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年間,湖南桂陽州嘉禾縣有個姓王的財主。王財主有兩個兒子,長子王甲幫父親打理家業,循規蹈矩;次子王乙行為放蕩,吃喝嫖賭,樣樣在行。
一天中午,王乙在外喝了酒,醉醺醺往家走,走到一田埂上,迎面遇上了鄰人胡大。胡大攔住他說:“王二少爺,你上次借我一兩銀子,現在還給我吧!”
王乙看到胡大就有氣。這一兩銀子是半個月前在賭場上借的,說好一個月後還,可才過去半個月,胡大已經問了他三次了。於是,王乙沒好氣地說:“我現在沒錢,有錢了再還你。”
胡大一聽這話,一把抓住他的衣袖說:“王二少爺,話可不能這麼說。有錢了再還,你什麼時候有錢呀,猴年還是馬月?我家裡還指著這銀子買米買油過日子呢!”
說話間,兩人就吵了起來,繼而推推搡搡。王乙一時衝動,藉著酒勁,揮拳猛擊胡大的頭部。胡大慘叫一聲倒在地上,抽搐了幾下,兩腿一伸,竟死了。
王乙一看胡大被自己打死了,不由嚇了一跳,酒也醒了大半,看看四周,幸好無人。略一思索,他慌忙把胡大的屍體拖到附近的水塘邊,脫下死者的一隻鞋子,放在塘邊然後把屍體丟進水塘,造成胡大失足落水溺死的假象,這才匆匆忙忙回了家。
回到家後,王乙越想越怕,忍不住把這事告訴了其兄王甲。王甲聽後驚得目瞪口呆,沉思片刻,即出門找到曾在他家做過短工的雷仕達,雷仕達和胡大是遠親。王甲把弟弟王乙所說一五一十告訴了他,央求他如果胡家人到時沒有發現胡大身上有傷痕,就別再報官,以失足落水私下埋了算了,到時酬謝他二十兩白銀。雷仕達略一思索,點頭答應了。
這天晚上,胡家人見胡大沒回家,便四處尋找,有人在水塘邊發現了他的一隻鞋子,便找來會水的下塘摸,果真從水底找到了胡大的屍體。雷仕達也在一旁幫忙。
屍體撈上來後,胡家人沒有將頭髮分開細察,因此沒有看到傷痕。加上雷仕達在旁一個勁說是溺水斃命,沒有必要報官驗屍。於是,胡家人將胡大草草安葬了。
過了幾天,雷仕達從王甲那裡拿到了二十兩白銀酬金,都以為這事神不知鬼不覺就過去了。誰知沒隔半個月,胡家的一個親戚匆匆來到胡家,告知說有人親眼看到胡大是被王乙打死的。原來案發那天中午,有個叫阿康的人吃過午飯到田地裡轉了轉,後來犯困,就躺在一棵樹下睡覺。
正睡得朦朧時,聽到不遠處有人吵架,爬起一看,正看到王乙揮拳擊打胡大,胡大應聲倒地。阿康嚇得趕緊縮回了腦袋,以後發生的一切他都悄悄看在眼裡。胡家埋葬胡大以後,他偷偷向別人說起,不想被胡家的親戚聽到了。
得知真相後,胡大的弟弟胡二立馬找人代寫狀紙,前往縣衙為兄申冤。
雷仕達聽到訊息,非常著急,匆匆趕到王家把這事告訴了王氏兄弟。兄弟倆一聽,一時呆若木雞,沒了主張。雷仕達自告奮勇說他認識縣衙刑書甘崢嶸,只要甘崢嶸能擋住胡二,就萬事大吉了。兄弟倆連忙委託雷仕達去找甘崢嶸,答應事成之後給甘崢嶸一百兩白銀。
雷仕達趕到縣衙,找到甘崢嶸說明來意。甘崢嶸見財起意,滿口應承。很快,甘崢嶸找來胡二說:“阿康這人說話不可信。我熟讀刑律,告訴你,你家在殮埋屍體時沒發現傷痕,此時前來呈告純屬聽信傳聞,一旦具不屬實,可是要承擔反坐誣告之罪,到時只怕王家不肯放過你,那你就麻煩大了。”
胡二一聽,心裡不由打起了退堂鼓,猶豫起來。甘崢嶸又說:“王家財大氣粗,真要打起官司來,未必會怕你。我看你兄長死也死了,又何必得罪王家呢?還是回去好生過日子吧!”
一番軟硬兼施,胡二終於撤回了訴狀。
隔天,甘崢嶸讓雷仕達把王乙帶到甘家。雷仕達因有事,稍坐了會兒,便告辭走了。雷仕達一走,甘崢嶸馬上說:“王乙,你的案子我已經替你擋住了,你答應酬謝我的一百兩銀子呢?”
王乙說:“多謝甘刑書幫忙,一百兩銀子過幾天就送上門來。”
甘崢嶸聽了,臉色有些不悅,說:“當初你派雷仕達找我,就像火燒了房屋一樣急,如今問你要銀子了,就推三推四,這不太好吧!”
王乙嘻嘻一笑說:“銀子不會少你的,只是手頭一時不寬裕。要不,先給你十兩,餘下的銀子過一個月再送來。”
說著,王乙就從袖裡掏出十兩白銀。甘崢嶸見了,更加不高興,說了幾句不中聽的話。王乙一聽,流氓習性又露了出來,說:“我能先付你十兩銀子已經不錯了。這種事本來就什麼見不得人,反正是你騙我,我騙你的生意。”
甘崢嶸大怒,抬起一腳踢向他的腹部。王乙負痛倒地,呻吟了幾聲,竟斷了氣。
甘崢嶸見自己一腳踢死了王乙,心裡又悔又怕,當即決定轉移屍體。他先解下王乙的腰帶,纏繞在他頸上,用力拉扯,偽裝成自殺的樣子。待到夜深人靜之時,把王乙的屍體背到遠處路邊一條溝內,然後匆匆離去。
第二天清晨,王乙的屍體被人發現並呈報縣衙。知縣李長庚傳仵作馮鵬隨往驗屍。臨行之時,甘崢嶸偷偷找到馮鵬,讓他檢驗時把王乙勘為自縊身死。馮鵬和甘崢嶸平常關係很好,這事自然願意幫忙。
李長庚帶領一干人等來到溝內就地驗屍。一時間圍觀者議論紛紛。馮鵬下到溝裡翻動屍體,見右賢囊紅腫,用手揣捏,堅硬如石,知是被人踢死,左賢囊被老鼠咬壞。馮鵬即藉此呈報賢囊已異常是被老鼠啃壞。取下項頸布帶,有很不明顯的紅色痕跡,他本想報稱死者自勒,但怕李長庚懷疑和圍觀眾人不服,弄巧成拙,只好報稱被人勒死。
知縣李長庚是個不學無術的傢伙,聽了馮鵬的呈報,自己又查不出其他原因,便由他說了算。最後,縣衙出具文告緝拿勒死王乙的兇手。
再說王甲聽到王乙的死訊後大吃一驚。待到看了縣衙仵作的驗屍報告,才知王乙是被人勒死的。他馬上聯想王乙肯定是被胡二勒死的,於是跑到縣衙,一五一十把王乙曾打死胡大,胡二要來報案,被甘崢嶸攔下等說了一遍。最後聲淚俱下地說是胡二憋著一口悶氣,耿耿於懷,伺機報復勒死了王乙。
李長庚聽了王甲的哭訴,才知這裡面還隱藏著如此大的隱情。他也不深究,立馬讓衙役抓來胡二,對他嚴加盤詰。胡二自是連連否認,李長庚便用大刑審訊。胡二膽小怕事,身體又不好,熬不住大刑,力辯無效,無可奈何,只得蒙冤畫供。
不久,李長庚將定案詳文申報省府。湖南按察使長官沈世楓細閱案卷,發現疑點頗多,特別是縣衙刑書甘崢嶸私自讓胡二撤訴,不符合常理,必有受賄情節,於是駁回重審。李長庚接到沈世楓的駁文後,很不以為然,草草復訊一遍,原封上報。沈世楓見知縣敷衍搪塞,十分惱怒,便委派按察使駱芳忠重新審訊。
駱芳忠從省府帶了一個經驗豐富的仵作來到嘉禾。首先對胡大開棺驗屍,驗明胡大頭頂有紫紅色傷痕,確係生前被人毆打致死,證明王甲所言不虛;接著又開啟王乙的棺木,驗明他右賢囊表有紅色血絲,應系生前受傷致死,至於項頸骨,經驗並無被勒傷痕,這同嘉禾縣衙驗屍報告出入很大。
於是,駱芳忠命人提來嘉禾縣衙仵作馮鵬,馮鵬攝於刑威,招供是受甘崢嶸唆使才下此結論;再提甘崢嶸,甘崢嶸知道已隱瞞不住,只得招供自己因貪圖銀兩,一腳踢死了王乙。
至此,該案徹底真相大白,而此時胡二因病已冤死在獄中。不久,甘崢嶸被刑部判了個“斬立決”。
該案從胡大被打死,引出王乙被踢死,再到胡二被冤死,最後甘崢嶸被處死,一共鬧出四條人命。一時間,三湘大地傳得沸沸揚揚,人人指責官吏腐敗。乾隆皇帝知道後龍顏大怒,諭旨批示嚴懲不貸。知縣李長庚因辦案不力,被革職查辦,最後“杖一百,流三千里,發往邊疆效力贖罪”。其他涉案人等,依律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