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10月2日,四川綿陽的梁女士一家5口參團前往九寨溝,該團一共33人,結果期間兩次被預訂酒店爽約,住進了條件奇差的酒店,而且連九寨溝景區大門都沒見到。一行人被折騰得筋疲力盡,於10月5日返回。
目前,梁女士等人已經向綿陽旅遊執法部門進行了投訴,其要求旅行社方面能全額退還旅行費,並向遊客致歉;旅行社也表示將配合調查。
從細節看,這一趟旅程可真是令人無力吐槽。梁女士等人兩次被更換酒店,一次比一次差,最後住進了農家小院,“床上有老鼠屎,衛生間無法使用,自來水是渾濁的”,可謂觸目驚心。
而九寨溝景區也因為人太多,遊客們最後只繞道黃龍景區短暫玩了4個小時。可以想見,他們期待滿滿的國慶假期算是徹底毀了。
梁女士所籤合同細則。
根據旅遊合同顯示,這次旅程共計4天3夜,單個成人的費用是980元。考慮到是省內出遊,且在十一黃金週前已訂好房間和行程,從收費來看已經不能算是“低價遊”,旅行社顯然不應在履約上打折扣,導致遊客連最基本的旅行目的都無法實現。
而且“旅行社說這個團是目前最好的團,吃住都是最好的,沒有購物,純享團”,與梁女士等人遭遇一對比,這段話更顯諷刺。
應當說十一期間酒店火爆、景區爆滿的事實是客觀存在的,而且今年九寨溝景區宣佈全域恢復,國慶期間也幾乎每天都達到了最大客流接待上限。這些確實有可能造成種種意外情況,降低旅遊體驗。
但很明顯,只要對旅遊市場有基本的瞭解,對假期可能出現的客房滿員、景區服務供給不足等問題就應有最起碼的預判和應急方案,對此,旅行社難辭其責。即便在黃金週假期,行程安排處處漏洞、環環紕漏的情況也不應出現,更不能成為旅行社卸責的理由。
梁女士原計劃的行程安排。
而從遊客和旅行社反映的情況看,預訂酒店也有違約之嫌。在相關新聞報道中瞭解到,一行遊客抵達酒店已是晚上11點。而遊客明明定好的房間,卻不能入住,酒店此種操作,且不說有悖商業倫理,也是不道德的,這無疑是置遊客的人身安全於不顧。
當然,具體情況仍有待旅遊執法部門的調查。如情況屬實,對相關酒店也應作出相應處罰。
本質上,這件事依然未脫“旅遊陷阱”常見的認知範疇。從旅行社到酒店,都未對遊客盡到履約責任。相反,旅客成了被反覆揉捏的物件,被四處折騰,無所顧忌。
今年3月以來,文化和旅遊部在全國範圍內部署開展了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專項整治行動,嚴查擾亂旅遊市場秩序、侵害旅遊者權益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國慶假期,更是持續加強了旅遊市場執法。可以說,在相關部門的強力治理下,類似欺客宰客、低價遊、強制購物等亂象得到有效遏制,對遊客權益的保障水平明顯提升。
然而,也要看到,在假日旅遊高峰期,類似商家違約,侵犯遊客權益的問題並未根除,類似新聞依然不時出現。這也提醒相關部門,旅遊市場治理是個長期工作,要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對違法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從而在旅遊市場形成強大震懾,杜絕這類“消遣”遊客的情況再次出現。
特約評論員丨夏研
編輯丨遲道華
校對丨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