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放戰爭時期,國民黨有一支很特殊的部隊,叫“交警大隊”,當然不是我們現在看到的交通警察,而是戴笠組建起來的一支特務部隊。
這些“交警大隊”是什麼來歷呢?它們的前身就是臭名昭著的“忠義救國軍”,也就是戴笠組織的國民黨版本的“敵後抗日遊擊隊”。
不過,這些“游擊隊”既不發展群眾,也不建立根據地,更沒有真心抗日,而是真正的“遊而不擊”,有一丁點勝利就吹噓成“大捷”,受到一點挫折就垂頭喪氣,最後的結局不是被日寇消滅,就是投降日寇成為漢奸,掉過頭來對付真正的抗日遊擊隊。
抗戰勝利後,如何處置這些漢奸武裝,戴笠頗費心思,由於抗戰中這些部隊名聲太差,戴笠只好將大部分“救國軍”就地解散,不過,戴笠還是保留了一部分比較精銳的“救國軍”,歸屬交通部名下,名義上是“交警大隊”的旗號,但實際上卻是軍統領導下的特務武裝,主要任務就是對解放區進行各種突襲破壞。
由於是準軍事化武裝,因此這些“交警大隊”在裝備上並不次於國民黨的正規部隊,當時共有18個交警總隊,一個總隊相當於一個加強團,總共3800人,下轄4個大隊,還編有兩個炮兵中隊和通訊、特務中隊各一個。
除了18個交警總隊之外,還有一個直屬大隊,裝備有坦克和鐵甲車,每個大隊下轄3個步兵中隊和一個重機槍中隊,裝備4挺重機槍、27挺輕機槍、9門迫擊炮,官兵配備大量美式卡賓槍和衝鋒槍,可見裝備是相當精良的!
在解放戰爭初期,這些特務部隊就是蔣介石用來對付我解放區的有力武器,尤其位於國民黨統治心臟的蘇中地區,蔣介石一下子就投入了5個交警大隊,丁堰和林梓是蘇中交通樞紐,我黨地下交通站密佈,活動頻繁,就成為國民黨交警大隊重點打擊的物件。
這些特務部隊比起其他國民黨部隊還有一個特別之處,就是隨身攜帶的除了長槍短炮之外,還有明晃晃的手銬等刑具,可以隨意抓捕革命群眾和地下工作者,所以只要這些交警一出動,就會抓捕許多無辜群眾,被送進特務機關的大牢,受害者不計其數。
蘇中百姓深受其害,強烈要求我軍消滅這支匪軍,也引起了粟裕的注意。
1946年6月,蔣介石為了消滅蘇中解放軍,派重兵進攻解放區,打響了“蘇中戰役”。
這一戰,粟裕率領華中野戰軍七戰七捷,取得了全面的勝利,而且,粟裕也沒有忘記駐紮在丁堰的5個交警大隊。
不過,別看這些部隊的裝備不次於正規部隊,平時也作威作福,但真的論起戰鬥力,就只能用“外強中乾”來形容了,根本沒有大規模的戰鬥經驗,要它們來對付解放軍,純屬“送人頭”。所以,交警部隊必須要有國民黨正規軍保護,比如在丁堰地區,為了保護這些交警部隊,國民黨就駐紮了不少正規部隊。
由於交警大隊處於國民黨精銳部隊的保護之下,要想吃掉它們,就必須要先“調虎離山”,引開保護它們的正規軍。於是,8月21日,粟裕故意先向黃橋和南通佯攻。
這兩個地區都是蘇中戰略要地,是難啃的硬骨頭,國民黨部隊巴不得解放軍主動進攻,他們好裡應外合,將粟裕主力殲滅,所以,國民黨部隊紛紛向兩地集結,丁堰的部隊也跟著去了南通,想搶佔一份功勞。
粟裕一看時機到來,立即派11個營的解放軍火速包圍丁堰。
駐紮在丁堰的交警大隊也不示弱,企圖負隅頑抗,由於他們武器裝備好,火力強大,所以要一口吃掉他們也不容易。
粟裕為了速戰速決,特地調來8個炮兵連,輪番轟炸,經過一整夜的炮擊,然後發起總攻,一舉殲滅了丁堰的5個交警大隊,斃傷3000多人,交警總隊長也被我軍炮火擊斃。
經此一戰後,國民黨的交警大隊紛紛收斂起了手腳,再加上戴笠已經遇難,交警大隊的地位也大打折扣,沒有人再保護他們了,結果在解放戰爭中被我軍不斷地消滅掉,等到淮海戰役結束後,這些交警部隊基本上都灰飛煙滅,退出了歷史的舞臺。
(參考資料:《解放戰爭》《粟裕兵法》《文史博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