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在答覆全國政協委員提案時表示,將進一步加強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投向領域管理,細化禁止投向領域範圍,強化債務高風險地區專項債券資金投向的約束性管理規定,切實防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作為財政政策的重要工具,專項債券在穩投資、補短板方面作用明顯。財政部一直高度重視專項債投向領域管理,其使用方向始終是明確的,主要用於交通基礎設施、能源專案、農林水利、生態環保專案、社會事業、城鄉冷鏈物流設施、市政和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國家重大戰略專案、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領域。
在明確專項債投向的同時,財政部還列出“負面清單”,嚴禁專項債用於償還債務,不安排用於租賃住房建設以外的土地儲備專案,不安排一般房地產專案,不安排產業專案等。
總的來看,專項債“令行禁止”範圍已初步圈定,那麼,財政部為何再次提出加強專項債投向管理,細化禁止投向領域範圍?
這是因為從近年來的審計情況看,部分地區還存在將專項債資金違規用於支付工資、涉企補貼、差旅費、辦公經費及購買理財的現象。例如,廣東省2020年度審計報告指出,有地方存在超範圍使用專項債券資金的現象,某個市的兩個區將專項債券資金用於償還政府購買服務金、發放人員工資等支出,涉及金額5.41億元。
個別地方存在的違規行為,反映出專項債發行管理機制還不夠完善,要讓專項債更好服務國計民生,需進一步“修繕”相關制度,對專項債投資使用範圍做出更有效調整,更具針對性地滿足地方經濟發展需求。
首先,應進一步明確專案投資方向,探索“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確保專案質量。目前部分地方有效投資專案儲備不足,出現資金等專案的情況,這就需要對專項債的投向範圍進行再細化、再擴大,引導地方提高專案謀劃的精準性和有效性,帶動更多有效投資。其次,要為專項債發行使用劃出更清晰的“紅線”,進一步明確哪些領域不可以投、存在什麼限制,給予地方更明確的行動指南,使專項債的發行使用更加細緻高效。
“負面清單”的落實,關鍵還在於監管。可透過完善資訊化手段,對專項債券專案穿透式監測,及時掌握專案資金使用、建設進度、運營管理等情況,實現對專項債券專案全生命週期、常態化的風險監控。並加強專項債資金使用監測管理,防止資金沉澱以及違規、低效使用資金等。對於查找出的違規問題,要求地方嚴肅問責,舉一反三抓好整改,確保專項債高效合規使用,提高資金使用績效。
當然,“負面清單”的再細化,也是為了更好地防範化解風險。當前政府債務風險總體可控,但區域性地區償債能力有所弱化,接下來應進一步強化債務高風險地區專項債投向的約束性管理規定,優先考慮支援專項債發行使用好、財力充足舉債空間大的地區,對地方債務風險較高的地區少安排或不安排。如此,既能充分發揮政府債券對經濟社會持續穩定發展的積極作用,又可堅決防範化解風險,增強財政可持續性。(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李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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