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以2020年下成都招警來舉例說明:
招警考試科目及分值計算
考試分為筆試、心理素質測試、面試和體能測評。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佔總成績60%,面試成績佔總成績40%。
特警職位加試專業技能測試,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各佔考試總成績30%,面試成績佔總成績40%。
心理素質測試和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實行合格制。心理素質測試未達合格標準的,不進入下一考錄環節。
從上面的內容中,我們可以看出公安招警考試雖然一般和省考同時進行,但是考試內容是有差別的。具體表現在特警需要加試專業科目;全部崗位需要加試心理測試和體能測試。
接著,我們來具體看下公安招警的考試,面試,體測,政審和普通公務員崗位的不同之處。
(一)筆試科目及分值
綜合管理、警務技術職位(含法醫職位)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各佔筆試成績的50%;執法勤務職位(含特警職位)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和《專業科目》,各佔筆試成績的40%、30%、30%。
(四)專業技能測試
特警職位需進行專業技能測試。
(五)面試
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憑本人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和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面試形式一般是結構化面試。
(六)體能測評
參加面試的報考人員均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專案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國家公務員局《關於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的函》(國公局函〔2012〕1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公務員二局《關於同意調整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有關專案測評次數的覆函》執行。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考錄環節。參加體能測評的報考人員年齡按體能測評的當日計算。
(七)體檢標準按照《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檔案規定執行。
(八)考察。成都市公安局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和考察。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公安部《關於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號)和公安部辦公廳《關於做好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等規定執行。
從上面的內容中,我們可以看出,公安招警考試內容中有和普通公務員相同的部分,就是公共科目行測和申論。除了加試內容專業知識和體能測試外,體檢和政審也是執行更嚴格的標準的。各位同學在報考的時候,一定要對招警的考情瞭解清楚,以免因為體能,政審等不過關而錯失了上岸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