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B413020 常用模板、支架和拱架的設計與施工
主要考點講解
模板、支架和拱架的設計原則 1.宜優先使用膠合板和鋼模板。
2.在計算荷載作用下,對模板、支架及拱架結構按受力程式分別驗算其強度、剛度及穩定性。
3.模板板面之間應平整,接縫嚴密,不漏漿,保證結構物外露面美觀,線條流暢,可設倒角。
4.結構簡單,製作、裝拆方便。
模板、支架和拱架強度及剛度要求 (1)結構表面外露的模板,撓度為模板構件跨度的1/400;
(2)結構表面隱蔽的模板,撓度為模板構件跨度的1/250;
(3)支架、拱架受載後撓曲的杆件(蓋梁、縱梁),其彈性撓度為相應結構跨度的1/400;
(4)鋼模板的面板變形為1.5㎜;
(5)鋼模板的鋼稜和柱箍變形為L/500和B/500(其中L為計算跨徑,B為柱寬)。
(6)拱架各截面的應力驗算,根據拱架結構型式及所承受的荷載,驗算拱頂、拱腳及1/4跨各截面的應力、鐵件及節點的應力,同時應驗算分階段澆築或砌築時的強度及穩定性。驗算時不論板拱架或桁拱架均作為整體截面考慮,驗算傾覆穩定係數不得小於1.3。
支架和拱架確定施工拱度值時應考慮的因素
(1)支架和拱架拆除後上部構造本身及活載1/2所產生的撓度;
(2)支架和拱架在荷載作用下的彈性壓縮;
(3)支架和拱架在荷載作用下的非彈性壓縮;
(4)支架和拱架基底在荷載作用下的非彈性沉陷;
(5)由混凝土收縮及溫度變化而引起的撓度;
(6)承受推力的墩臺,由於墩臺水平位移所引起的拱圈撓度。
模板、支架和拱架拆除期限的原則規定
1.模板、支架和拱架的拆除期限應根據結構物特點、模板部位和混凝土所達到的強度來決定。
(1)非承重側模板應在混凝土強度能保證其表面及稜角不致因拆模而受損壞時方可拆除,一般應在混凝土抗壓強度達到2.5MPa時方可拆除側模板。
(2)芯模和預留孔道內模,應在混凝土強度能保證其表面不發生塌陷和裂縫現象時,方可拔除,拔除時間可按《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範》JTG/TF50—2011的有關規定確定。
(3)鋼筋混凝土結構的承重模板、支架,應在混凝土強度能承受其自重荷載及其他可能的疊加荷載時,方可拆除。
(4)對預應力混凝土結構,其側模應在預應力鋼束張拉前拆除;底模及支架應在結構建立預應力後方可拆除。
石拱橋的拱架卸落時間的要求 P128
(1)漿砌石拱橋,須待砂漿強度達到設計要求,或如設計無要求,則須達到砂漿強度的85%。
(2)跨徑小於10m的小拱橋,宜在拱上建築全部完成後卸架;中等跨徑的實腹式拱,宜在護拱砌完後卸架;大跨徑空腹式拱,宜在拱上小拱橫牆砌好(未砌小拱圈)時卸架。
(3)當需要進行裸拱卸架時,應對裸拱進行截面強度及穩定性驗算,並採取必要的穩定措施。
模板、支架和拱架拆除時的技術要求
1.模板拆除應按設計的順序進行,設計無規定時,應遵循先支後拆,後支先拆的順序,拆時嚴禁拋扔。
2.為便於支架和拱架的拆卸,應根據結構型式、承受的荷載大小及需要的卸落量,在支架和拱架適當部位設定相應的木楔、木馬、砂筒或千斤頂等落模裝置。
3.卸落支架和拱架應按擬定的卸落程式進行,分幾個迴圈卸完,卸落量開始宜小,以後逐漸增大。在縱向應對稱均衡卸落,在橫向應同時一起卸落。在擬定卸落程式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在卸落前應在卸架裝置上畫好每次卸落量的標記。
(2)滿布式拱架卸落時,可從拱頂向拱腳依次迴圈卸落;拱式拱架可在兩支座處同時均勻卸落。
(3)簡支梁、連續梁宜從跨中向支座依次迴圈卸落;懸臂樑應先卸掛梁及懸臂的支架,再卸無鉸跨內的支架。
(4)多孔拱橋卸架時,若橋墩允許承受單孔施工荷載,可單孔卸落,否則應多孔同時卸落,或各連續孔分階段卸落。
(5)卸落拱架時,應設專人用儀器觀測拱圈撓度和墩臺變化情況,並詳細記錄。另設專人觀察是否有裂縫現象。
4.墩、臺模板宜在其上部結構施工前拆除。拆除模板,卸落支架和拱架時,不允許用猛烈地敲打和強扭等方法進行。
5.模板、支架和拱架拆除後,應維修整理,分類妥善存放。
【提示】常用模板、支架和拱架的設計與施工,掌握安裝與拆除的要求,考查方式靈活,可出改錯題。重點掌握預拱度的問題,可在案例題中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