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2021年北京積分落戶的流程全部結束,但關於職住指標的爭議討論熱度不減。質疑者認為,這對原先居住在城六區內的申請者不公平,便宜了一開始就在郊區買房的人;而且缺乏後續的戶口居住地址的稽核,積分落戶上岸後轉移到城六區內,沒有起到引導人口的作用。
1.質疑:對原先居住在城六區內的不公平
在2020年的《北京積分落戶管理辦法》(簡稱新政)執行之前,之前是按照《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試行)》(簡稱試行政策)遵守的。
試行政策中,對於職住指標的加分是這樣的:申請人居住地由城六區內轉移到其他行政區域的,每滿一年加2分,最高加6分;就業地和居住地均從城六區內轉移到郊區的,每滿一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新政中,對於職住指標的加分是這樣的:申請人居住地在城六區外,每滿一年加2分,就業地和居住地均在城六區外的,每滿一年加3分,滿分12分;
對比前後兩個政策,可以看到,雖然最後的落腳地都指向郊區,但是試行政策中強調“轉移”,新政沒有。有質疑者認為不考慮轉移條件是給原先就住在郊區的申請者“白送分”,真要引導人口的轉移,他的居住地需要從一開始是城六區內,這才叫轉移!
2.質疑:後期居住地址轉移到城六區外
新政引導下,積分落戶的申請者為了能夠在職住指標上加分,紛紛在郊區買房;而透過2021年上岸積分落戶人群的分數統計,職住指標有加分的佔比達到82.35%;可見職住指標加分對落戶上岸的重要性。
而現狀是,拿到戶口後,積分落戶的申請者會馬上把戶口遷回城區的房子裡;透過積分落戶拿到戶口後,會和所有戶籍市民一樣具有自由遷徙的權利,只要符合管理辦法,不受干涉。積分落戶用郊區的房子獲得職住加分,只在申請期間稽核,拿到戶口後不再監管。
3.發改委:規則後續可能會調整
其實對於積分落戶中的操作執行,發改委的工作人員表示一直有在跟蹤和評估;針對大家反饋的意見和建議,發改委表示對確實存在問題或不再適合的規則會進行調整;但考慮到新政在去年剛剛完成修訂,為了保持政策的穩定性,近期改動的可能性不大。
PS:具有4年的積分落戶諮詢經驗,累計超過400人成功上岸北京。提供一對一私人定製落戶指導方案和學歷提升院校推薦服務。解讀國家相關政策,解決疑難混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