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妻子的婚姻生活並不算是很美滿。因為我們兩個人性格不是那麼匹配,時常時不常會有些小的衝突。不過,要是離婚的話,這些小事還夠格。外加上還要考慮孩子和雙方父母的態度,所以婚姻生活也就一直將就下來了。
雖然兩個人性格不和,可也不是每天都會吵架。有的時候,我們也會有過一段和睦的時間的。而且我們兩個人儘量不把家庭內部的矛盾與外人分享。所以在外人看來,我們還算一個和諧美滿的家庭。
妻子的閨蜜並不多。說是閨蜜,多數也是工作以後認識的。相對來說,因為在醫院工作的原因,她的閨蜜長得還都可以。也算是走在街上有一定回頭率的人物。
平時,我與妻子的閨蜜沒有太多接觸。原因很多,很重要的一個是我不願意過多參與這種女性主導的社交活動。不過凡事都有例外。妻子的一個閨蜜家裡最近出了些事,透過妻子找上了我。
一、 妻子閨蜜送來一件難纏的案件
妻子的閨蜜叫小琳。小琳找我,是因為家裡的一個親屬出了車禍。遇到交通事故,本不就是不幸的。可是小琳的這個親屬的情況卻又不一樣。因為小琳的這個親屬家中只有一個九十歲的老母親,還有一個就是殘疾的哥哥。
是的,這是一個本來就不幸的家庭。因為家中有一個殘疾的哥哥,還有一個年邁的母親,弟弟只能默默承擔起養家的全部重擔。已經年近四十了,還沒有結婚。就是這樣的一個家庭支柱,卻出現了車禍。現在全部失明,大小便失禁,案件掛在法院已經三年多了,賠償一直無法到位。在這個時候,小琳想到了我,問我可不可以接下這個案子。
對於這個案子,實際上我是不想接的。要知道律師不是萬能的,有很多案件遲遲不能解決,完全是因為案件處理存在一定困難。雖然文藝作品中所有的案件都有一個大團圓的結局。可現實中,卻不是所有案件都會有一個理想的結果。律師承接案件的第一個原則,就是看案件本身是否具備可辦性。有的案件經過多年,證據缺失,辦無可辦,律師是不會把大把的時間浪費在一個沒有希望的案件當中的。
小琳提供的案件,雖說不算是一點希望也沒有。可是實際情況也是差不多。這個案件歷時三年,最初承辦的律師找個理由,脫離案件的辦理。而這種被別人辦壞了的案件,在行業內是不會有律師再接的。
因為一旦案件辦好了,原來的律師面子掛不住,得罪人還賺不到多少錢。案件辦不好,那是你沒有辦好,還是案件基礎不好,這就說不清了,讓自己成為他人錯誤的背鍋俠,這種錯誤可不是精明的律師會犯的。並且小琳是妻子的閨蜜,可是妻子本身在我這裡一點面子也是沒有。所以我根本不猶豫,禮貌地拒絕了。
二、 妻子的逼迫,我決定了解一下案情
律師接辦案件是一個雙向選擇的過程。有時候當事人會選擇別人,有的時候律師會拒絕接辦,這種情況會經常發生。小琳的案件被我拒絕,對於這件事我並不太在意。因為幾乎每天我都會拒絕一些案件的承辦。因為我的時間有限,手頭的案件已經讓我有些輪轉不來了。再者,律師接辦案件時需要對案件進行一定挑選。我手頭的案件不少,所以選擇標準更高一些。
可是萬萬沒有想到,妻子會替小琳出頭來求我辦理這個案件。我說,你知道這個案件是什麼情況嗎。妻子搖搖頭。我問你知道這個案件可能會很麻煩,搞不好會影響我的聲譽嗎。妻子搖搖頭,然後說小琳是我的好朋友,我相信你一定能把這個案子辦好的。我辦不好,說完這句話我坐到沙發上開啟電視,暗示要停止這個對話。小琳問過了不少人,他們都說你能辦好,妻子說。問過不少人?都問過誰了。對於妻子的這個說法,我很無奈。別人說什麼,關我什麼事。
小琳問過她在交警隊的親屬,他們說這種案件,你很擅長。妻子的意思很清楚,別人都說你能辦,你不辦這不是因為案件本身的事情,而是因為我對她的個人情緒。說實話,這還真的多少有點,可是從工作角度,我更多還是從案件本身說話。我還不至於讓家庭生活的那點事影響到工作。不過妻子把話說到這裡了,畢竟她現在還是我的妻子,這個面子我還是要給的。於是我答應替小琳看一下這個案件的情況,幫著出出主意。不過對於承辦這個案件,我還是始終沒有同意。
三、案情很麻煩,但案件背後的關愛,讓我很感動
看了一下案件資料,果然呀,案件資料非常混亂。這種情況訴訟還能持續三年,也真的不容易。對於這種情況,好訊息是我的判斷是準確的,這個案件就是個坑。壞訊息是就憑藉這些資料,我什麼意見也不能給。這個差事還是交不了。
唯一的一點進展是我看到了小琳親屬九十歲的老母親。這個老太太頭髮已經全白了,可是身體卻是非常好。與他人溝通,行動各方面,都象是一個六十多歲的人。我說你家裡有沒有別的親屬幫你跑跑。老太太嘆了口氣。原來老太太的孩子不是兩個,而是三個。其中老大不但生活較好,還是國家工作人員有著穩定收入。可是,長子有著自己的家庭,對於殘疾的哥哥平時就不太管,現在弟弟出了事情,就更是不出面。現在全家的生活就靠著這個老太太。
老太太說,我辛苦一些也不算什麼,累不累的我也沒有什麼抱怨的。只是,我已經九十了,要是這個案子不趕緊解決,明天我要是不在了。留下兩殘疾兒子,沒有別人照顧,還沒有錢,那可怎麼辦。
是呀,這位老太是一位讓人尊敬的母親,九十歲高齡還為兒子奔走。她沒有任何埋怨,直到最後她心裡所想的都是自己的兒子。這種母愛真是讓人感動。小琳是你們傢什麼親戚?
四、小琳家庭生活不幸福,她對初戀一直念念不忘
我順嘴問了一句。她不是我家的親戚,她是我家老小當年的物件。可是我家條件不好,她家父母不同意。要是當時他們兩個人的事情能成,可能現在孩子都上小學了。原來是這樣。
對於小琳與這家人的關係,我很意外。原來是多年前的戀人。小琳的家庭情況我還是瞭解一些的。這倒不是我特別注意,而妻子曾經特別說過。小琳的丈夫是一個企業的管理人員。兩個人的生活還算是可以的。可是一次偶然的機會,小琳發現丈夫出軌。小琳當時大鬧了一場,丈夫自知理虧,向小琳道歉,然後斷了與那個女人的來往。可是事情發生後,兩個人感情還是有了隔膜。尤其小琳根本就不與丈夫睡在一張床上。於是這個婚姻狀態又持續了將近十年,丈夫又一次出軌。不過這個時候,婆家人並沒有站在小琳這邊。他們認為小琳沒有盡到妻子的義務,對於丈夫缺乏關心,才是丈夫出軌的主要原因。最終兩個人還是辦了離婚。
對於這件事,我個人認為小琳有一種感情潔癖。其實這並不是一個正常的心理狀態。雖然要求配偶忠誠是一個正常的心理狀態。可是不能接受配偶的其他情感經歷,卻是一種不可能實現的願望。不是說婚姻一定會出軌。可是你的配偶在遇到你之前,與其他人有情感經歷,這有什麼錯?當時他與你並無關係呀。所以你需要學會接受配偶的過往的情感經歷。
也許有人會說婚內出軌是另外一回事。是的,性質上說,有著一定改變。可是本質上還是一樣的。對於配偶的這種情感經歷,要是不能接受,就不要原諒,不要再維持婚姻。選擇了原諒,選擇了維持婚姻,卻不肯接受丈夫的迴歸,這其實是不對的。對於小琳的這種情況,我見得比較多,也並不同情。因為痛苦,很大程度有著自己的原因。
不過小琳的家庭問題,不是我所能介入的。我所關心的只是眼前的這個案子。幫助他們找到解決目前困境的辦法,就可以全身而退了。
於是我決定去一趟當事人家裡,見一下當事人。小琳知道後,表示會與我一起去。這一點,我倒是不反對。因為我與當事人間沒有什麼信賴關係,有時溝通還是需要這個中間人的。在約定的時間,小琳開車來接我。小琳的駕駛技術還是不錯的,基本上我是放心的。坐上車後,我們出發。當事人的住處在另一個區,約有一個小時的路程。
這段路程的時間,我與她談討案件情況,畢竟這個案件是因她而起,我需要負責的不是當事人,而是小琳。所以有些事情我還是要與她溝通的。還有就是了解一些當事人的情況。
你已經知道我與他的關係了?小琳問道。當事人的母親說了一嘴,我隨口說道。其實我不願意在這個地方浪費時間,要知道這些末節與案件辦理無關,也就不值得去浪費心思。可與我的想法相反,小琳卻是非常看重她與當事人的關係,甚至於看得比這個案子還重。難道這就是女人的思維嗎,著重一些無關緊要的環節?
五、 刻骨銘心的初戀,讓小琳無法自拔
關於這個案子,其實小琳是沒有什麼要告訴我的。她不太瞭解具體情況,也不太這些情況的法律意義。比較之下,當事人九十歲的母親,甚至要比她更懂一些。畢竟她為了兒子的事情奔走近三年,對於一些基本的情況都是瞭解的。
小琳對我說的,是她與小宇的過去。小宇就是當事人。那個時候,他們兩個在同一所高中上學。兩個人一開始只是談得來,他們並不把這種親密的互動當成一種戀愛關係來對待。
那是一個青春的歲月,空氣中散發著迎面而來的鮮活氣息。雖然小琳與小宇之間以普通朋友相處,可是他們不知不覺之間感情已經過了線。他們真正認識到這一點是因為領班的男生開始追求小琳。這讓兩個人都意識到兩個人心目中的戀愛物件一直只有對方。從這個時候起兩個人談起了戀愛。可也正是因為戀愛的關係,影響了學習,兩個人的高考成績都不算好。小琳的家庭條件好,家裡在外地找了個醫學院讓她去讀書。小宇家裡條件不好,只能到工廠去上班。
兩個人雖然分別在不同的地方,可是聯絡一直沒有間斷。也許正是因為這段距離的原因,更加劇了他們對彼此的思念。可是,這件事情最終還是被家裡人知道了。小宇家裡的條件太差了,小琳的父母堅決不同意兩個人發展下去。小琳沒有扭過家裡,最終提出了分手。
分手以後,小琳畢業嫁人生子,一切生活似乎都沒有受到這段經歷的影響。可是小琳知道,她的心目一直懷念著小宇。那個與她一同學習、生活的小宇,那個帥氣的少年郞。雖然她已經有了自己的丈夫,而且也很優秀。可是這無法讓她擺脫心底裡對那個小宇的思念。尤其是當丈夫出軌以後,這個思念更加強烈。
六、 再見小宇,物是人非,小琳還是想為小宇做些什麼
小琳最終與丈夫離婚後,再她恢復自由的時候,她想的第一件事就是可以去找小宇了。畢竟這些年,因為婚姻的束縛,她一直在剋制對小宇的思念。
小宇一直沒有結婚。他說是因為家庭負擔,小琳說是因為無法忘懷那段情感經歷。我覺得小宇說的是真話。其實小琳也應當感覺到了小宇的變化。小宇不再是那個滿懷理想的少年了。他常年來承擔著沉重的家庭負擔。以前是母親養育了他們三個兒子。
大哥不願承擔起這個家,選擇遠走。哥哥殘疾,母親年邁,如果自己也選擇離開,那母親與哥哥的生活將沒有任何保障。所以在情感上來說,小宇沒有選擇。可是一個年輕人有著這麼沉重的負擔,又有誰家的女兒願意嫁給你呢。
物質上的困難,讓小宇更加現實。他的生活的色彩不再是那種彩虹的顏色,而是單調的黑白色。直到,他本人出了車禍,黑白色只剩下了黑色一種顏色。
這個時候,小琳的出現,小宇是想拒絕的。他不想那自己窘迫的樣子被小琳看到。可是小宇不再是那個只考慮自己而活著的人了,他不能只為自己考慮,他現在的情況不能拒絕來自各方面的幫助。
小琳心目中的小宇已經不再了。多年未見,再見時兩個人已經變得陌生。小琳知道自己與小宇已經不可能再回到過去那個時候了。歲月讓他們變成了兩個世界的人。可是她還是想在最後為小宇做些什麼,於是她想到了我。
七、 反覆思量,案件出現轉機
小宇的案件最大的問題在於小宇在交通事故後,已經進行了一次的傷殘鑑定。而這個傷殘鑑定的結論是九級傷殘。如果這麼看,小宇的傷情還不是很嚴重。這個鑑定也是符合當時的情況的。
可是後來小宇的傷情出現了惡化,這主要是因為肇事方與保險公司一直拒絕承擔賠償責任。而在整個訴訟過程中,小宇的傷情因為沒有足夠的錢,而延誤了治療。小宇原來還是有一定視力的。可是,現在他的眼睛只能說是有些基本的光感而已。
如果按照之前的鑑定進行賠償,那會與小宇的傷情嚴重不符,也無法解決小宇所面臨的問題。可是重新鑑定,肇事方與保險公司又極力反對。因為司法鑑定進行重新鑑定是需要法定的理由的。之前的司法鑑定也是透過法律程式雙方共同指定的鑑定機構鑑定的。鑑定結論當時各方也是認可的。這種情況下,沒有理由要重新鑑定。可是使用原來的鑑定又不適當,審判陷入了僵局。小宇原來聘請的律師,則以各種理由把律師費退了回來。小宇現在陷入了困境當中。
從法律上來說,肇事方與保險公司的理由還是有一定合理性的。要知道,只有鑑定結論存在一定問題的情況下,才可能重新鑑定。本案的特殊之處,在於鑑定結論在當時得到各方的一致認可。也就是說這個鑑定結論沒有問題,那重新鑑定在法律上就缺少充分的依據。這個難題,讓小宇家裡的律師知難而退。我現在卻要迎難而上。
這個案子的主審法官我是認識的。我強烈懷疑,當事人找到我也有他的一份功勞。這件案子在他手裡已經將近三年了。他需要一個結果,可是這個結果既要合法也要合理。
反覆研判案件,我定下了辦案的思路。原來的鑑定結論並沒有問題,所以否定原來的鑑定結論不能從鑑定本身入手。我們需要從其他方面入手。
原有的鑑定結論與傷情不符,這是因為小宇的傷情出現惡化。那麼,我首先讓小宇到幾家醫院進行診斷。透過各種檢測,醫生最終的診斷的尿失禁,雙目失明。然後以傷情出現變化,原鑑定的事實依據發生了重大變化為理由,提出原鑑定不再適用於本案。
當然為了增加再次鑑定的依據,我在成千上萬的案例當中尋找了幾個相似的案例。是的,只能提供案例。法律對此並無明確規定,我只有從司法實踐中尋找依據。當我把鑑定申請及最新診斷、同類別案例一併送到法官手中。法官說,這個東西我等了足足有三年。
八、 案件進入關鍵環節,辯論激烈,最後我贏了
鑑定的申請,在預料之中受到肇事方與保險公司的強烈反對。理由很簡單,重新申請是有法定要求的。原鑑定沒有問題,不應重新鑑定。
對此,我提出本次鑑定申請不是對原鑑定的重新鑑定。我們申請鑑定是因為小宇的傷情有著明顯的變化。對此診斷書可以證明。若肇事方與保險公司對傷情有異議,可以申請傷情真偽的鑑定。
因傷情發生變化,原有的鑑定依據的事實已發生重大變化,故其不再適用本案的審理。為了對小宇的傷情進行明確,推進審判,對小宇的傷情構成的傷殘等級進行一次新的鑑定是必要的。本次申請的鑑定,所依據的傷情與原鑑定有著明顯不同,故不應視為重新鑑定,肇事方和保險公司可以視其為一個新的鑑定。我的這一觀點,最後得到了法官的支援。
鑑定結論很快下來了,小宇的傷情構成分別構成二級傷殘和九級傷殘。其中雙目失明構成二級傷殘,尿失禁構成九級傷殘。
對於這一結論引發了肇事方與保險公司的激烈反對。在辯論當中,強調了小宇一方延誤治療,對於傷情惡化有著重要責任。
我看了看小宇,然後提出,一個人受到傷害,他不知道進行充分治療的好處嗎。小宇的生活情況,我們已經向人民法院提供低保證明,他現在的生活完全依靠政府的保障。他哪裡有錢去治療。小宇治療的延誤,完全是因為二被告拒絕承擔賠償責任,拒絕提供醫療賠償的原因。一個人的貧困,沒有過錯。可是拒絕承擔賠償責任,卻是有過錯的。二被告將自己的過錯推給無辜的小宇,這既不公平,也不厚道。相信人民法院對本案會有一個正義的判斷的。
這個案件最後還是依據新的鑑定結論,由對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法院認定,小宇在本案並沒有過錯。案件有了一個好的結論,我很高興。算是了結一件心事。要知道,這件案子辦不好,律師是會有一定心理陰影的。
九、 小琳對我的邀請,讓我陷入兩難
案子辦得還算可以,小宇非常滿意。小琳也很感謝我,安排我與妻子吃飯。我拒絕了。因為我不習慣於這種女性隱秘的接觸,在這種場合總有一種手足無措的感覺。
不過透過這件事,小琳與我熟悉了起來。她經常來找我解決一些法律的問題。他把朋友的一些法律糾紛,也介紹給我。對於別人介紹案件,我是不反對的。畢竟總是拒人於千里之外也不利於業務的開展。
隨著交往的加深,我與小琳時不時會出席一些社交場合。比如這個晚上,我與她去見一下她的朋友。她的朋友因為婚姻問題,需要諮詢一下。諮詢的內容很簡單。本來諮詢結束了,就可以離開了。可是小琳與朋友一直聊著,我也只能在一旁等著。等到離開時,夜已經深了。
回去的路上,我們談到了小宇。小琳哭了。她說她想幫助小宇,可是小宇拒絕了。小宇有著自己的打算,他不想拖累小琳,也不想再被打擾。
他的賠償金應該足夠他未來的費用了,這可是一筆不小的數目,我說道。然後,很是突然小琳撲到我的懷中不停地哭泣。我不知道怎麼辦,推開有些生硬,抱著似乎不太妥當。我的專業知識對於我解決眼前的困境沒有任何幫助。這一刻,我非常懷念法庭的環境。至少在那裡,我不至於這麼狼狽。
約有一分鐘左右,小琳放開了我。然後頭也不回地跑了。只有我一個人在哪裡不知道怎麼辦。看小琳的背景消失,我意識到,我也應該離開了。
就在我剛剛走了不遠,手機接到了小琳的微信。她讓我上樓坐一下。我猶豫了。小琳的容貌絕對是上上等,對我一點吸引力都沒有那是說假話。可她是我妻子的閨蜜呀。她們之間沒有秘密。所以,這很可以是我妻子為設計的考驗。就算是我想多了,這種關係的危險性也非常之高。
畢竟我們兩個人有著一個繞不過去的人,就是我的妻子。如果發生什麼,她早晚會知道。律師的職業特點,就是剋制與防範風險。今天,我決定既要剋制,更要消除一切風險。於是我回了微信,太晚了,我已經回了。
那夜之後,小琳與我不再聯絡。有時我在想,是不是我想得太多了。可是就算是我多想了,難道就意味著我與小琳要發生些什麼嗎?如果讓我再來一次,我會有另外的選擇嗎?這個我真不知道。
十、 再會小琳,我沒有遺憾
小琳結婚了。這是妻子告訴我的。她找到了一個新歸宿,對方很年輕,事業有成,性格也好,各方面都無可挑剔。小琳結婚,當然會邀請我們。
結婚的那天,我看到小琳,她很開心。我在想,也許這是因為她放下小宇後,終於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一段真正的感情當中吧。
新人敬酒階段,小琳還專門跟我喝了一杯,說是感謝我幫她的親屬解決了個案子。當然在場的人中,只有我知道,我瞭解的不是案子,是小琳的心結。
又過了不久,我和小琳又有一次單獨接觸的機會。我直言不諱地問,那天我要是上樓會怎麼樣。小琳白了我一眼問,怎麼後悔了。我沒有回答她,而是接著問這事是不是我老婆讓你來試探我。小琳說,可能是,也可能不是,不過有一點是肯定的,那晚你上樓的話,我是絕對不會告訴她的。雖然是閨蜜,可是有些事也是絕對不能共享的。我點了點頭,然後轉身離開。可是小琳卻叫住了我,問我為什麼不回答她的問題。我說我後不後悔很重要嗎。小琳說也許不重要,可是我始終想知道答案。
我想了想說,喜歡一個人會深深地陷進去。這不是一個律師所應當做的,我們一直是人在花叢過,片葉不沾身。你是我妻子的閨蜜,就衝這一點,我們就不可能發生些什麼。這與你本人魅力無關。小琳問要是我不是你妻子的閨蜜呢?那也不會,我肯定地回答。規避風險的最基本方法,就是不犯錯誤。所以不論是你是不是我妻子的閨蜜,我都不會在這方面犯下錯誤,為自己惹來麻煩。
小琳說,你這個回答我不喜歡。我說,我也不喜歡,太虧待自己了。然後兩個人相視而笑。自此之後,我們再未見過面,哪怕她是我妻子的閨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