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悉,馬來西亞衛生部近日表示,自9月9日至30日,馬來西亞報告了55例甲醇中毒病例,其中死亡病例33例。據悉,死亡病例中,本地人18人,外籍公民15人(7名緬甸公民、5名印度公民和3名尼泊爾公民)。目前有7人已經出院,還有15人仍在醫院接受治療,其中12名重症患者和3名非重症患者。
在55例甲醇中毒病例中,本地人26人,外籍公民29人。其中,雪蘭莪州受的影響最大,有25人出現甲醇中毒,約佔全國總數的一半。
甲醇是一種透明、無色、易揮發的液體,相對於乙醇稍甜,用於許多合成有機化合物的工業生產,是很多商業溶劑的組成部分。由於甲醇價格低於乙醇,不法商販常用甲醇替代乙醇加入飲料。這種非法制造的酒精飲料容易引起甲醇中毒。
本刊建議在馬來西亞的中國公民及中資企業員工:①適量飲酒,切勿貪杯,不要飲用被甲醇汙染過的酒水。②甲醇中毒的症狀包括飲酒後5天內出現腹部疼痛、噁心、嘔吐、頭疼和視力模糊,如出現相關症狀請及時就醫。③透過正規渠道購買酒水,不貪小便宜,確保購買的酒精飲料標籤包含製造商、分銷商、進口商和飲料成分等資訊,不喝自制或者廉價的劣質飲料。④如發現非法釀造、假冒偽劣的酒水,請及時報警。⑤不參與釀造非法廉價酒。(李力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