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發過一篇《清代的親王、郡王府有多少守衛兵丁,貼身護衛又有多少?》的文章,有讀者私信,想進一步瞭解清代親王、郡王府的規制。藉著這個機會,御史便來聊聊這個話題。
清代定都北京後,以外城(南城)居住民人,以內城安置旗人。於是“定兩翼之位,列八旗之方,拱衛皇居,星羅棋置。”八旗具體的方位如下:
鑲黃旗居安定門內,正黃旗居德勝門內,並在北方;
正白旗居東直門內,鑲白旗居朝陽門內,並在東方;
正紅旗居西直門內,鑲紅旗居阜成門內,並在西方;
正藍旗居崇文門內,鑲藍旗居宣武門內,並在南方。
八旗方位被確定後,各旗的宗室王公也就依旗而分,在各自的方位建造王府。所以,清代的王府不是隨便找個地方蓋的,一定要符合這個大的原則。
清入關後,開國諸王的府邸有很多是在明朝高官貴戚的大院基礎上進行重修的。比如禮親王代善的府邸是明崇禎皇帝的岳父周奎宅。儘管禮親王府雖依周宅舊址,但多所更新,規模更為宏大,開國諸王中這種情況也是比較多見的。
另外還有一些王府,是在皇子分封時,由工部和內務府負責建造的。如康熙六年裕親王福全分府,十四年恭親王常寧分府,均按一定的規制起建府邸。
康、雍年間,還相繼建造了康親王府、顯親王府、莊親王府、簡親王府、恆親王府、怡親王府、果親王府、理親王府、順承郡王府、平郡王府、信郡王府、愉郡王府、履郡王府、淳郡王府、寧郡王府、惠郡王府,這些王府“多系自造”。至於其他的貝勒、貝子府繁多,無法一一細說。
順治九年(1652),朝廷就王府規制作了具體的規定,康熙年間進一步提高了親王府的規格。其門庭殿宇,間數多少,臺基高低,尺寸大小,屋瓦顏色,彩繪圖畫,各有一定的制度,一定的名稱,不許稍有僭越。
王府建築多采用宮廷“大式”做法,應用高質量的建築材料和雕磚、雕木、彩畫、刻石等精細工程。在北京城中,等級僅次於宮殿、壇廟的建築。
王府的建造形制,中路一律相同,東西兩路沒有一定之規,可以自由配置,以下是中路的基本形制:
親王府門5間,郡王府門3間,此稱“宮門”,均為坐北朝南,前門有門罩,過道高處地。府門東西各有側門1間,供人們進出。府門外有石獅、燈柱、拴馬樁和斜行木等設施。與府門相對的為影壁,門內俗稱獅子院,因院內正中即宮門,宮門外有石獅,故名“獅子院”。
進府門,東西兩廂各有樓房3間,再往裡就是大殿,俗稱“銀安殿”,與皇宮正殿金鑾殿意義相合。親王5間、郡王3間。親王府大殿及門用綠琉璃桶子瓦,郡王則用桶子瓦。大殿非有大典不開,由東西夾道繞行,為二殿3間,東西配房各若干間,為首領太監及使喚太監居住。
二殿之後為神殿,兩旁為東西配殿。東間為親王、郡王的合婚之所,其新婚制度與坤寧宮為帝后合婚之所相同;西間掛著各種樂器,是供菩薩滿太太跳神祭祀時所用,此為關外舊俗。
神殿北面統稱後樓,有“遺念殿”等建築,遺念殿專用於供奉先帝先後生前穿戴之衣帽等物。清代慣例,帝后崩逝後,由繼位的皇帝將先帝生前穿戴的遺物,頒賜給王公大臣,美其名曰“遺念”。此外佛堂、祠堂也都在院內。
王府的主人房在西跨院,屋內皆用金磚鋪地,磚門上罩桐油,磚地中空。屋外前廊皆有爐炕,上蓋朱油木板,冬天在此生火,室內溫暖適度。
在中路的東北角,建有家廟一幢,稱“影堂”。王府西邊不遠,有一處吉祥所,府裡的僕人家奴,以及太監等,病危時送吉祥所,可以在此養病,但不能辦喪事。另府邸正屋外,都各有花園。
需要說明的是,清代的親王府、郡王府,並非是個人財產,而是屬於國家的,確切地說是屬於皇家的,統一歸內務府管理。王府的居住權是“隨爵”的,如果王爺過世,但無子嗣,則過繼之人不論支派遠近,一經承襲爵位,即可進府居住。若是王爺因罪被革爵,則本人及子孫皆不能享有居住權,府邸歸另行承襲之人,莊園收入等項,也為承爵者所有。
清代的王府中,只有十二個鐵帽子王爺的王府可以世代居住的,因為他們的爵位是世襲罔替的,這些王府經過世代經營,所以也比一般的王府規模更大也更為恢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