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英兩國宣佈向澳大利亞提供核潛艇技術,日本官員對此表示歡迎。而韓國海軍官員近日也撰文表示,美國向澳大利亞提供核潛艇技術後,是時候重新考慮向韓國提供類似支援了。普遍分析認為,這一行為將在政治、戰略等各方面對亞太地區的安全穩定產生巨大負面影響,而且還將給國際社會擁有長期穩定共識的防擴散機制帶來嚴重衝擊。
9月15日,美英澳三國首腦共同宣佈達成一個新的三邊安保聯盟協議“AUKUS”,同時澳大利亞將在這一合作協議下采購美英的核潛艇及相關技術。
該訊息一經傳出就引起了國際社會的劇烈反應,普遍分析認為這一行為將在政治、戰略等各方面對亞太地區的安全穩定產生巨大負面影響。同時,更加令人擔憂的是,這一核潛艇交易將給國際社會擁有長期穩定共識的防擴散機制帶來嚴重衝擊。
正在建造的美國“弗吉尼亞”級攻擊型核潛艇。
防擴散機制存在漏洞
國際防擴散機制指的是有關防止或延緩越來越多國家擁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及其運載工具的一系列安排及協議,其最早起源於對核武器技術擴散的限制,並逐漸延伸到所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及其運載工具。核領域的國際防擴散機制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NPT)為基礎,並在不同具體領域形成了核供應國集團(NSG)、瓦森納安排(WA)、桑戈委員會(ZC)以及《導彈技術控制機制》(MTCR) 等多邊機制,對核武器、核材料、大規模殺傷性武器運載工具以及軍民兩用物項等不同方面的防擴散問題做出了具體的安排。
根據《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規定,有核國家不得直接或間接將核武器轉讓給無核國家,也不得協助無核國家獲得核武器;無核國家則不得製造核武器,而且不得直接或間接接受其他國家的核武器轉讓。此外,對於以和平利用核能為目的的設施,締約國還必須接受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的監督保障。那麼,AUKUS向澳大利亞出口核潛艇的行為是否與現有的國際防擴散機制的規定相牴觸呢?
從《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文字來看,軍用核動力裝置的轉讓尚不屬於條約的限制範圍。而根據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全面保障協定》第14條,將受監管的核材料用於諸如軍用核動力裝置等非爆炸性的軍事用途,也不屬於國際原子能機構監督保障的範圍。此外,由於核動力裝置存在用途模糊、核查困難等特點,核供應國集團等管制和平目的核技術轉讓的安排無法約束核動力裝置的出口轉讓。這表明,國際防擴散機制在軍用核動力裝置及有關核材料的轉讓問題上存在漏洞。
實際上,這一漏洞並非是由於國際社會的疏忽所導致,而是各國在保障協定談判中討價還價的結果。1972年,在義大利和荷蘭兩國的要求下,國際原子能機構在保障協定中加入了上述規定,為兩國研製核動力艦艇的計劃打開了綠燈。而對於此次美英和澳大利亞的核潛艇的交易,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拉斐爾·格羅西(Rafael Grossi)也承認,這一活動超出了該機構監督保障的核查範圍。然而,漏洞的存在並不意味著防擴散機制默許甚至鼓勵這種出口行為。在上世紀80年代,美國就曾以核動力燃料具有擴散風險為由,阻止法國和英國向加拿大出口攻擊型核潛艇。在此後的一段很長時間內,也尚未有無核國家實際掌握核潛艇技術。AUKUS協議有可能使澳大利亞成為首先突破這一慣例的國家。
澳大利亞海軍裝備的“柯林斯”級常規潛艇。
澳獲核動力裝置有何消極影響?
AUKUS向澳大利亞出口核潛艇的行為利用了國際防擴散制度的漏洞,嚴重違反了國際核不擴散規範的一般精神,並在實際上破壞了國際防擴散制度的權威。這無疑會給國際防擴散機制帶來負面的衝擊,甚至會直接導致國際防擴散機制的鬆動。
第一, 這一行為將直接衝擊國際社會控制兩用(Dual-use)物項擴散的努力一般情況下,“兩用”指軍、民雙重用途;但是有一類特殊的“兩用”是指核武器與常規軍事的雙重用途。軍、民兩用物項的核查要容易一些,其做法通常是邀請國際組織進行視察,確保這類兩用物項僅用作民用用途,而不用於軍事用途。核、常兩用物項的核查從原則上來說就極其困難,因為常規軍事用途也涉及到保密問題,很難提交給國際組織視察。
聯合國安理會決議籠統地反對朝鮮發展彈道導彈技術,而不去區分這個導彈是攜帶核彈頭還是攜帶常規彈頭,其中的原因就在於核武器與常規軍事兩用品的區分極其困難。澳大利亞獲得核動力裝置,即使僅用於常規軍事目的,這一行為也與半島無核化程序中所形成的核常兩用品處理規範所牴觸,將會為此後各種用途模糊的核、常兩用物項的擴散開啟一個口子,極大衝擊現有國際防擴散機制。
英國海軍裝備的“機敏”級攻擊型核潛艇。
第二, 這次轉讓將破壞防核擴散的預警機制。人們普遍認為,澳大利亞未來的核潛艇將採用美國的軍用核動力技術,使用高濃縮鈾(HEU)作為燃料。這意味著伴隨著核動力裝置的轉讓,武器級核材料也將一併被出口到澳大利亞。目前,國際上並不完全禁止高濃縮鈾的出口,但一般用於和平目的的出口會受到《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限制以及國際原子能機構的監督保障。
然而,由於國際防擴散機制對於軍用核動力裝置的監管存在漏洞,澳大利亞可以將核潛艇燃料中的高濃縮鈾轉為其他用途,例如核武器的製造。需要注意的是,澳大利亞將獲取的是可以直接用於核武器的核材料。即使國際社會能夠就核潛艇出口問題達成某些限制以及監督安排,也無法阻止澳大利亞翻臉打破協議,將這些武器級鈾用來製造核武器。尤其嚴重的是,澳大利亞獲取核武器材料的時間將非常短,這個時間俗稱“breakout time”(翻臉時間),國際社會完全沒有預警能力來應對這個擴散危險。
可以拿來作為比較的是伊朗核問題。《伊核協議》對於伊朗的限制非常明確地考慮了這個翻臉時間。即使伊朗打算打破協議開始提升濃縮鈾的丰度,那麼其也需要至少一年的時間才能獲得武器級的核材料。也就是說,在《伊核協議》中,這個翻臉時間被設定在一年以上,這一年的時間可以給國際社會提供預警,從而採取措施,力圖挽回局面。但是對於能夠直接獲取武器級高濃縮鈾的澳大利亞來說,它的翻臉時間將遠遠低於伊朗的標準。因此,對澳大利亞的核潛艇出口將帶來直接的核武器擴散風險,損害了《伊核協議》的核心精神,破壞了國際社會逐漸建立的防擴散預警機制。
第三,這一先例還將對國際防擴散機制起到極為負面的示範效應,可能會刺激更多的國家以獲取軍用核動力裝置的燃料為掩護髮展核武器。美國核軍控學者阿克頓(James M。 Acton)已經撰文呼籲國際社會重視這一問題。他指出,由於美英在澳大利亞的核潛艇專案上採取了明顯的雙重標準,澳大利亞透過AUKUS獲得核潛艇將創造一個極為負面的先例,此後希望獲取核武器的國家將可以更容易地效仿澳大利亞,或者以澳大利亞獲取核潛艇作為理由“正當”地發展各類軍用核動力裝置,並以此為掩護“正當”地獲取武器級濃縮鈾。最終,這將嚴重打擊數十年來幾代人構建國際防擴散機制的努力。
儘管《不擴散核武器條約》並未對美英透過AUKUS向澳大利亞轉讓核潛艇的行為做出明文規定和限制,但其本質上是一種突破現有國際規範與共識的“鑽空子”行為,與國際社會關於核不擴散的根本精神背道而馳。正如國務委員兼外長王毅所說,美國對其它國家開發濃縮鈾技術予以單邊制裁,卻對澳大利亞網開一面,這必將帶來核技術及核原料擴散風險,衝擊國際核不擴散體系。美英澳三國挑戰國際核不擴散規範的行為應進一步引起國際社會的廣泛警惕和反對。
來源: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