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過中國近代史的都知道,我國初期,經濟、軍事等各方面的水平已經落後於世界平均水平,處於萬物待興的狀態。有一段相當長的時期只能透過蘇聯接觸到最先進的軍工產品。後來因為某些歷史原因導致了整個社會無論是從經濟還是文化層面至少倒退了幾十年的水平。所以對於當時的中國而言,儘快掌握先進技術成了重中之重的任務。
自上世紀蘇聯解體之後,中國空軍為了提高自身軍事實力,透過外交手段與俄羅斯談成軍貿合約,從俄引進了蘇27SK雙發重型戰鬥機,這也是中國空軍歷史上第一次獲得雙發重型戰鬥機,填補了中國空軍當時只有輕型機的空白模組。當然,俄羅斯也不是會輕易將軍事技術傳授給中國的。
引進的這一批具體為100架蘇27的機體、雷達和200臺AL-31F發動機,可以說是零件成分引進,中國就像是個大工廠,自己摸索著把各種零件組裝在一起,經過反覆的除錯實驗,慢慢得出寶貴的經驗,成功組裝出一架又一架的殲-11A。要知道,當時國內軍工類的高知識分子並不多,大多是軍工人,憑著一腔熱血和鑽研精神,在一開始引進的蘇27SK上,研究出雷達、航空發動機的模型資料圖,咱中國終於可以自己生產出屬於自己的軍工產品了。
不過,當時有美國媒體這樣評價:中國這樣的仿製是不合法行為,應該予以制裁和處罰。但事實上,中國的模仿製造是當時與俄羅斯軍貿合約中明確是授權生產的,如果中國能不靠俄羅斯提供的資料和圖紙,自己組裝、自己得出資料的話,那就能自己去生產吧。
但真正意義說剽竊的話當屬美國才對了,有時候還像小孩吵架似的,嘴巴上下一動就脫口而出各種批評別國言語,沒有一點理論或者事實依據。譬如美媒居然發出這樣的言論:2010年,中國無人機技術本來相對於美國而言落後很多的,憑什麼現在的中國已經追趕上來,能夠生產出能與美國媲美的無人機,中國是否剽竊了美方的相關技術!
簡直可笑之極!因為美方覺得懷疑,在沒有任何事實或者相關論據的支撐下,直接丟擲指責言論。《國家利益》作為有號召力的雜誌,直接成為了美方對外發言的平臺,不加以論證,不顧事實的真相四處點火。
俄羅斯那會還是挺自大的,感覺中國一時半會還不能自主研發相關的產品,只能靠俄羅斯。這樣,一方面俄羅斯和中國之間能有友好的外交關係,彰顯身份,另一方面還能大批產品出口到中國市場,提高俄羅斯的對外經濟市場份額。但估計也沒想到中國那麼快就能研發出一代又一代的軍工產品,除了部分零件還需要進口之外基本能靠自己生產吧。
話說回來美國,美國其實更應該說是軍工慣偷才對。據不完全統計,在蘇聯解體後不到4年時間,有至少2.95萬名蘇聯專家被美國從俄羅斯挖牆腳來到美國研究所,為美國服務。另外,掛著合作研究的名頭,以極低的費用邀請蘇聯研究所為美國各個領域進行研究服務。美國這樣掩耳盜鈴的行為可以說是無恥至極,明明自己才是那樣的慣偷,總愛高舉口號旗幟挑別國的毛病,殊不知自身的問題多多。
譬如,為了提高玻璃纖維纏繞與金屬加強技術,以便用於大型固體火箭發動機的纏繞工藝上,居然只支付約等於美國中級研究人員四分之一的收入,即7000美元每年,作為貝爾實驗室參與專案的研究員勞務費用。
還有,美國通用電氣公司打著合作研究的名頭找上了俄羅斯原子能研究所。在這個大專案中,美方僅僅派出幾名象徵意義交流協作的工程師,他們的平均年薪高達10萬美元,而俄羅斯參與專案就高達99名研究人員,當中還有60名博士級別,但專案結束之後美方只支付了8.97萬美元,俄方99名研究人員的成果收入居然比不上美方1名沒發揮啥作用的工程師,還不花多少費用就得到大量資料。所以說,論誰是最佳軍工慣偷,非美方不可了。不知道大家是否也這樣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