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十一年(1733年)正月初九,雍正皇帝最小的弟弟——二十四阿哥胤秘,被雍正詔封為親王,理由是,雍正認為胤秘“秉心忠厚,賦性和平”,而且康熙皇帝在世時,一直很寵愛他。這一年,胤秘只有18(虛)歲。同一天,雍正皇帝的2個兒子——已經23(虛)歲的弘曆、弘晝,也被封為親王。
諭宗人府。朕幼弟允秘,秉心忠厚,賦性和平,素為皇考之所鍾愛。數年以來,在宮中讀書,學識亦漸增長,朕心嘉悅,著封親王。皇四子弘曆、皇五子弘晝,年歲俱已二十外,亦著封為親王。所有一切典禮,著照例舉行。
——《清實錄·雍正朝實錄·卷之一百二十七》
雍正皇帝不輕易封自己的弟弟為親王。除了胤秘,也只有老十三胤祥,是被雍正由阿哥直接晉封為親王的。十六阿哥胤祿能成為親王,還是因為他在雍正元年(1723年)被過繼給了康熙皇帝的堂哥——莊親王博果鐸。十七阿哥胤禮則是在雍正元年(1723年)先被封為郡王,再於雍正六年(1728年)被封為親王的。
能夠被雍正皇帝如此重視,想必胤秘有他的過人之處。但乾隆皇帝卻說胤秘 “性耽安逸,不知黽(mǐn)勉向學”,時常因為不好好讀書,受到雍正皇帝訓斥。
諴親王自幼蒙皇考慈愛,今在宮中,與朕兄弟同學讀書。乃王性耽安逸,不知黽勉向學,以副皇考期望之意,屢煩聖心降旨訓飭,而王仍未悛改,皆朕所親見者。
——《清實錄·乾隆朝實錄·卷之四》
01
二十四阿哥胤秘,出生於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五月十六日,生母是庶妃陳氏。那會兒,康熙皇帝已經有63(虛)歲。
雖然在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二月初一,康熙皇帝又有一個兒子降生,但這個孩子出生當天就夭折了。這樣,胤秘就成為康熙皇帝最小的兒子。為此,胤秘自然比較受康熙皇帝重視。連雍正皇帝都說,胤秘“素為皇考之所鍾愛”。
(康熙五十七年)二月。庚辰朔。皇子生,即於是日薨。未命名。
——《清實錄·康熙朝實錄·卷之二百七十七》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十三日,康熙皇帝在暢春園駕崩。這一年,胤秘只有7(虛)歲,雍正的兒子弘時已有19(虛)歲,弘曆、弘晝也有12(虛)歲。雍正皇帝對胤秘這個年齡比弘時、弘曆、弘晝還要小許多歲的么弟,是當兒子一樣來疼愛的。乾隆皇帝就曾說,胤秘“自幼蒙皇考慈愛”。
《雍正朝起居注冊》中記載,雍正六年(1728年)六月二十日,雍正皇帝將完成的《古今圖書整合》棉紙書、竹紙書,分別賞給幾位親王、阿哥、大臣。雍正的親兄弟中,怡親王胤祥、莊親王胤祿、果親王胤禮各得到了一部棉紙書;誠親王胤祉、恆親王胤祺,以及只有13(虛)歲的胤秘(鹹福宮阿哥),各得到了一部竹紙書。而雍正其他的親兄弟,就沒有被賞賜。
(《古今圖書整合》)竹紙書四十五部,內賞誠親王、恆親王、鹹福宮阿哥、元壽阿哥、天申阿哥、勵廷儀、史貽直、田文鏡、孔毓珣、高其倬、李衛、王國棟、楊文乾、朱綱、稽曾筠,每人一部,其餘三十部收貯。
——《雍正朝起居注冊》
雍正十年(1732年),雍正皇帝給17(虛)歲的胤秘張羅婚事。據《愛新覺羅宗譜》記載,雍正最後給胤秘選定的嫡妻,是內大臣、兼尚書海芳(亦寫作海望)的女兒烏雅氏。雍正的生母孝恭皇后,也姓烏雅。她倆確實有親戚關係。《欽定八旗滿洲氏族通譜》中記載,海望的曾曾祖父薩穆哈,是孝恭皇后曾祖父額柏根的哥哥。雖然不是同一支,但按照輩分,海望是孝恭皇后的侄子輩。
雍正十三年(1735年)八月二十三日,雍正皇帝病逝。這一年,胤秘20(虛)歲。
胤秘的待遇以及受重視的程度,並沒有因為雍正皇帝的去世而有所削減。用乾隆皇帝的話來說,胤秘“髫(tiáo)年即與朕同學讀書,在諸叔中最為親篤”。所以,胤秘雖然輩分上是乾隆的皇叔,但乾隆卻將他當成弟弟一樣來疼愛。
雍正皇帝在位時,並沒有讓胤秘出宮分府居住,即便胤秘都已經成家了,仍然是住在宮裡。這點,倒是與弘曆、弘晝的情況一樣。
又諭,諴親王、和親王,向荷皇考深恩,封以親王之爵,但冊封之典,尚未舉行。又二王尚居住紫禁城內,分旗賜第之處,總未及降旨。
——《清實錄·乾隆朝實錄·卷之三》
雍正十三年(1735年)九月二十二日,乾隆皇帝就張羅著給小叔叔胤秘、以及弟弟弘晝,籌辦冊封親王的典禮、以及在宮外分房子的事宜。
今朕纘承大統,典禮以次舉行。其諴親王、和親王應如何冊封,並賜居王府,分予護衛,給贍家資,務期妥協寬裕之處,著總理事務王大臣、會同禮部、內務府,斟酌緩急,詳議具奏。
——《清實錄·乾隆朝實錄·卷之三》
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月初一,乾隆皇帝因為胤秘讀書一直偷懶,而特意選派了2位翰林官員,“2對1”督促胤秘好好讀書。乾隆告誡這2位翰林,如果胤秘不服管教,就立即向他彙報,他親自來治胤秘,如果他們敢故意縱容胤秘偷懶,就拿他倆是問。
著選派翰林官二員,為王師傅,用心教導,務令學業有成。倘王仍前怠惰,當竭力規勸教誡之,若勸誡不從,即奏聞於朕,候朕降旨。倘不能盡訓導之職、又為王隱過,朕必於該翰林是問。
——《清實錄·乾隆朝實錄·卷之四》
可以看出,乾隆皇帝雖然嘴上埋怨胤秘不肯刻苦讀書,但並沒有厭惡的意思。在乾隆皇帝眼中,胤秘除了不喜歡學習之外,倒是“持躬端謹,賦性恪誠”。
02
胤秘雖然不像弘晝那樣,會幹出自己給自己辦喪事、或是毆打朝廷官員等荒唐事,但也不是說一點錯誤都沒有犯過。不過,乾隆皇帝對胤秘,向來是比較寬容。
乾隆元年(1736年)二月初五,因為王公貝勒在辦理雍和宮事務時“管人疏縱”,乾隆皇帝就罰了這些人的工資,其中,就包括諴親王胤秘、和親王弘晝。但乾隆皇帝又不忍心讓叔叔、弟弟們沒錢花,就找理由說,辦理雍和宮事務,本是尚書級別官員的職責,所以,履親王胤祹、諴親王胤秘、和親王弘晝,應該按照尚書的工資標準罰俸,而不是按照親王的工資標準來罰。
諭總理事務王大臣,履親王、諴親王、和親王,辦理雍和宮事務,原系尚書職掌,所有罰俸之案,俱照尚書品級罰俸。
——《清實錄·乾隆朝實錄·卷之十二》
乾隆二年(1737年)閏九月二十六日,胤秘、弘晝各自的府邸建成,乾隆皇帝親自去到他倆的新家做客。
是日。諴親王允秘、和親王弘晝邸第落成,上親臨閱視。
——《清實錄·乾隆朝實錄·卷之五十三》
乾隆八年(1743年)十月初一,乾隆皇帝訓誡宗室子弟的時候,順帶也批評了諴親王胤秘、以及和親王弘晝,說他倆沒等他這個皇帝吃完,就自顧自地先放下碗筷了。
又如朕食肉未畢,而諴親王、和親王,便放盌(wǎn)匙默坐。惟達爾漢王,俟朕食畢,始放盌匙,方見遵循舊習。
——《清實錄·乾隆朝實錄·卷之二百二》
胤秘與弘晝不愧是從小就待在一起的,行事作風還都差不多。但乾隆皇帝也就是提了這麼一句,並沒有對這他倆進行嚴厲地懲罰。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二月初四,乾隆皇帝下令將胤秘交給宗人府議罪,因為胤秘作為正白旗滿洲都統,竟然發公文給禮部,要他們將侍衛舒常的妻子復封為多羅格格品級。
舒常,滿洲正白旗人,他的父親是舒赫德,他的曾祖父,就是大名鼎鼎的徐元夢。舒赫德在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十二月,被乾隆皇帝革職降為兵丁,並被罰去軍營效力。他的兒子舒常,也因此被革去了侍衛職務,發往黑龍江。
舒赫德著從寬免死,革職令為兵丁,自備資斧,在軍營效力贖罪。伊子舒常,亦因加恩舒赫德,復授為侍衛,遣往軍營,今舒赫德既經革職,舒常仍革退侍衛,發往黑龍江。
——《清實錄·乾隆朝實錄·卷之五百五十三》
但後來,乾隆皇帝重新起用了舒赫德,也復封舒常為三等侍衛。乾隆皇帝原本以為,是舒常蹬鼻子上臉,想借著這次機會,要求恢復他妻子的格格品級,但經過詢問才得知,舒常並沒有提過這茬,給禮部的公文,完全是諴親王胤秘的意思。而胤秘這樣做,是因為舒常的妻子,是裕親王的女兒。
今詢明舒常,並未具呈,行文禮部,實出自諴親王之意。夫舒常之妻,系裕親王之女,王管理旗務,即如此瞻徇情面,為之諮請,可乎?
——《清實錄·乾隆朝實錄·卷之五百八十》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二月十八日,有莊親王胤祿提交的“題為諴親王允秘辦事違例,依例罰俸三年事”的奏摺。估計乾隆皇帝也沒有對胤秘做出太大的懲罰。
03
胤秘與他的嫡福晉烏雅氏感情很好。胤秘一生共有4子7女,其中有1子6女,是烏雅氏生的。
烏雅氏所生的胤秘第七女,在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三月,下嫁給了蒙古土默特貝子哈穆噶同巴雅斯瑚朗圖的兒子——納遜特古斯。十二月二十日,乾隆皇帝封這位堂妹為郡主,其夫婿納遜特古斯,為和碩額駙。
授和碩諴親王允秘第七女為郡主,婿納遜特古斯為郡主額駙。
——《清實錄·乾隆朝實錄·卷之六百三》
但這對小夫妻的感情,並不好。納遜特古斯比較花心,同時還夾雜著婆媳不和的問題。
至於納遜特古斯平日別有曖昧私情,格格嫉妒不容,遂爾參商,自屬情理所有。即格格平日不能孝敬納遜特古斯之母,因而憎惡,亦難保其必無。
——《清實錄·乾隆朝實錄·卷之八百七十九》
有這類家庭矛盾的,應該也不止他們這一家。但那些蒙古額駙,最多就是不怎麼搭理自己的嫡妻就是了。可納遜特古斯,顯然是個狠角色,他居然要毒死這位郡主嫡妻。
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十二月,諴親王胤秘向乾隆皇帝奏報,說自己的女兒有將食物賞賜給了身邊的婢女食用,結果有婢女中毒身亡。而給他女兒送來食物的,正是額駙納遜特古斯兒子(應該是庶出)的乳母賽哈賴。胤秘請求乾隆皇帝派人嚴審此案。
去年十二月,諴親王具奏,額駙納遜特古斯子之乳母,於送和碩格格食物內建毒,格格未食,致使女誤食身死,懇請查辦。
——《清實錄·乾隆朝實錄·卷之八百八十一》
乾隆皇帝對此當然很重視,立即派人去調查此事。但考慮到要與蒙古土默特部維護好關係,所以,乾隆皇帝在諭旨中,還是表明了,他不相信這件事與額駙一家有關,沒準是胤秘的女兒冤枉了額駙。
朕以此事甚屬荒唐可疑,然不可不究,特派羅布藏錫喇布、索琳、博清額等,面降諭旨,令前往土默特秉公審辦,斷不可以王女,意存偏徇。用藥毒人,乃奸民伎倆,蒙古風俗淳樸,決不出此,或系格格誤賴,亦未可定,爾等到彼,不可屈枉於人,務得實情具奏。
——《清實錄·乾隆朝實錄·卷之八百八十一》
被派去土默特調查此案的官員索琳、博清額,雖然一個是戶部侍郎,另一個是署刑部侍郎,但這兩人,顯然不怎麼會辦案。他們竟然將人犯交給了額駙的父親哈穆噶同巴雅斯瑚朗圖去審訊,相關證人也都交給額駙看管,安排好這些後,他們自己,就收拾收拾回京了。
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正月二十六日,乾隆皇帝看到索琳的奏摺後,將他們好一頓訓,居然讓被告負責審問、看守被調查物件,難道就不怕他們串供?乾隆讓人寄信給索琳、博清額,就算是快走到京城了,接到信後,也要回去將重點被懷疑的額駙納遜特古斯等人、及相關證人,押解進京,交給“軍機大臣會同刑部審辦”。同時,胤秘的女兒,也要被帶回京城來。
又諭曰:索琳奏審訊納遜特古斯因謀毒伊妻格格致誤毒使女身死一案,竟無確據,將應訊人犯交哈穆噶同巴雅斯瑚朗圖審訊,並將案內干連人證,仍交納遜特古斯看守候旨,伊即起身進京等語,所辦殊屬非是。凡質審事件,理宜隔別審訊,不令彼此見面。哈穆噶巴雅斯瑚朗圖,系屬被告,亦在應訊之內,索琳即將應訊人犯交伊審訊,已失辦理之道。此事索琳既未辦清,又不知解京審訊,反交納遜特古斯看守,能保無串供情事乎?著寄信索琳、博清額,伊等無論何處接奉此旨,即著一人將格格帶回,一人將納遜特古斯、併案內人犯,盡行解京,交軍機大臣會同刑部審辦。
——《清實錄·乾隆朝實錄·卷之八百七十七》
乾隆皇帝後來又讓大學士劉統勳、尹繼善,加入此案的審理。儘管尹繼善他們得到口供,說是喇嘛巴爾丹格隆與賽哈賴(額駙納遜特古斯兒子的乳母)有私情,毒害格格的毒藥,就是喇嘛巴爾丹格隆提供的,但乾隆皇帝還是覺得,光憑這些口供,不足以坐實,毒害格格,是額駙納遜特古斯主使的。再加上,額駙的父親在被審訊期間,又突然病死了,如果找不出實質性的鐵證,很容易讓人以為是屈打成招,而其他蒙古貴族如果聽說了此事,今後就不會願意娶清廷的公主、格格回去當媳婦。
正在這時,乾隆皇帝從科爾沁女婿色布騰巴勒珠爾(娶富察皇后之女固倫和敬公主)、以及喀喇沁固山貝子扎拉豐阿(娶貝勒胤祜第二女)處得知,額駙納遜特古斯曾經為了其父親的爵位,而毒害他的長兄吹扎布,所幸吹扎布並沒有死成,但也一直都沒有痊癒。經過詢問,吹扎布與額駙納遜特古斯,都承認確有此事。乾隆皇帝這下找到了既替堂妹討回公道、又不至於給蒙古各部留下話柄的理由。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三月二十四日,乾隆皇帝判額駙納遜特古斯死刑,且立即執行,但罪名,是其毒害兄長,並不是意圖毒害嫡妻。
大學士尹繼善等奏,查審土默特額駙納遜特古斯,素與伊長兄吹扎布不睦,且圖承襲父爵,乘伊父衰病之際,製藥毒兄,至今救治未愈。除謀毒格格輕罪不議外,應依謀殺期親尊長律問擬。其聽從,用藥謀毒格格之濟蘭泰、賽哈賴、巴勒丹格隆,俱應照律凌遲處死。得旨:納遜特古斯,著加恩從寬免其凌遲處死,改為應斬,即行正法。濟蘭泰、賽哈賴、巴勒丹格隆,俱著凌遲處死。
——《清實錄·乾隆朝實錄·卷之八百八十一》
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四月初四,乾隆皇帝又頒下題為“為額駙納遜特古斯謀毒格格已被正法,格格亦有罪,著住俸交諴親王教養事”的諭旨。不管怎麼說,乾隆替胤秘的女兒出了一口氣。
結束語
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十月十九日,諴親王胤秘病危,乾隆皇帝親自到他的府邸去看望。第二天,即十月二十日,胤秘就病逝了,享年58(虛)歲。乾隆皇帝一得到訊息,當天就趕到胤秘府上祭奠,並且讓皇四子永珹、皇十二子永璂給胤秘穿孝。乾隆皇帝又從內庫中拿出5千兩銀子,給胤秘辦喪事。
諭曰,和碩諴親王,持躬端謹,賦性恪誠。髫年即與朕同學讀書,在諸叔中最為親篤。迨備位親藩,久昭勤慎。前以偶嬰微疾,即遣御醫診治。及屢次進見,察其形體雖癯,而精神尚不至甚憊,意謂從容調攝,可望即痊,曾勸諭安心靜養。昨遽聞病勢增劇,隨親往邸第看視。軫念殊殷,頻遣御前侍衛往探。茲竟聞其薨逝,深為震悼。即日親臨奠醊。並命皇四子、皇十二子穿孝,並著加恩賞內庫銀五千兩,經理喪事,所有一切喪儀,及飾終典禮,各該衙門察例具奏。
——《清實錄·乾隆朝實錄·卷之九百四十五》
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正月二十八日,胤秘的嫡長子弘暢襲爵為諴郡王。與此同時,胤秘次子(庶出),由於很得胤秘喜歡,乾隆皇帝將他封為固山貝子。
諭曰,弘暢系諴恪親王嫡長子,著襲封諴郡王。其次子弘旿,乃諴恪親王素所鍾愛,著加恩封為貝子。伊兄弟務當共相友愛,孝奉伊母福晉,善承恩眷,以副朕篤念懿親至意。
——《清實錄·乾隆朝實錄·卷之九百五十一》
道光十六年(1836年)十二月,弘暢的兒子永珠,因聽信侍妾靈兒的挑唆,讓太監打死了側室吳氏,而被革去了所襲的貝勒爵位,繼而,由弘旿的孫子綿勳,承襲了爵位。
(注:本文由[頭條@熱愛瘦身的魚]原創,禁止抄襲,違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