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法治日報《法人》全媒體記者 李韻石
在科技創新和市場經濟的雙重驅動下,一方面,科研院所的研發成果面臨著能否順利“走向”市場的問題,另一方面,企業急需利用新技術實現產業轉型升級。在如此背景下,以科技成果轉化為己任,應用專業知識和實務經驗促進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商業化和產業化,以科技成果轉化為職業的從業者——技術經理人應運而生。
從技術經紀人到技術經理人
公開資料顯示,中國改革開放之初,便已有了技術經理人的雛形。當時,隨著科技成果的市場交易行為逐步展開,一些科技人員率先走出研究所、實驗室,到市場上推銷自己的科技成果,提出建立科技成果有償轉讓制度。其間,高校院所、企事業單位中不斷湧現出很多科技成果交易的服務人員。
上世紀80年代末,一群來自各個高校院所的科研人員進入長三角地區,為當地中小企業出謀劃策、指導生產,幫助因生產經營與技術能力不足而面臨困境的企業“起死回生”。由於這些人的活動時間多選在週末,他們被稱為“星期天工程師”。這個隊伍中,有一部分成為了中國早期的技術經紀人,他們幫助創新成果走完了步入市場的“最後一公里”。
進入上世紀90年代,技術經紀人制度逐步形成,國家對技術精英和管理人員實行持證上崗制度,在全國範圍內,陸續出現技術經紀人培訓及經紀機構。
2017年,教育部舉辦首期全國高校高階技術經理人培訓班。技術經理人聽上去比技術經紀人更加“高大上”。從此,這個新稱謂開始在業內流行。
2018年12月5日在北京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強化科技成果轉化激勵,引入技術經理人全程參與成果轉化”。
“雖然我們對科研機構和企業進行跨界溝通,但工作也有重點。”8月3日,中關村跨界創新聯盟執行秘書長齊松橋告訴記者,聯盟要求技術經理人首先要關注戰略新興產業,例如新能源、生物醫藥、大資料、物聯網等國家重點鼓勵領域,其次關注企業需求,一些落後產品的再開發利用不是技術經理人關注的目標。
市場規模巨大,入圈門檻高
中國目前科技成果轉化的市場很大。科技部火炬資料中心資訊顯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國共登記技術合同549353項,成交金額28251.51億元,分別比上年增長13.48%和26.13%。
但同時,能夠勝任的技術經理人數量卻嚴重不足。技術經紀人時期,更多強調居間、行紀或代理等經紀業務。而技術經理人的業務能力遠不止於此,其服務範圍強調覆蓋整個科技成果轉化全流程,也就是要“全程參與”。技術經理人在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承擔的工作並非撮合交易那麼簡單,一個完整的轉化流程複雜、耗時較長,需要投資人、企業家、技術經理人、律師、技術專家多方協作。
“這個職業還沒有興起,科技中介機構的數量不足,技術經理人能力也參差不齊。”齊松橋介紹,中國接受過技術經理人培訓的有幾萬人,但從事這項工作的人數卻不多,2012年北京市持證的技術經紀(經理)人還只有600多人。而且近些年,大多高校多重於科研的“高、精、尖”,注重基礎理論研究和科學前沿問題,追求技術先進性和成果新穎性,但對技術、成果的實用性和相應社會經濟效益重視不夠。這造成了高校的科研專案和科研成果由於缺少市場引導,科研目標與市場需求之間存在脫節。盲目、偶然、超前的科研成果往往得不到市場認可,如何針對市場進行科技研發?如何進行科技成果轉化?都需要技術經理人進行銜接。
2020年,科技部頒發了《國家技術轉移專業人員能力等級培訓大綱》(試行),要求建立覆蓋培養、管理、考核等各環節的規範化人才培養體系,構建高水平、專業化技術轉移人才隊伍。
“技術經理人是既要懂技術又要懂市場的複合型人才。”齊松橋告訴記者,商業化意味著科研產品能夠實現將“技術”轉化為“經濟效益”,但這是一個複雜的過程,涉及許多內容,要求技術經理人能夠了解產品開發、市場評估、市場戰略、金融、製造、財務等一系列能力。因此,在他們的技術經理人俱樂部裡,大部分技術經理人的年齡在40歲左右,年齡最大的71歲。
齊松橋介紹,以中關村跨界創新聯盟第三期技術經理人培訓人員結構來看,50多人有一半以上都是退休的科技工作者,他們有著豐富的科研經驗,經過專業的培訓和實踐培養後,能夠準確判斷出科技成果的技術先進性和商業化潛力。
孟雪曾經是一名技術經理人,由於沒有相關專業知識儲備,在從事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時覺得異常困難。在經歷了8個月時間的努力後,她選擇了放棄。“技術經理人幹好了每年能掙上百萬元,甚至更多,但這需要對技術和市場都非常熟悉。比如,一個醫療裝置,你要熟悉它的用途、作用、適用病症、市場需求等很多專業問題,只有對這些知識瞭然於胸,才能去與科研機構和企業進行接觸。” 孟雪告訴記者,此前中國科技成果轉化中介機構多是由政府出資設立的非盈利性事業單位,它們僅提供科研成果轉化的資訊、技術、諮詢等基本服務,沒有進一步發展出個性化推薦、創業培訓等服務。究其原因,主要在於國內多數科技中介機構中缺少既懂市場需求又懂科研動態的複合型人才。
結合自己的經歷,孟雪認為,技術經理人作為銜接高校、科研院所和市場的橋樑,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發揮著關鍵性作用。因此,未來應該多層次、大體量培養高學歷、高職稱和從業經驗十分豐富,並且有商業運作能力的技術經理人十分必要。
齊松橋認為,技術經理人另外一項重要能力是要有建立合作關係的能力,其主要作用是溝通和促進學術界與產業界之間的合作。技術經理人會直接與學術、行業雙方面的專業人員合作,配合雙方找到一個滿意的解決方案。這需要技術經理人擁有溝通、解決衝突的技巧,在漫長的產品轉化過程中,他們還要負責維護合作,促進雙方有效交流技術和想法。
齊松橋還表示,技術經理人的人脈關係也是影響科技成果轉化結果的重要個人能力。“做這項工作,圈子比證書更重要。”齊松橋舉例,某高校的成果轉化負責人手中有鐳射增材的技術,需要技術經理人幫助聯絡相關企業進行轉化,這需要技術經理人的圈子面廣,人脈資源豐富。
佣金收益可觀,到手不易
“技術經理人的收益來自於科技成果轉化成功後的佣金。”根據2015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北京市於2019年出臺了《北京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明確成果轉化服務機構法律地位,鼓勵設立各類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機構,支援開展跨境、跨區域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支援國內外相關服務機構在北京市設立分支機構,加強技術交易市場建設,發揮轉化服務機構供需對接“黏合劑”作用。
同時,《條例》還規定了技術經理人從事成果轉化的收入比例,“將職務科技成果轉讓、許可給他人實施的,從該項科技成果轉讓淨收入或者許可淨收入中提取不低於百分之七十的比例;利用職務科技成果作價投資的,從該項科技成果形成的股份或者出資比例中提取不低於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技術經理人的收入便包含在這70%之內,例如中國建材集團明確規定收益比例為:發明團隊50%,單位30%,轉化團隊20%。
“收益比例看似很高,但最後拿到手裡並不容易。” 齊松橋告訴記者,科技成果的商業化轉化有幾個障礙,包括資訊缺乏、人的能力不足、政策和經濟障礙、貿易和政策障礙、商業限制、法規和標準不健全,以及可能存在的技術障礙等。從開始為供需雙方建立聯絡,到最終成果轉化,這個過程短則幾個月,長則需要幾年。其間,如果發生技術淘汰等情況,成果轉化工作就會被迫終止。
(責編 白馗)
本文刊載於法人網-《法人》雜誌2021年08月總第210期-封面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