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評論員 屈旌
10月2日,梁女士一家5口參團前往九寨溝,該團一共33人,然而4天的行程,他們連景區大門都沒看到。目前,綿陽和九寨溝兩地旅遊執法部門已介入調查。(據10月6日極目新聞)
不出所料,這條新聞的評論區裡,關於“跟團遊”、“低價遊”的爭論,十分火熱。不知從何時起,凡涉旅遊糾紛的事件,網友們都養成了一個“先算賬,再說理”的習慣,一般會先看看,是不是跟團了,再看看跟團的人均價格,發現價格不高,就會發出“果然如此”、“還是不能貪小便宜”之類的感慨,言下之意就是,出門遊玩捨不得花錢,踩坑機率自然就變大了,也怪不得別人。
但是,話不能這麼說。梁女士一行5人,包括3個小孩,共交了3980元,其實算不上特別低價了,跟那種“99元包吃包住包交通”的“低價團”相比還是有本質區別。而且據其所述,旅行社當時表示,這是目前最好的團,吃住都是最好的,而且沒有購物要求。也就是說,這個價位的旅行團,是旅行社能夠提供的、服務最優質的旅行團了。回溯一下,如果梁女士貪便宜,會有更便宜的團可以選,從她的選擇來看,也並不是只看價格做選擇。
退一萬步講,就算跟團價格不高,那也是旅行社定的價,雙方都知情並自主選擇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旅遊價格和服務都要形成合同約定,包括行程安排、相關費用,交通、住宿、餐飲等旅遊服務安排和標準,遊覽、娛樂等專案的具體內容和時間,以及違約責任和解決糾紛的方式等等。有了合同,就應該按照合同辦事,這才符合法治契約精神。當下,是旅行社提供的服務沒有達到約定標準,擅自更改行程,損害消費者權益,消費者據此維權,合理合法,相關部門的確應該依法調查處理。
而從遊客和旅行社分別所述的整個行程來看,這次荒唐的旅遊經歷,並不僅僅是旅行社一方在坑人。旅行社表示提前預訂的酒店,被告知住滿了,無法入住,如屬實,難道酒店就可以隨便違約嗎?遊客提及,兩天被安排住宿的地方,環境和衛生條件都很差,床褥上有汙漬,沒有熱水,這種顯然未達標準的“酒店”、“民宿”,能夠這樣隨隨便便接待遊客嗎?最終,遊客連景區大門都沒看到,更加荒謬。因為根據官網資訊,九寨溝公園目前採取預約制,實名制購驗票,還會提前公佈每天的預約人數,為什麼會出現“距離景區一公里才告知遊客,人太多擠不進去”的狀況,實在是讓人感到困惑。
可以說,這趟“囧途”,完全不是突發狀況所致,純粹是因為安排混亂、不規範,才讓遊客踩進一個又一個坑,體驗極其糟糕。
九寨溝景區在今年9月28日才宣佈恢復全域開放,經歷了地震災害,修復期間又碰上疫情,可以說景區承載了許多遊客的期待,也非常需要重振精神。在國慶黃金週這樣重要的時間段,出現如此混亂的旅遊糾紛,多少都會對當地的旅遊服務形象有不好的影響。無論是為了維護消費者權益,還是為了維護景區的名譽,提升遊客體驗和景區管理水平,這件事都應該有個清晰、讓人信服的說法。
再進一步說,國家打擊不合理的低價跟團遊已經有好些年了,但是屢屢發生的旅遊糾紛,依然在很多人的意識中,將“跟團遊”與“人類低質量旅遊”畫等號。以至於一些確實有需求的旅客,在選擇“跟團遊”時,都會抱著一種戰戰兢兢的“防宰”心理。這對於一個行業來說,絕對不是件光榮的事,也不可能有持續性的發展。
旅遊行業要想行穩致遠,多元發展,對於“跟團遊”的持續規範是必不可少的,這就需要在每一起糾紛中,切實維護遊客的合法權益,以法律規範去引導跟團遊,從價格驅動轉化為品質驅動,不要再自甘墮落地為“坑人”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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