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供銷合作社: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商務部等17部門關於加強縣域商業體系建設促進農村消費的意見》《發展改革委等30部門關於繼續大力實施消費幫扶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指導意見》有關要求,進一步做好“十四五”時期農商互聯和農產品產銷對接工作,促進農民收入和農村消費雙提升,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監測分析和資訊引導
深入產區開展調查研究,積極探索應用移動網際網路、物聯網、大資料、雲計算等現代資訊科技,針對不同農產品市場需求和行情,及時掌握本地區重點鮮活農產品種養殖規模變化、市場價格波動、主銷區市場分佈和差異化需求等情況,加強動態跟蹤和會商分析,提前制定銷售預案,落實銷售渠道。強化與農業農村等相關部門的動態協作,及時釋出農產品供應、需求、價格等動態資訊,引導農戶合理調整農產品種植品種、面積。同時,加強在田農產品品種、播種面積、產量、上市時間等資訊調查,為農產品銷售提供服務。
二、加強農產品流通基礎設施建設
推進農產品流通骨幹網路建設,最佳化縣域農產品市場、物流基地佈局,提升產地批發和零售等環節功能,促進流通節點有效銜接,完善跨區域產銷鏈條。合理規劃佈局冷鏈物流設施,加大對農產品預冷、分揀、包裝等集配設施推廣力度,用好用足各類財政資金,支援農產品產地建設一批冷藏庫、移動冷庫等基礎設施。引導供銷及各類企業把服務網點延伸到脫貧村,有條件的地區,依託供銷合作社縣域城鄉融合綜合服務平臺,完善冷鏈物流設施,對集中上市農產品進行錯峰調節。
三、提升農產品收儲加工能力
統籌發展農產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綜合利用加工,推動脫貧地區由賣“原字號”向賣製成品轉變,把增值收益更多留在縣域。積極發展農產品初加工,扶持各類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和流通企業建設保鮮、貯藏、分級、包裝等產地初加工設施裝置,減少產後損失,延長供應時間。引導食品加工企業與生產主體建立緊密的合作關係,採取醃製、脫水、密封殺菌等加工技術進行精深加工,延長貨架期,增加附加值。
四、暢通農產品物流運輸通道
完善縣鄉村三級物流體系,鼓勵農村物流企業主動對接基層供銷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為農產品上行提供專業物流服務。支援農產品產地發展“電子商務+產地倉+快遞物流”模式,提高農產品上行效率。充分利用供銷合作社縣域網點、倉儲和配送資源,積極推行“一點多能、一網多用”,提高物流配送效率。主動協調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全力暢通省內省際農產品運輸渠道,確保鮮活農產品“綠色通道”政策應享盡享。
五、健全農產品流通企業產銷銜接機制
推動農產品批發市場轉型升級,加快發展以批發交易為核心的城市集配中心,實現由單一交易向交易、加工、倉儲、配送多功能於一體的物流中心轉變,增強流通主渠道銷售帶動能力。鼓勵超市擴大生產基地直採規模,進一步推廣股份合作、生產託管等模式,強化對農民合作社種養殖、初加工等環節的指導,推動大型連鎖超市與新型經營主體建立穩定、緊密、互利的利益聯結關係。支援生鮮電商企業、垂直型生鮮電商透過直接投資、參股控股、兼併收購等多種方式,與生產主體形成產銷優勢互補、風險利益共擔共享的投資合作關係,建立以“產地+中心倉+前置倉”為代表的生產服務體系,帶動農產品分級、包裝、預冷標準化。
六、防範化解脫貧地區農產品滯銷風險
把應季集中上市農產品銷售情況作為防止返貧動態監測的重要內容,對因價格波動、產品滯銷等出現產業發展困難的脫貧戶、邊緣戶,及時開展有針對性幫扶。深化特色農副產品進機關、進學校、進醫院、進服務區、進金融機構等活動,鼓勵食堂、內部商超等簽訂直供直銷和長期供貨合同,推動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幫助脫貧地區產品銷售。堅持並完善東西部協作機制,將主產區和主銷區定向對接採購作為東西部協作和對口支援重要內容,強化以企業合作為載體的幫扶協作。幫扶省市主管部門要鼓勵支援本地區各級機關、民營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積極透過“832平臺”等渠道購買受援地產品和服務。受援地商務主管部門要主動對接幫扶省市農產品需求,形成符合標準產品的持續、穩定供應能力。
七、深化農村電商興農助農頻道幫扶
建設區域電商興農助農頻道,省級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開通本地電商興農助農頻道,選取符合條件的電商平臺、直播電商、社群電商等企業加入,聯合頻道企業定期開展公益幫扶活動。完善本地化商品和服務流通體系,推動脫貧地區加快完善縣域農村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充分發揮電商公共服務中心等綜合性服務機構的作用,培育本地電商服務企業,發展農村物流,豐富幫扶手段,保護農戶利益。提高對接電商銷售渠道能力,指導脫貧地區根據本地資源稟賦和產業特點,結合大型電商企業提供的標準化對接手冊,因地制宜、梳理出具有相對優勢的農產品、鄉村旅遊、民族產品等。規範產品的標準化生產流程和採後商品化處理流程,並向本地合作社、農戶等推廣,提高農村產品的品質控制和標準化水平,不斷增強合作社、農戶等對接頻道的能力。
八、強化農產品市場公益功能保障
綜合採取產權回購、現代化升級改造、購買服務等方式,逐步強化現有農產品批發市場、城市零售市場的公益性,有效降低交易費、攤位費等成本。對於新建農產品市場,透過參股入股、土地使用權作價入股、公建配套等方式,實行委託經營,企業按政府要求發揮公益功能。鼓勵各級供銷合作社企業積極承擔由政府控股的農產品批發市場的建設、運營和管理。使用各級財政資金進行市場改造建設的經營主體要與政府簽訂協議,明確財政資金的用途和要求,逐步增強政府的調控能力。
九、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產銷對接活動
立足擴大內需的戰略基點,積極舉辦對接會、展覽會、交易會、洽談會等各類形式的產銷對接活動,搭建線上線下產銷對接平臺,組織農產品生產和流通主體交流銜接,不斷擴大消費規模。農產品主產區主管部門應根據產品銷售需要,到銷區舉辦各類宣介推廣活動,提升本地優質農產品品牌知名度,拓展農產品外銷渠道。銷區主管部門應根據本地農產品消費需求,組織流通主體到農產品主產區聯絡採購,穩定供貨渠道和貨源,保障市場供應。商務部、供銷合作總社每年舉辦全國農產品產銷對接活動,有關省(區、市)商務主管部門、供銷合作社應組織產銷雙方積極參與,及時上報跨區域協調等業務需求。
十、推廣訂單農業、產銷一體等長期穩定對接模式
鼓勵龍頭企業、電商企業、農產品批發市場、大型超市採取“農戶+合作社+企業”等模式,簽訂長期農產品採購協議,大力發展訂單農業。引導從事農產品批發、運銷、經紀的各類經營主體,透過建立自有、合作生產基地等方式,向生產環節延伸產業鏈條,形成以利益聯結為核心的產銷合作關係。支援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生產主體,透過直接開設銷售門店或在農產品批發市場、超市、菜市場等場所設立銷售專區等各種方式,向銷售環節延伸產業鏈條,實現“產+銷”一體化經營。
十一、切實做好應急保供工作
各地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區氣象特徵,主動研究自然災害發生規律,密切關注疫情動態,提前研判,探索符合本地實際的特殊時期應急保供處置方式。綜合考慮節點功能、地理位置、產銷規模等因素,整合接受過中央財政資金支援的農產品流通企業資源,確定一批本地區農產品骨幹批發市場和骨幹流通企業,建立骨幹隊伍名錄,增強應急處理和對接調運能力。支援供銷合作社建設縣域生活生產物資應急儲備中心,做好重要商品物資的穩價保供工作。如遇災害、疫情等突發情況,各地主管部門要迅速摸清本地區農產品需求缺口、主要流通渠道等基本情況,組織農產品批發、零售企業與周邊農產品主產區對接,儘快穩定供貨渠道和貨源,擴大居民日常消費主要品種臨時收儲規模和投放力度,確保市場供應。農產品零售網點受損的,要在抓緊恢復重建的同時,設定臨時銷售場所,便利居民消費。其他地區主管部門要做好應急準備,在確保本地區農產品充足供給的基礎上,為受災或受疫情影響地區農產品供應和調運提供便利。
十二、堅持目標導向、強化組織保障
各地主管部門要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在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背景下整體謀劃產銷對接工作,在縣域商業建設行動中統籌推進產銷對接工作,以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培育和骨幹隊伍建設為抓手,進一步提高對接效率、市場化運營能力及營銷服務水平,充分發揮區域特色農產品對產業振興的帶動作用。要著力推動應季採購與長效對接相結合,加快形成市場主導、政府引導、社會參與、生產流通消費順暢銜接的農商互聯模式,力爭到2025年,農產品營銷渠道進一步拓寬,產銷合作關係進一步穩固,初步建立起有形和無形結合、線上和線下融合、產地和銷地匹配,暢通高效、長期穩定的農產品產銷對接機制,防範化解農產品滯銷賣難風險,提升服務“三農”和民生保障能力。
有關部門要在產銷對接扶貧部門協作機制基礎上,不斷細化實化任務分工,夯實工作基礎,加強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廣泛動員各方力量,進一步加強產銷對接常態化機制建設,不斷豐富對接的形式、載體和內容,增強產銷對接工作成效。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工作計劃和總結,明確年度產銷對接工作的時間表、路線圖,並於每年11月30日前,將本年度農產品產銷對接工作進展情況、相關統計資料和下一步工作計劃透過商務部“網站業務統一平臺-全國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管理應用-管理端”線上填報。各省級供銷合作社要將本系統年度推進農產品產銷對接工作情況、相關資料和下一年度計劃在每年年底前報送至供銷合作總社(經濟發展與改革部)。
聯絡電話:
010-85093679(商務部)
010-68501703(發展改革委)
010-66050631(供銷合作總社)
郵 箱:
[email protected](商務部)
[email protected](發展改革委)
[email protected] (供銷合作總社)
商務部辦公廳
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辦公廳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