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與和平是世界永恆的話題,直到今天人類依舊沒有實現完全的和平。有人的地方就會有利益,有利益就會有衝突,這是亙古不變的道理。而隨著戰爭的進步、人類科技的進步,人類發明的武器越來越先進,威力越來越大,相應的戰爭的傷亡也越來越高。
原子彈、雲爆彈、氫彈、生化武器、毒氣彈等等這些殺傷規模巨大、危害至深、反人道主義的武器發明出來並被使用,太過殘忍,所以被國際組織締約慎用甚至禁用,有一款武器甚至被100多個國家禁用。它是什麼武器為啥如此的可怕。
這種武器就是集束炸彈,顧名思義,是指一顆炸彈彈體內藏有多顆小型炸彈,一旦投擲使用,大量散佈的炸彈就會對地面的有生力量、裝甲部隊、機場跑道等形成涵蓋、廣域範圍的殺傷,毀傷效果非常強,但也非常殘忍。
集束炸彈被髮明至今,在全球投下四億多顆,造成數以十萬記的平民傷亡。1991年海灣戰爭,美軍對伊拉克的裝甲部隊實施集束炸彈攻擊,一時間幾十萬枝鋼針從天而降,直接毀傷幾千輛敵軍的裝甲車、坦克,毀傷效果非常好,但同時也造成地面部隊、平民身上扎多針如刺蝟一般的死亡慘狀。
集束炸彈雖然威力巨大,但也因為殺傷模式殘忍,備受詬病。1999年《海牙第三宣言》中,因其殺傷過度殘忍,不符合人道主義精神,故而被明文禁止使用;一年過後,國際紅十字會也呼籲把這種武器禁用於戰場上。畢竟它會造成太多無辜的傷亡。
最後,在2010年《禁用集束炸彈公約》正式生效,締約國達107個,它的主要內容是:禁止使用和研發這種武器,並且要求各國把現有的在8年內自動銷燬。當時包括中國在內的俄羅斯、美國、巴西等主要持有國拒絕簽字。
這是為什麼呢?這是因為美國、俄羅斯、以色列等多個經歷戰爭的國家,認為集束炸彈作戰效能高、造價便宜,在戰爭中有巨大作用,所以不能停止使用,那麼既然他們不簽字,我們當然也不能簽字,畢竟這也是一種威懾。與其如此,他們不籤,我們也不籤,靜觀其變,省得自己吃虧。
我們能保證自己不使用,他們能嗎?不能。不過集束炸彈也確實有它的弊端,因為有些掉落時遇到軟松的土地、掛在樹上等沒有引爆,會給和平時期的平民造成巨大的傷害,這是不可避免的,確實有它不人道的地方。但是,戰爭本就是無情的,打起來誰還會管你的死活。
我們能做的就是努力掙錢,給國家財政創造更多利益,讓國家更加強大,不至於被人宰割。而今天的集束炸彈主要殘留在柬埔寨、寮國、阿富汗這些飽受戰火的弱國、窮國,這就是落後的代表。但還是希望世界各國少用些集束炸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