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統治時期,蔣介石統治集團為了依附帝國主義,尤其是美帝國主義,以壓迫國內的各種反動勢力,對其奴顏婢膝。在此期間,美帝國主義在我國土耀武揚威,橫行霸道,視我國人生命為草芥,犯下了累累罪行。從1945年8月至1946年11月,上海、北平等五市,美軍暴行至少在3800起以上,死傷3300多人。根據天津國民黨當局的檔案統計,自1945年10月1日到1947年9月,駐紮天津的美國軍人共發生了重大車禍、故意殺人、搶劫、強姦、搗毀財物等犯罪案件365起,導致中國民眾死亡、重傷達2000餘人。
一、黃浦江渡船慘案
1945年11月14日,美國軍艦在黃浦江上將一中國渡船撞沉,隨後美國軍艦上計程車兵拒絕施救,最終導致渡船上20餘中國人全部被淹死。
二、槍殺車伕
1946年9月22日,因拒絕向人力車伕支付車費從而發生爭執,美國水兵賴令奈將一名人力車伕當場打死。本案雖證人、證據充分,但兇手最後仍被無罪釋放。
三、撞死民眾
1947年11月3日,美軍車隊在大紅門附近的公路橋上將女青年劉玉梅雙腿壓斷,又將另一女青年劉玉花撞成重傷(後死亡)。事故發生後,美軍士兵逃離現場。案發後,家屬報案,國民黨偽警察對報案不予受理,並要求受害者家屬自行處理死傷者。
四、人當槍靶
1946年9月3日,北平西排程站,三個美國海軍陸戰隊士兵比賽槍法,將中國工人王恩弟選做了練槍目標,將正在指揮火車進站的王恩弟當場擊斃。案發後,並未見當局立案偵查記錄。
五、沈崇強姦案
1946年12月24日夜,美國海軍陸戰隊皮爾遜等2人,將正好在此路過,欲趕往電影院的女生沈崇綁架至東單操場施行強暴。適有路人劉玉豐經過此地,聞呼救聲即赴軍警機關報案。警員當場抓獲美兵1人。1947年6月中旬,海軍軍法官以證據不足為由,建議釋放皮爾遜並恢復其伍長職務。
六、肆意殺人
1947年八月二日,4名美軍憲兵在中和橋附近無緣無故,將兩名正在乘涼的中國百姓拋進河中淹死。因案因性質太惡劣,而且發生在偽“首都”,最後四名美國憲兵被起訴,偽法院認定美軍的該行為是美國人的遊戲傳統,只是因為中國受害人不會游泳,才發生了嚴重後果,最終判其中三人無罪,另一人終身監禁,但須在美國服刑。但是該士兵回國後很快被釋放。
七、景明樓事件
1948年8月,以美國空軍人員為主的20多位美軍士兵以及美孚公司員工、美國僑民,以舉辦舞會為由,誘騙和強暴了中國數位名媛,此事件就是稱為民國第一恥的“景明樓事件”。法庭最後只是判決章月明、曹秀英等幾個婦女“引誘良家婦女與他人姦淫罪”成立,草草判決結案,而施暴的洋人依舊逍遙法外。
如今我國雖然已經徹底拜託了帝國主義的壓迫,但是我們決不能忘記過去的歷史,我們要以史為鑑,面向未來,把我國建設得更加繁榮昌盛,永遠躋身於世界強國之列,讓那些悲劇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