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至正十六年(1356)三月,朱元璋攻下集慶,改集慶為應天府。時任農民起義軍名義上的領袖小明王韓林兒獲報後,升朱元璋為“江南等處行中書省平章”。至正十九年,朱元璋控制了江左、浙右等地,小明王升朱元璋為“江南等處行中書省左丞相”。
“平章”、“丞相”是個什麼官制呢?這一時期,農民起義尚未建立統一的政權,因此也沒有形成新的官職,所以朱元璋的這兩個官職仍是元朝的官。
元代的“平章”、“丞相”比較多也比較亂,京城的中書省最高長官為丞相,副相為平章。而地方上所設的“行中書省”,其長官也是丞相、平章。所以要搞清楚這兩個名稱,必須要了解元代的行省制度。
“行省”一詞最早出現於金代,但那時還不是一個正式的行政單位。元至元年間,才在各地制行中書省,後逐漸成為固定的地方行政機構。
元朝在全國共設10個行省,即:嶺北行省、遼陽行省、河南江北行省、陝西行省、四川行省、甘肅行省、雲南行省、江浙行省、江西行省、湖廣行省。而山東、山西、河北和內蒙古等地則稱為“腹裡”,由中書省直轄。
行省的機構組織可以分為長貳正官、左右司,及其他屬官。《元史·百官志》記載:“行中書省,凡十,每省丞相一員,從一品;平章二員,從一品;左右丞各一員,正二品;參知政事二員,從二品,甘肅、嶺北二省各減一員。”由於丞相與平章都是從一品,容易產生混淆,所以重點來將這兩個職務。
1、丞相
元行省置左丞相(中書省相頭銜,臨時派出者除外),始於至元二十二年(1285),當時的江淮行省忙兀臺升任江浙行省左丞相。此後,闊闊你敦、阿里海牙、鐵木迭兒等相繼擔任遼陽、湖廣、雲南等行省左丞相。到了至大三年(1310),全國十個行省中設丞相的行省多達八個。
仁宗初年,行省丞相的人數設定趨於嚴格,除了河南江北、江浙兩個行省外,其他行省不設丞相,只有平章二員。此後多數時期內設丞相的行省僅有兩三個。
行省左丞相為從一品,比中書省左丞相低一級,而與行省平章同級。丞相的長官身份十分顯赫,節制轄區內的一切軍政事務。此外,丞相的長官之尊,主要還體現在對行省唯一符印的直接掌管上。
從至元十九年(1282)起,各行省改為“止用印一”,其餘印章均被朝廷回收棄用。至正二十四年(1364),張士誠的弟弟張士信向江浙行省左丞相達識帖木兒逼取所掌符印,而代為左丞相。這也說明元末行省之印仍由左丞相掌管,仍然是行省長官權柄的象徵。
另,武宗朝嶺北、河南等少數行省還同時設立兩名丞相任職。不過兩個丞相分工不同,一個負責軍事,一個負責民政,有時也分左、右丞相。但這種情況不多見,僅是個例。
2、平章政事
行省丞相之下,為平章政事,一般設兩員,級別也是從一品。在不設丞相的行省,兩名平章都是行省長官,其中一名為首席平章。此首席平章還享有一個特權“為頭兒的一個放鷹”。
至元二十五年(1288),湖廣行省左丞相阿里海牙去世後,朝廷取消了左丞相一職,以禿滿、要束木兩人任湖廣行省平章,省內一切政務並聽二平章節制。
原本這兩個平章權力是一樣的,沒有從屬之分。但由於要束木為人專橫,每逢元旦,先召百官於其家受賀,然後赴省署望闕向皇帝賀新歲。由此可見,在不設左丞相的行省,平章並不亞於左丞相。
然而,行省丞相在位時,平章隨即失去了長官的地位,降為丞相的佐貳。比如武宗朝時,江浙行省丞相答失蠻竟然當眾毆打平章孛蘭奚,結果受到御史臺的彈劾,但最終朝廷只是“遣使詰問”,未作嚴肅處罰。這也表明行省丞相與平章之間有著一定的尊卑之別。
回過頭來再講朱元璋,當時正處元末亂世,農民起義軍與元軍大戰。小明王韓林兒被視為名義上的“王”,所以他依元制封朱元璋為平章、丞相,也是情理之中。不過朱元璋野心大,不久之後便封為了吳國公,到了明朝開國前一年,他已經是吳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