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工人日報
據央廣11月21日報道,日前,《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管理規定》釋出,該規定對食藥物質的範圍進行了定義:食藥物質是指傳統作為食品,且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的物質。此目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定、公佈。
我國有食藥同源的傳統,不少物質放到碗裡是食品,放到藥櫃裡則是藥品。這給公眾食療和民間養生提供了方便,但有時也給一些不法分子製造了機會。
現實生活當中,利用食藥定義不清、界線模糊渾水摸魚,欺騙公眾的情況並不鮮見。比如,往涼茶里加西藥屬於違法行為,但不按傳統的涼茶方劑來製茶、往涼茶裡新增一些具有治病功效的中藥是否違法,存在爭議。再如,番瀉葉屬於中藥,但導瀉作用強,一些減肥產品打著食藥同源的旗號,新增番瀉葉,容易給使用者帶來脫水、胃腸功能紊亂等副作用。
實際上,部分中藥毒性較強,即便要將其當作食物,也要經過複雜的處理過程,並嚴格控制用量。如果刻意鑽食藥概念不清的空子,錯誤地理解食藥同源,無疑是一種危險行為。
我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但是可以新增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過去,由於定義不清,一些商家可能會藉此打擦邊球。可以預見的是,如果食藥物質被精準定義,並且由權威機構來發布相關目錄,那麼一些渾水摸魚的行為可能難以為繼。將來,一旦有不在食藥物質目錄之內的物質被新增到食品當中,相關商家將無法以食藥有源為由逃避監管。如此,一些時下頗具有爭議的功能性食品,或將被進一步明確定性,而往食品當中隨意新增中藥的情況,有望得到根治。
進而言之,界定食藥物質的定義、範圍,能幫助人們解開長期以來存在的一些困惑,有助於人們更理性、科學地去選擇、使用相關產品,提高自我健康管理能力,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同時有助於規範相關市場行為和秩序,共同助力健康中國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