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抗日戰爭期間,由於缺乏重型火力,手榴彈成為我軍將士手中最普遍、也是成本最低的高殺傷性武器。
拋開抗日神劇中手雷炸飛機的神操作之外,抗日戰爭期間,出現在戰場上的手雷究竟有哪些,為例又如何呢。由於在抗戰年期間,國軍和日軍以及共產黨所領導的抗日武裝,在戰場的裝備不同,武器彈藥經常相互雜糅著使用。
日軍和國軍還好,有自己的兵工廠,制式的武器彈藥能夠統一製作配發,共產黨所領導的軍隊裝備就差了很多,除了邊區的兵工廠外,要想用點好的武器還是靠繳獲,裝配的種類自然也雜一些。因此,為了更加全面的對抗日戰場上的手榴彈做一個對比介紹,本文將會分別從日軍、國軍和敵後武裝三大武裝力量的手雷裝備上去進行介紹。
一、日軍的手雷之路
1921年,日軍裝備了大正10式手雷,這是自沙俄戰爭之後日本陸軍裝備的一款新型手雷。為了滿足前線步兵能夠近距離拋射手雷,以換取更遠的殺傷距離,日本軍方還為此推出了大正10式擲彈筒,這一設計還被沿用至後續的91式手雷研製上。
距離大正10式手雷裝備十年之後,日軍裝備了91式手雷,其設計思路和大正10式手雷有相同之處。91式手雷的的彈體兩端各有一個圓柱體,一個細長一個短粗,細長的一段式手雷的引信裝置,短粗的一段則是發射藥筒。
之所以這樣設計,是為了滿足91式手雷,一雷三用的特性。
作為手雷使用時,先拔出保險銷,然後用力將保險帽在堅硬的物體上磕一下,使擊針能夠下移擊發底火,點燃延期火藥從而引起爆炸。這也就是我們看很多抗戰劇中,為什麼日軍拉開保險銷後要用細長的那頭在頭盔磕一下再扔出去的原因。
除了作為手雷用手投擲以外,91式手雷可以作為槍榴彈使用。在三八式步槍的槍口上日軍專門配置了一個榴彈發射器,使用的方式也很簡單。將就手雷的保險銷拔出,將短粗的發射藥筒與榴彈發射器連線,細長的引信部位對著敵人,擊發專門的空包彈點燃發射藥筒,將手雷推出去,遺留下來的發射藥筒日軍還可以回收再利用。
這樣做的好處就是比手扔的距離要遠上不少,一般作槍榴彈使用時,手雷的發射距離可以達到80米以上。
還有一種使用方式是沿襲大正10式手雷透過擲彈筒發射的使用方式。這裡的擲彈筒和迫擊炮是有區別的,擲彈筒一般體積更小呈“丁”字型,一到兩個人就可以使用。但是擲彈筒的擊發原理與迫擊炮類似,手雷拔出保險銷後,將引信部位朝上放入擲彈筒內,在慣性作用下擲彈筒內的撞針擊發發射藥筒的底火,將手雷發射而出去,有效射程可達數百米。
鑑於擲彈筒和手雷的便攜性,在侵華戰場上,這種搭配被日軍廣泛使用,給抗日將士帶來了不小的傷亡。
為了滿足一雷三用的特性,91式手雷不得不在威力、引信時長和重量上做出讓步,不僅重量比較大,引信時長更是達到7秒,很容易出現發射出去後被人扔回來的情況。這樣的手雷雖然在用途上很廣,但是很難作為一款真正意義上的手擲手雷。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日軍很快裝備了二戰期間日軍使用最廣、裝備量最大的九七手雷。在外觀上兩者最大的區別就在於九七手雷取消了用擲彈筒發射的方式,所以並沒有較為短粗的發射藥筒。
其實九一式手雷在用手投擲時也可以將發射藥筒取下使用,所以在戰場上,一般很難一眼看出日軍用手扔出來的是九一式還是九七式手雷。除了外觀,九七手雷的引線時間縮短到了4至5秒,重量也比九一式更輕一些。由於兩者太過於相似,九七手雷還專門在引信上刻上了“四--五”用來提醒士兵引信時間減短,避免與九一式混用。
二、國軍的木柄手榴彈
與日軍的手雷發展之路不同,國軍在正面戰場上使用的手榴彈就沒有那麼多的“花花路子”,既不能當槍榴彈用,也不能與擲彈筒搭配使用,用手扔是唯一的使用方式。
手榴彈又分為進攻型和防守型,國軍使用的木柄型手榴彈就是屬於進攻型手榴彈。這種木柄型手榴彈,由於獨特的槓桿原理,使其可以投擲得更遠,也更準。除了中國外二戰期間還有一個國家對木柄型手榴彈情有獨鍾,那就是德國,準確點說,國軍的手榴彈就是仿製的德軍手榴彈。
自上個世紀三十年代以來,軍閥混戰,手榴彈的種類也很多,其中德軍的M24系列長柄手榴彈一進入中國市場,便憑藉著出色的實用性和大威力得到各地軍閥的喜愛。但是這種為歐洲人體型設計的手榴彈體積較大,木柄較中國人的手型來說也太長了,用起來很不協調。
於是各地兵工廠便根據中國人的手型和戰場情況進行改進仿製,其中最大名鼎鼎的仿製品就是鞏縣兵工廠生產的“鞏式手榴彈”。這款手榴彈的彈長長度僅300毫米左右,裝藥量也只有70g,雖然在威力上比不過德國原廠的M24,但在中國戰場上也足夠使用。
隨後的幾年兵工廠的設計師又根據實戰情況,將其進一步改進。在抗戰期間,國軍缺乏重型火力,便學習德軍將幾枚木柄手榴彈做成集束手榴彈,用於攻擊敵方的重型火力。1941年改進後的“鞏式手榴彈”正式成為國軍的制式武器,在抗日戰場上的表現不亞於日軍的九七式手雷。
三、邊區造
比起日軍和國軍的手榴彈,在敵後戰場上共產黨所領導的抗日武裝就沒有那麼好的裝備條件。除了繳獲的日偽軍的手榴彈外,用的最多的就是各級邊區兵工廠生產的土製手榴彈。
用《亮劍》的形容:“這鑄鐵彈體質量太差,爆炸後有時只炸成兩半,很耽誤事。”這個形容非常真實,邊區造的手榴彈幾乎就與工業化和專業裝置沒有什麼關係。用個模具搞個鑄鐵彈頭,裡面塞點原始的黑火藥,後面加個木柄,裡面掏空了放上鞭炮紙和摩擦發火管就算大功告成。
炸成兩半還要看情況,有時候連炸都炸不了,只能看見屁股後面冒上大呲花、放點黑煙,如果受潮了可能連大呲花都沒有。
要不怎麼說勞動人民的智慧是無窮無盡的,到了1939年,在一些技術人員的幫助下,邊區的兵工廠逐漸也掌握了鑄鋼彈體,隨後又將用最原始的工具製造出了烈性炸藥和硝基炸藥,這個時期的邊區造手榴彈已經和之前生產的鑄鐵彈體的手榴彈有了很大區別。
不僅威力上有了質的飛躍,在那種原始的生產方式下,邊區造手榴彈的成本和技術含量也很低,起碼可以在邊區的兵工廠就可以滿足自給自足。一場戰鬥時子彈可能都不一定夠,但是多扔幾枚手榴彈還是可以的,因此很多時候八路軍為了節約彈藥,喜歡將敵人放近了用手榴彈招呼。
一是一枚手榴彈的殺傷力比子彈強,二就是子彈打完了不好補充,手榴彈還可以用邊區生產的。子彈邊區兵工廠也有,但是質量堪憂也不好生產,還是要靠繳獲為主,手榴彈可沒子彈那些事,扔出去能炸就行,只是什麼手雷炸飛機的戲碼就想也不用想。
文/紀案
參考資料:
1、《中國抗戰時期至今手榴彈大觀》趙喜發 陳栓吉
2、《歷史記憶——二戰軸心國軍用手榴彈全接觸·日本(中)》三土 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