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一出手能難倒一大堆高情商高學歷的人!假設,你被人關進了精神病院,那麼你怎麼證明,自己沒有精神病?來來來,評論研究一下,可千萬別聊什麼時間會證明一切,醫生可沒那麼多時間給你!要知道上個世紀30年代到50年代,治不好的精神病,可是要被切除腦前葉的!
這個問題就像一個死迴圈!如果否認自己有病,抱歉,這個精神病院的每個病人都堅信自己沒有精神病,而且,否認自己有病就是典型的精神分裂症的特徵!作為精神科的醫生,絕對會以重性精神障礙,缺乏判斷自己是否有病的能力為由,來接你入院。那好,我不反對,承認自己有病,那趕緊的吧,3樓18號病床床單都鋪好了。既不能承認,也不能否認,就這麼被送進精神病醫院,一定會抓狂吧?奮力反抗,大聲呼救讓周圍人報警?很好,3樓18號病人情緒不穩定,興奮躁動,有嚴重的暴力傾向,有危害社會的傾向,建議長期關押!
得了,承認、否認、反抗,都無效的話,那麼安安靜靜地待著,等待時機飛越瘋人院?逃離這個是非之地?想得美!每個精神病院都有三防措施,防止逃跑,防止自殺,防止傷人毀物。你想要逃跑?精神病院有一套防逃跑的機制,你逃跑的成功率很低,被抓回來之後的後果可就嚴重了,全身束縛,還有可能困到床上去!
那麼,如果一個人“被精神病”的話,是不是就沒得選?只能認命?當然不可能!這樣的事情在國內是完全不可能發生的,具體我們後面再聊到這個問題的本身。其實就因為上個世紀的腦前葉切除手術引起的話題,這個手術只針對精神病人,但是後來因為不人道禁用了。所以對於精神病院的收容標準,就有很多學者研究。最著名的,是一個叫大衛·羅森漢恩的心理學家。
1973年,美國的一個心理學家做了這麼一個關於精神病的實驗!羅森漢恩實驗!首先,找來8個正常人,甚至算是精英人士,有心理學家,有研究生,有畫家,有醫生。這些人分批次來到一個精神病院假裝病人。所有的假病人,都告訴精神病院的醫生,他們有幻聽的現象!除此之外,他們的所有言行舉止完全正常,並且給醫生的資訊都是真實的,當然,隱瞞了自己的職業。結果怎麼樣?8個人,其中有7個被確診為精神分裂症!這7個“被精神病”的精神病人入院之後,哪怕已經表現的行為正常,沒有幻聽,更沒有什麼瘋瘋癲癲、暴躁等症狀,也依舊沒有被當做正常人!
更可怕的是,當他們提出出院要求的時候,醫護人員一致地認為,他們的妄想症加劇,精神分裂症更加嚴重了,這就是這個實驗揭示的一種現象——“標籤效應”!一旦醫護人員認定某個人患有精神分裂症或者其他精神病症,就會把他的一切行為舉止都歸為“發病中”!比如說,他們和別的病人或者醫護人員交談,他們的行為就會被定義為“交談行為”。
最有意思的是,這些人本來就是假病人嘛,偶爾會拿出筆記本記錄一下實驗報告之類的記錄,剛開始,他們還遮遮掩掩的,但是到後來發現,醫護人員根本就不管他們在做什麼!後來得知,醫護人員認為這些人在做筆記,是一種精神病病情的新發展,甚至在病歷上給這7個人統一寫上了“這些精神病有書寫行為”!這也就意味著,一旦你進入這家精神病院,只要被打上了精神病的標籤,無論你在做什麼,都只會被認為是精神病的一種行為而已,這就是標籤效應!
實驗到這裡,就結束了嗎?並沒有,第一次實驗的結果釋出之後,這個心理學家又做了第二次實驗!他選擇了一家非常有名的精神病院,在當地有模範教學的精神病院!當然,這家醫院也聽說過他之前的實驗,所以當得知要在他們醫院進行第二次實驗的時候,所有人都聲稱,假病人哪種錯誤,不會在他們醫院發生!這次的實驗內容是這樣的,在為期三個月內,羅森漢恩博士會安排1名或者多名實驗參與者,也就是假病人進入這個精神病院。醫院的工作人員就需要把這些人給甄別出來,評估出哪些精神病人是偽裝的!
結果呢?非常完美,三個月,一共從193名病人當中,挑選出了41名假病人!還有42個被懷疑可能是假病人。這家精神病院像是開了天眼,刷了83個人出來,可結果卻相當尷尬!這次實驗,羅森漢恩博士根本就沒有安排任何一個人進入這家精神病院!而醫院刷出來的83人,都僅僅只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精神病人了。透過這兩次實驗,那個年代的精神病界開始慢慢地反思,整理出了很多甄別精神病患者的方法,之後也徹底廢除了切除腦前葉這種極其不人道的做法。
經過100多年的精神病學發展,現在其實也完全不用擔心“被精神病”了。現在雖然還是沒有任何儀器可以客觀地證明個體是否患有精神病,但是也可以識破一些冒充精神病的患者,除非裝病者擁有豐富的精神病學知識、瞭解診療程式以及影帝界別的演技。而且收容到精神病院都會有一個評估期和觀察期,就算你入院,若不能診斷為精神疾病,且無危險傾向,一般能在一週內出院。
而且2013 年 5 月 1 日起正式執行的《精神衛生法》規定:若個體不存在危險或傷人行為,若非自願,精神病院不能收入患者進行治療。只要你不是有暴力傾向,沒有表現出暴力、危害社會公眾安全的行為,幾乎都可以在短期內證明自己沒有精神病從而出院!而正直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大概也有70%不願意接受治療,因為這些人,確實缺少判斷自己是否有精神疾病的能力!也就是說,他們根本不認為自己有病。
今兒呢,就到這兒了,最後一個問題,如果你“被精神病”了,你能用一句話證明自己沒病嗎?好了,關注過客,聽過客說,我們下期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