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中午,一個名為“中大學生 CUSU”的臉書賬號突然發了個“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解散宣告”。
很快英國廣播公司BBC,在主流港媒還沒報道之前,就率先確認了該賬號為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官方賬號。
真奇怪,為什麼英國人知道的比香港媒體還快?
印象中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是一個比香港大學學生會更“毒”的港毒組織,它是遭受了怎樣“正義鐵拳”的打擊,才會解散呢?
BBC作出瞭解釋: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發出聲明,指今年2月以來,校方宣佈停止代收學生會會費,並要求他們向政府獨立註冊,自行承擔法律責任。學生會徵詢法律意見後,稱為了同學最大利益著想,於9月的學生會聯席會議上接納學生會代表會全體代表請辭及解散學生會之議案。
原來“鐵拳”不是直接來自國安法,而是來自被他們稱為“暴大”的母校,香港中文大學。“打擊”的方式,就是學校不再幫他們代收學生會會費了,並讓他們獨自注冊。
一個不代收會費的行為,就能讓港毒組織嚇到自行解散,這群曱甴的“信念”是用豆腐做的嗎?
就這麼一群沒人代收會費就慫了的巨嬰,高喊“光覆香港,時伐革命”還想“獨立”,真是侮辱了“革命”二字。
2021年QS世界大學排名第39位的港中大,為什麼有“暴大”的稱謂?
這也是拜港中大學生會這個港毒組織所賜。
暴大,全稱香港暴徒中文大學,該詞在2019年黑暴肆虐期間出現。當時大量港中大學生在學生會的煽動下,於香港街頭四處打砸破壞,港媒以“暴徒”稱呼他們。學生會不以為恥、反以為榮,索性將港中大稱為“暴徒大學”。
2019年9月1日,港中大開學日,由於暴徒破壞,校方無奈取消開學禮。而港中大學生會自行搞了個黑暴開學禮。開學禮上,時任港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峰美化其破壞行為,稱如果港中大學生選擇對抗惡法同暴政而被人叫做“暴徒”,他會欣然接受“暴大”這個名,並以“暴大”為榮。
於是,“暴大”成為了港中大的別稱。
“暴大”培養出來的是些什麼?自然是暴徒了!但如果你是老闆,你敢僱傭暴徒到企業裡工作嗎?
據香港教資會8月份公佈的資料,2020年香港八間大學失業率創11年來的新高,平均薪酬方面更明顯下調7.4%。本來是重點學校的香港中文大學,失業率更一枝獨“臭”地甩離其他大學。調查機構明言,港中大的情況或反映不少僱主對該校畢業生有顧慮甚至恐慌,大學形象已受相當程度打擊。
學生會在明確了自己是暴徒之後不久,更發起了“立國之亂”。
2019年11月12日,港中大校長段崇智,要求特首跟進警隊對港中大學生(即之前被捕暴徒)侵犯人權的行為。當日,大批暴徒集中在港中大校內打砸燒,而校長段崇智則在暴徒和汽油彈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呼籲警方剋制。
網友:你的意思是燒自己學校關警察啥事?
在校長為他們站臺的同時,黑暴們在網上商量,如果警察不肯放“手足”,就把校長綁了和警察交換人質!甚至有人提議當天21時不放人就把港中大炸了。
警察:我要你們校長幹什麼?夾生命麵包吃嗎?
最終結果是,迫於當時的情勢,警察撤出港中大。於是就有了這張經典的港中大“出入境”照片。
沒能讓香港毒立,暴徒和其校長先把港中大毒立出來了,那以後萬一真有“港中大國”,鎮不鎮壓它們?
成功“毒立”的港中大暴徒,立即將魔爪伸向校內。首先是洗劫了港中大實驗室裡各種高危劇毒試劑,接著對校內內地學生進行搜捕。
11月12日深夜到13日凌晨,大批港中大的內地學生連夜徒步出逃,有女生翻牆、有學生化妝成外國人。13日早上,香港警隊派出船隻營救“逃難”內地生,只有持有內地身份證才可以上船。
找不到內地生髮洩,又不敢外出攻擊警察,港中大暴徒加強校內“武裝”,自建了投石機襲擊學校附近路過的車輛,再找出體育系的弓箭,“守衛國土”,甚至還編排了“邊防軍”輪班。
當時網友按照校園群裡的聊天記錄,總結出暴徒值班時間表:8:17吃早餐,8:41要人換班,8:44非常疲憊要換班,9:14旁邊哨兵又餓了……
也不知道“曱甴國農業部”,怎麼安排食物分配。
正當網友們邊磕著瓜子、花生看他們能堅持多久的時候,港中大曱甴國突然“亡國”了。15日深夜,曱甴國成員在校內當著大批黑記者的面,宣佈成立“臨時政府”,17日全部“邊防軍”就突然失蹤了。
當時潛入黑暴聊天群組的網友爆料,他們不是沒有“軍糧”而亡國,僅僅是因為“軍糧”吃多了,廁所沒人打掃,臭氣熏天受不了。你推我,我推你,各個都是“義士”,都不願意打掃廁所,吃飯很積極,吃飯之後的問題誰都不願意理。
就因為這個巨大困難,“邊防軍”就地解散。
11月19日,香港警方舉行新聞釋出會通報,18日在港中大搜出約3900枚汽油彈。
鬧了一場“毒立”,說解散就解散了?不追責?不打擊?
當然不是,在港中大曱甴國“亡國”的同時,附近還有個港理大“曱甴國”成立,港警當時在那邊處置,所以沒有立即對港中大的暴徒實施抓捕,而是事後拘捕。
講了港中大學生會的三個故事,小夥伴們有沒有發現什麼共同點?
有理哥來總結下,首先,是巨嬰心態。
不管是學生會解散、還是“暴大”命名,還是“立國之亂”,這些港毒分子都覺得像過家家一樣。嘴上說得很爽,“獨立”也是自己在校內自娛自樂,但是真要做點事的時候,就成為“巨大困難”,誰都不願意,最後只能解散。就像自己要收學生會會費、要自己打掃廁所這些小事,就足夠讓他們信念崩塌。
巨嬰能想到的事情,就是在“訴求”得不到滿足的時候哭喊,以傷害自己的方式來威脅別人,就像暴徒在校內放火,威脅炸學校一樣。
第二,校方的態度。
“暴大”的稱謂,來自校方主動退讓不舉辦官方迎新活動,使得學生會取而代之佔領了迎新場所,從而確立名稱。“立國之亂”源自校長不譴責暴徒,反而對特首及警察發難,暴徒才能一擁而上順勢就把學校燒了。而只要校方態度強硬一點點,例如不幫他們收會費之後,整個港毒組織就垮了。
可以說,港中大學生會發展成為一個港毒組織,是和校方以往不作為、胡作為的態度有著莫大的關係。
第三,解散不代表可逃避法律責任。
學生會自封“暴大”之後,以暴徒身份上街打砸搶,由警察抓捕入獄。雖然沒有具體統計其中有多少是港中大學生,但是從香港警隊公佈資料看,“修例風波”一年時,近9000名黑暴被捕,其中有3666人為學生,這裡面肯定包括了港中大學生會的暴徒。
而據港媒統計,截止2021年10月,參與“立國之亂”的已有13人被定罪,由於海洋法系的司法流程比較慢,相信接下來還會不斷有人被定罪。
而這次港中大學生會解散,自以為解散了就沒事??真是幼稚的撲街呀。
今年國慶前夕,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明確表態:任何組織都有權自行解散,但如果組織有違法行為,並不會因為解散而不需要負法律責任。
嘴上高喊“立國”,然後過家家解散,但是等待你們的懲罰,肯定是真實的鐵窗和牢飯。家長、學校沒把你們教好,就交給法律來教育做人吧!
諸位珍重,有緣監獄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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