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疫情時期網際網路+政策持續推進,醫保線上支付助力處方外流加速,線下終端價值將進一步凸顯。”2020年疫情催化下網際網路+醫療相關檔案密集出臺,中信證券醫藥行業資深分析師沈睦鈞預計,網際網路+醫保的最終落地預計將極大推動電子處方的應用和普及,也將大大加速處方外流和醫藥分家的真正到來。
線下終端價值進一步凸顯
2020年11月2日,國家醫療保障局釋出《關於積極推進“網際網路+” 醫療服務醫保支付工作的指導意見》。
沈睦鈞指出,統籌資金線上支付具備區域屬性,線下終端價值難以替代。網際網路+醫保短期落地仍將具備屬地支付及監管性質(依託當地具備線下醫保的定點機構展開僅針對屬地的醫保線上支付),短期內有望誕生更多依託線下實體醫療機構及醫生資源的區域性網際網路龍頭(純線上問診平臺的全國佈局短期有一定落地難度),連線線上線下的區域化O2O有望成為主流藥品配送模式。
考慮到線上線下醫療機構的醫保額度一致監管,且線下龍頭藥店相較線上平臺具備更深厚的區域性醫療基礎及醫保資源(純線上網際網路企業申請地區醫保額度有一定難度), 預計網際網路診療企業與龍頭連鎖合作將進一步深入,線下終端價值進一步凸顯。
“線上線下價格體系趨於一致,零售行業集中度有望大幅提升。”沈睦鈞預計,線上診療及醫保支付後需線上下醫保門店取藥配送,龍頭連鎖零售公司的商品和服務優勢將進一步發揮。同時線下連鎖龍頭憑藉地區佈局優勢,有望快速推進遠端審方以減少人力成本,並加快外延併購步伐從而爭奪線上處方資源,預計政策落地將利好線下傳統連鎖零售龍頭。過去單純依靠地域和固有醫保資源的中小連鎖將加速洗牌,推動醫藥零售行業集中度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醫藥零售幾大龍頭連鎖近期大力佈局自有線上零售業務並推進自有網際網路醫院體系診療佈局,透過區域性會員體系優勢向線上診療體系導流,打造線上-線下網際網路診療的閉環。連鎖龍頭佈局的基於屬地化的網際網路診療模式較純線上平臺有更強的發展確定性,中長期看醫保線上的付費診療體系增厚業績值得期待。
線上線下協同將更加確定
2020年11月12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釋出《藥品網路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辦法》提高了網售藥品規範性門檻,強化屬地監管,O2O有望明確成為落地配送形態。
《辦法》規定省級藥監部門負責藥品網路交易平臺監管,縣級以上地方藥監部門負責區域內藥品網售的監管,明確網售處方藥落地後將以區域屬地化監管推行。明確藥品網路銷售者對配送藥品的質量與安全負責,保障藥品儲存運輸過程符合GSP的有關規定,確保運輸配送活動全程可追溯。委託配送的藥品網路銷售者應當對受託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進行稽核,並與受託企業簽訂質量協議,確保落實GSP具體規定。
《辦法》對於遠距離跨省的快遞配送模式提出了高難度的門檻要求,連線線上線下的區域O2O模式成為最可行的落地模式。
《辦法》明確藥品零售企業透過網路銷售處方藥的,應當確保電子處方來源真實、可靠,對已使用的處方進行電子標記。同時明確網路銷售處方藥的企業應提交確保電子處方來源真實、可靠的證明材料。
《辦法》對處方的真實可靠提出更高要求,強調網售藥品企業接入處方共享平臺的必要性,有望顯著促進電子處方外流,同時從藥品追溯能力、資訊系統對接等方面考量,我們判斷龍頭連鎖有望率先獲得接入平臺的資質,率先受益於電子處方的加速流出。
《辦法》明確應建立線上藥學服務制度,配備與經營規模適應的執業藥師,並指導合理用藥。我們判斷純線上藥品銷售平臺在藥師配置、藥學服務能力配置上具備一定難度且需要一定時間才能實現。
《辦法》明確不得以買藥品贈藥品、買商品贈藥品等方式贈送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線下藥店營銷及引流優勢仍將有所體現,實體門店流量價值不可取代。此外從處方藥的商品屬性和線上線下一致監管的原則以及慢病處方藥的消費患者年齡畫像角度考慮,沈睦鈞判斷現階段網售處方藥更大層面上主要為線下門店的補充(如應對部分偏遠地區或孤兒病藥品的配送)。
如此看來,處方流轉平臺必要性凸顯,龍頭連鎖有望集中受益,《辦法》龍頭連鎖閉環服務體系優勢凸顯,有望集中受益。具備執業藥師配備、資訊化建設、專業化服務優勢並已大力佈局自有O2O業務的醫藥零售龍頭有望率先承接線上流量,透過線上線下藥品零售協作發展,開啟院外零售市場新的成長空間。
區域性O2O有望成為主流配送模式
國家醫保局於2021年1月11日公佈《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明確符合規定條件的定點零售藥店可申請納入門慢、門特資質(相關規定另行制定),中長期看,隨著醫保個人賬戶配套改革有望推進,統籌資質放開顯著利好具備線下醫保優勢的龍頭連鎖。
同時《辦法》在定點藥店申請、醫保費用考核、外配處方開具、處方藥購藥等方面做出明確規範,未來全國52萬家藥店中佔比約70%的存量醫保賬戶門店面臨規範化洗牌,單純依靠地域和固有醫保資源的中小連鎖料將加速洗牌,行業集中度有望加速提升,有能力和資格對接門診統籌的門店有望向頭部企業集中。未來前瞻性佈局特慢病藥房和DTP藥房,規模大、管理規範的龍頭連鎖有望率先承接門診特慢病用藥的統籌醫保資金結算服務。
新零售的短期落地模式仍將具備屬地監管性質,全國範圍的線上醫保支付打通尚需時間。區域性O2O有望成為主流藥品配送落地模式。
隨著醫保線上支付落地對傳統醫保定點模式的顛覆,線上及線下龍頭醫藥零售公司的商品和服務優勢預計將得到有效發揮。同時線下連鎖龍頭有望積極接入處方流轉平臺、加快外延併購步伐爭奪線上處方資源,透過推進線上藥師遠端審方等模式減少人力成本。
定點零售藥店將發揮更重要的作用
國務院辦公廳2021年4月22日釋出《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拓寬個人賬戶使用範圍,家庭共濟下支付範圍及力度有望加大。
《意見》明確個人賬戶可用於支付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和醫用耗材發生的個人負擔費用,並探索用於家屬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等個人繳費。
沈睦鈞預計推行後未來個人賬戶支付範圍有望拓寬(參照廣東省個人賬戶家庭共濟模式,或將可以支付健康商業保險等),同時慢病用藥支付額度有望加大(藥店可以用個人賬戶支付統籌不報銷的部分,考慮到家庭共濟老人醫藥消費力度有望加大)。同時《意見》明確符合條件的“網際網路+”醫療服務同樣納入基本醫療保障範圍,未來定點零售藥店在基本醫療保障服務過程中可以發揮更重要的、更積極的作用。
《意見》明確在職職工個人繳費部分仍然計入本人個人賬戶(參照後續政策吹風會,按照本人繳費基數的2%計入個人賬戶);退休人員個人賬戶由統籌基金按定額劃入,劃入額度逐步調整到統籌地區實施此項改革當年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疊加近期醫保“兩定”管理辦法明確符合規定條件的定點零售藥店可申請納入門慢、門特資質(相關規定另行制定),預計中長期看統籌資質有望放開,顯著利好具備線下醫保優勢的龍頭連鎖。
未來全國39萬家存量醫保賬戶門店面臨規範化洗牌,單純依靠地域和固有醫保資源的中小連鎖經營壓力加大,行業集中度有望加速提升,有能力和資格對接門診統籌的門店有望向頭部企業集中。前瞻性佈局特慢病藥房和DTP藥房,具備規模管理優勢的醫藥零售龍頭有望率先承接門診特慢病用藥的統籌醫保資金結算服務。
《意見》明確在2021年12月底前出臺實施辦法,指導各統籌地區推進落實,各地區可設定3年左右的過渡期,逐步實現改革目標。《意見》明確將逐步將部分對健康損害大、費用負擔重的門診慢特病和多發病、常見病普通門診費用納入統籌基金支付,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從50%起步,適當向退休人員傾斜,今後隨基金承受能力增強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意見》同時提出加強醫保基金監督管理,完善稽核、內控等制度,完善與門診共濟保障相適應的付費機制,同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保門診統籌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考慮到分類分級及相關行業規範性政策未來有望推出,且2019年起執業藥師監管、稅務監管、社保繳納等規範監管措施加快出臺並嚴格執行,未來中小連鎖及單體藥店經營成本及監管壓力進一步增大,龍頭連鎖有望長期受益行業分化,跨區域戰略擴張有望加快。”沈睦鈞說道。
“雙通道”凸顯院外渠道價值
國家醫保局2021年5月10日釋出《關於建立完善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機制的指導意見》。《意見》明確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分類管理及強化基金監管,市場化競爭下顯著擴大市場空間,進一步凸顯院外渠道價值,醫保資源有望龍頭集中。
本次《意見》由兩部門聯合印發,明確重點將臨床價值高、需求迫切、費用高、替代性不高的藥品納入“雙通道”,同時從國家層面明確將定點零售藥店納入醫保藥品供應保障範圍(支付標準與醫療機構統一)。
沈睦鈞認為,全國推行後有望解決此前部分藥品“兩不靠”難題(部分藥品進院難,同時院外無法報銷),大大鼓勵市場化競爭。參照四川省近2年試點情況,透過分類管理(將國談藥品中價格昂貴、用藥人群特定、用藥指徵明確的藥品納入單行支付管理,執行特定的支付政策和經辦服務)單行支付和雙通道藥品名單從37個增加到88個,顯著擴大醫保支付範圍。
《意見》明確藥店遴選程式和原則,資訊化方面與醫保資訊平臺、電子處方平臺對接,藥品管理方面要建立符合要求的儲存、配送體系,醫保基金監管方面採取更嚴格的措施。
從監管及競爭角度,沈睦鈞預計具備規模及管理優勢的行業龍頭有望對接更多品種,未來全國39萬家存量醫保賬戶門店面臨規範化洗牌,單純依靠地域和固有醫保資源的中小連鎖經營壓力加大,疊加2019年起執業藥師監管、稅務監管、社保繳納等規範監管措施加快出臺並嚴格執行,藥店分類分級及相關行業規範性政策未來有望推出。未來中小連鎖及單體藥店經營成本及監管壓力將進一步增大,龍頭連鎖有望長期受益行業分化下的集中度提升。
《意見》明確完善統一支付政策,確保藥品得到合理支付,減輕患者負擔,最佳化經辦管理服務。醫藥零售行業有望透過處方流轉承接國談藥品落地,同時為患者提供更專業的藥事服務,能夠更好地接洽商保的多元支付體制,促進醫保資源重新配置。同時預計《意見》推行後醫院與藥品間利益關係進一步脫鉤,零售渠道議價能力進一步增強。
“我們預計率先對接處方流轉平臺、具備專業化服務能力的龍頭企業有望與上游工業合作空間加大,在品類和渠道方面實現全方位、專業化的深化合作,DTP、特慢病藥房等多元化業態有望迎來蓬勃發展。”沈睦鈞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