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力眼壓檢查
視力眼壓檢查一般是患者初診和複診的第一站,它為眼科疾病的診斷、治療方案的選擇及治療效果的評估提供不可或缺的資訊。
因為絕大多數眼病都會影響視力,視力檢查是發現眼病並進行診斷的重要依據;是客觀反應病情的主要指標。視力檢查能直接反應眼睛的視功能狀態,裸眼視力與矯正視力高與低、看到光亮和無光感、視力下降急與緩,能直接反應病情的輕重緩急,有助於醫生迅速作出正確的診斷與鑑別診斷。如果不查視力無法判斷所患的眼病是否影響視力,影響眼病的診斷與鑑別診斷;影響判斷眼病的輕重緩急;也影響眼病治療的評估。
方 法
檢查遠視力時,檢查距離為5米,視力表放置高度應以1.0(或對數視力表5.0)行視標與受檢者眼高平行,照明度應當合適。檢查視力一般是先右後左,先健眼後患眼。檢查一眼時,另一眼可用遮眼匙輕輕遮擋。被檢查者眼睛必須睜大,不能眯眼、斜視、歪頭或者另一眼偷看。如果在5米處不能看清0.05視標,則應向視力表逐漸走近,根據被檢查者與視力表距離計算;距視力表1米仍看不清0.05視標,可改用辨認眼前手指的方法來測定視力;如靠近至5釐米仍不能看清手指數,則改為整手在眼前擺動;如不能辨別手動,則可在暗室用光投射於眼睛上,檢查有無光感和能否判斷光投射方向;如光感喪失為全盲。國內近視力多用“J”近視力表,同樣方法辨認“E”字缺口方向,直到不能辨認為止,近距離可自行調整,正常近視力在40釐米處看清1.0一行即可,近視力檢查有助於屈光不正和某些眼病的診斷。
眼壓就是眼球內部的壓力,簡稱為眼壓,它是眼內容物對眼球壁施加的均衡壓力。正常人的眼壓穩定在一定範圍內,以維持眼球的正常形態,同時保證了屈光間質發揮最大的光學效能。正常眼壓的範圍為10~21mmHg(1.47~2.79Kpa)。眼內病變會帶來眼壓的波動,如青光眼、白內障過熟期、眼外傷、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等。眼壓高可致眼脹、眼痛,視力改變,過高會導致視神經的萎縮,視力發生不可逆的變化;過低會引起眼球的萎縮。一些全身性疾病及眼眶內病變會引起視力、眼壓的變化,某些藥物也會導致視力的改變,有些藥物還會激發青光眼。
所以視力和眼壓不僅是眼科醫生診斷眼病的重要依據,也是眼科醫生治療眼病、判斷眼病治療是否達到預期效果的重要臨床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