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雨法考路
燈火
朋友問我,如何才能透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其實這個問題也是在問自己,我已經考了好幾次了,還是沒有過。
我考上高中的時候,自己也不知道未來的夢想是什麼。將來是做律師,還是去做醫生,又或者做老師,甚至做作家,企業家。覺得不管是哪一個夢想,都是遙不可及。只能一步步來。
就這樣懵懵懂懂從鄉鎮的初中畢業,中考順利考上了當年的省重點中學,以為命運得到了改變。希望自己能再上一個臺階,後來才發現,考上重點中學的很多都是班長,副班長,科代表,以前在初中都是數一數二的尖子生,要想繼續在班裡數一數二,非常不容易。
有的時候在班裡能考上前十名,已經實屬難得。現在回想起來,高中的時候,其實不大適應寄宿生活,因為小學初中是走讀,每天都是自己帶飯和菜,基本不需要多少生活費,而高中是寄宿,需要家裡每個月給生活費,可那時家裡很窮,常常交不起學校要求支付的伙食費。只能一邊打工,一邊學習。壓力可想而知。記得高考的時候,自己的夢想是考北大的法律系,結果考上的是最後一個志願,一個高中專級別的財政學專業。理由是有可能包分配直接進入政府機關。而其他同學,因為本來就是城鎮戶口,就可以直接到名牌大學,上全日制成人類本科。畢業以後,學歷不高,又沒有背景,根本進不了財政所工作,只能到企業從三班倒開始做起,好不容易,進入了企業財務科工作,發現白領雖然工作輕鬆,但薪水並不高。
於是一邊自考考法律大專,好不容易拿到了南京大學的法律類專科畢業文憑。那時,企業經營狀況越來越差,本職工作有可能不保,就在合同到期後,改行做起了業務,每天忙的暈頭轉向,幾乎把當初的夢想都拋在了腦後。後來自己創業,遇到了不少的法律風險,甚至被客戶欺騙和隱瞞,才覺得當時考上律師的話,會好很多。不過那個時候我只有專科的文憑,夠不上報考的資格。那年,國家的政策,報考司法考試的資格,從專科變成了本科。但是自考本科,有幾門課程一直考不過,只能暫時放棄。後來出國留學,再回國創業,猛然發現,可以透過成人高考,取得一個國家承認的本科文憑。就這樣參加了成人高考,順利通過了入學考試,國家學位統一考試等,幾年後拿到了本科文憑。
這樣就有資格報名。所以也就報名參加了司法考試。第一年,報了一個網路學習班,發現學習的進度都趕不上,自然考不過。
第二年,遇到公司出口業務繁多,接了一筆不小的外貿訂單,忙著應付國外客戶各種需求。臨考之前沒有時間好好複習,於是又等於荒廢了一年,一轉眼,就進入了法考第三年。這時,國家出臺政策,非全日制本科不得報考司法考試,除非在2018年新政出臺之前已經拿到了法學類本科文憑。我暗自慶幸,幸虧在新政出臺之前已經拿到了本科文憑。
不過,有資格報考,不等於能夠考過。依然不知道怎樣把那些幾萬條法條背熟,不知道怎樣去吃透那些案例。也有前輩告訴我,每天應該至少做20道習題,不過,往往被雜事幹擾,很難每天都能完成這個指標。
於是,到鄉下承包了一塊田,我想,讓自己回到農田農夫的日子,體會室外勞動的艱難,那樣在體力活的對比下,能感覺到學習、進修要輕鬆很多。在割掉麥子之後,我開始了5畝地農田的耕種,我想把這塊田改造成百草園,打算種上百種中藥草。不過首先得把水田改成旱田,否則,種下去的藥草,會因土壤太潮溼,而根部發爛無法成活。請人開溝挖渠,花了幾千塊,土壤要平整,也不容易,在臘月寒冬的寒風裡,我用豬八戒款式的釘耙鬆土,一會兒就滿頭大汗了,發現確實農田耕種更不容易。我本來還打算取一些土,放到陽臺上種植盆載蔬菜。不過,到農田取土以後,再放到花盆裡,然後裝進車裡,運到家裡院子或陽臺上,有時會因顛簸,土會全部掉在車裡,弄的車裡全都是泥巴。後來,為了防止泥土掉在車裡,我用蛇皮袋裝土,發現好沉,一個人很難搬得動。這時候,我才知道,就算是做個農民也是不容易的事情。買化肥,還是問了好幾個長輩才知道在哪裡購買。這個時候我才明白,幹農活,和讀書考試是兩個事情,不能混為一談。考試就是考試,其實和農活沒什麼關係,各有各的難度。
於是,又趕緊回到辦公室,開始複習法律書籍。
2017年,我孩子遇到了一個交通事故,我運用學到的理論,開始打起了民事訴訟。期間,對交通事故認定結果不服,曾提起了複議申請,後來才知道,2004年道交法修改以後,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改成了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不作為一個行政行為,只可以申請複核,不可以複議,也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而這些,法考其實是不考的。教授也是不講的。複核申請遞交以後,意外發現,交警在程式上有瑕疵,存在單人執法的情況,被上級責令重新認定。但是重新認定,在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的背景下,換湯不換藥,事故認定結果還是一模一樣。雖然申請了原交警迴避,可是沒有迴避。理論上,對交通事故認定結果不服,複核只能一次,再不服,就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依靠法院來重新認定。而實際操作中,往往法院也不會輕易修改事故認定結果。於是從基層法院打到了中級法院,中級法院再打到了省高階法院,雖然提供了很多新的證據,比如司機方有通話行為,兩證不全行為,但似乎很難改變結果,這時候,我才深深意識到,其實,理論考試和實際打官司又是兩回事情。在現實生活中,律師打官司,維護公平和正義其實是很專業的事情。
法考的第三年,我本來打算用理論聯絡實際來加深對法律的理解,可實際上,理論是理論,實踐是實踐,考試的時候,還得以理論為準。但至少學會了怎樣提起復核,怎樣提起訴訟,怎樣蒐集證據,怎樣一路打到省高院。而之前創業的時候,請律師代理,每一個訴訟流程,都是好幾萬的費用。而當案子標的不大的時候,請律師其實是不划算的,從這一點來說,學習法律還是有很大用處的,至少有理論基礎之後,知道用法律條文和證據,和法官去溝通,和被告去據理力爭,心裡就有底氣。儘管,事情到最後,依然不能達到理想的效果,但至少曾經努力過。
新東方總裁,當年為了考上北大,曾經在高考復讀班復讀了三年,我不知道,法考路上,我要第幾次才可以獲得成功。畢竟一邊工作一邊學習,和在校的全日制讀書的大學生是不一樣的。但是,至少我們曾經拼搏過,至少我們曾經滿懷激情的奮鬥過,無數個夜晚,我聽完網路課程以後,在臺燈下繼續做不少的習題。有時,也會覺得考題太複雜,而急的直跳腳,感覺不想讀下去了。有時,也會因為昨天學的東西,今天就忘了,感到無限煩惱。不過,和幹農活相比,似乎又算不了什麼,有時,覺得要考的法條和司法解釋實在太多,根本背不出來,想就此放棄,可是當我想到,只有一條路可以走的時候,又只能給自己鼓勵,繼續讀下去。而讀下去,需要的是時間和培訓費,而且沒有任何人可以保證,你可以透過,這個就是司法類考試的殘酷之處,努力不一定成功,但是不努力,連成功的機會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