中國很有影響的法律訴訟觀念,甚至時至今日還在廣大的鄉村社會普遍存在著。它倡導道德,發揚傳統,要求人們自我剋制,相互禮讓,是社會和諧穩定、人們安居樂業的重要途徑,所以“無訟”在任何時候都是有價值的。
在鄉土社會與城市社會之間雖然有存在明顯的差異,並且這個差異是在費孝通先生的《鄉土中國》中顯而易見的,但這種現象能夠同時出現在當代中國,那也更能體現費孝通先生對社會的瞭解十分透徹,真如他說,從基層上看,中國社會是鄉土性的,也感謝費先生這部精彩的社會學著作,讓我們有如此精彩的論文
參考文獻:費孝通《鄉土中國》978-7-5212-06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