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明史》記載, 明朝官員的年俸祿摺合今天的資料以及對應的主要官職如下表:
品俸/年石 |
米/萬斤 |
¥/萬元 |
對應官職 |
正一品1044 |
19 |
57 |
宰相、三公 |
從一品888 |
16 |
48 |
三孤 |
正二品732 |
13.3 |
40 |
尚書、都御史 |
從二品576 |
10 |
30 |
布政使 |
正三品420 |
7.6 |
22.8 |
侍郎、按察使 |
從三品312 |
5.6 |
17 |
參政、轉運使 |
正四品288 |
5.2 |
15.6 |
知府 |
從四品252 |
4.5 |
13.5 |
參議 |
正五品192 |
3.5 |
10.5 |
同知府 |
從五品168 |
3 |
9 |
知州 |
正六品120 |
2.1 |
6.3 |
通判 |
從六品96 |
1.7 |
5.1 |
同知州 |
正七品90 |
1.6 |
4.8 |
知縣 |
從七品84 |
1.5 |
4.5 |
判官 |
正八品78 |
1.4 |
4.2 |
縣丞 |
從八品72 |
1.3 |
3.9 |
知事 |
正九品66 |
1.2 |
3.6 |
主薄、大使 |
從九品60 |
1.1 |
3.3 |
教授、巡檢 |
糧食換算標準依據吳慧的《中國曆代糧食畝產研究》,一石為153.5斤,每斤為594克,摺合今天約一石182斤,價格以一斤大米3元折算。
朱元璋定的這個標準,看起來官員的待遇雖然不高,但是生活應該是綽綽有餘的。但這裡面有兩個嚴重的問題:
第一、官員除了養活全家老小,還要有幕僚、轎伕等一大堆傭人要養活。像幕僚、轎伕等一大幫人,本身就是工作的需要,但是支出卻是官員本人的。把這些龐大的支出加上,明顯是不夠用的。
第二、就是這點可憐的俸祿,也往往不能足額保證發放。一個是經常用香料、布帛來代替,一個是經常用大明寶鈔來代替。
根據黃仁宇的觀點,明朝官員到手的俸祿僅相當於名義俸祿的4%。即便黃仁宇的資料有人不認同,但明朝的官員不能足額領導俸祿是事實。
而宋朝官員年收入是多少呢?由於宋朝官員收入比較龐雜,根據《宋史》記載,我統一用折算為人民幣年收入的籠統方式計算:
職位 |
年收入/¥ |
三師 |
600萬 |
宰相、樞密使 |
1500萬 |
參知政事 |
1000萬 |
六部尚書 |
300萬 |
六部侍郎 |
280萬 |
九卿 |
240萬 |
少卿 |
180萬 |
縣令 |
150萬 |
縣丞 |
76萬 |
資料再清晰不過了,就是宋朝比縣令還低一級的縣丞,合法收入也比明朝位列三公的張居正高。
那麼明朝官員俸祿如此低,明顯不夠花,怎麼辦呢?只剩下一條路,就是貪汙了。所以明朝的低薪制的第一個惡果就是開啟了官員系統性貪汙的先河。
明朝的著名大清官海瑞混到母親過生日買兩斤肉都是新聞,自己的女兒也是窮死的。指望所有人學海瑞很明顯是不現實的,而都學海瑞也不能實實在在地解決問題。
貪汙就必然導致腐敗,這是再淺顯不過的道理了,這裡就不用過多解釋了。
明朝的官員俸祿這麼低,那麼多錢都花在哪兒了呢?我們再來看看明朝皇族的待遇。
男性年俸/石 |
米萬斤/萬元 |
女性年俸 |
米萬斤/萬元 |
親王10000 |
182/546 |
公主2000 |
36/108 |
郡王2000 |
36/108 |
郡主800 |
18/54 |
鎮國將軍1000 |
18/54 |
縣主600 |
15.6/46.8 |
輔國將軍800 |
15.6/46.8 |
郡君400 |
7.8/23.4 |
奉國將軍600 |
10.9/32.7 |
縣君300 |
5.5/16.5 |
鎮國中尉400 |
7.8/23.4 |
鄉君200 |
3.6/10.8 |
輔國中尉300 |
5.5/16.5 |
||
奉國中尉200 |
3.6/10.8 |
結論很清楚了,明朝的錢捨不得給官員花,但是給皇族花可是一點也不小氣的。
而明朝這麼做,官員的心理必然失衡。這幫姓朱的什麼都不幹,就如此豐厚的待遇,自己辛辛苦苦地幹活,合法收入連溫飽都混不上。
所以就帶來第二個惡果,就是明朝的官員相當的不負責任,主要體現在三方面:
第一個不負責的惡果就是明朝收不上來稅。
明朝財政收入說法不一,從最低的300萬兩至最高的1000萬兩都有。而宋朝財政收入最高的估計是超過1億兩,最低估計也是5000萬兩。
也就是說明朝在地盤遠大於宋朝的情況下,對明朝最高財政收入是1000萬兩,對宋朝最低財政收入的估計是5000萬兩,差距也是五倍。如果按雙方的最大差距的話,宋朝的財政收入是明朝的30倍以上。
這裡面首先的因素當然是明朝對工商業和外貿的破壞,但同樣執行海禁政策的清朝好歹也有3000萬兩以上的收入。
所以我認為除了工商業被破壞之外,明朝收不上來稅的第二個原因就是明朝的官員不願意努力收稅。
道理很簡單,稅收上來都讓朱家皇族給花了,官員能分到的寥寥無幾。還不如少收點,中間自己多貪汙點。
而皇族要花錢,官員收不上來,萬曆皇帝最後想辦法用太監來收稅,在正常的稅收系統之外又增加了一層,鬧得天下大亂,民怨沸騰。
到了最後三餉加派的時候直接點燃了農民起義的烈火。
第二個不負責任的惡果就是在需要花錢的時候,官員與皇族互相推諉。
礦監派來了,三餉也加上了,最後錢還不夠用,怎麼辦?
皇帝想讓大臣們捐款,而大臣們也想讓皇族來捐款。
皇帝想著你們漏稅漏稅、貪汙腐敗那麼多年,如今朝廷窮到這個份上了,讓你們來拿錢總不過分吧?
而大臣想的是我才掙幾個大子兒?比起你們皇族的錢那就是毛毛雨,況且天下是你們朱家的天下,你們不拿錢,憑啥讓我拿錢?
而且大臣們還有個實實在在的顧慮,我要是真拿錢出來了,你把我當貪汙犯處理了怎麼辦?
朱元璋摳門兒的基因很強大,所以朱家到死也不出錢。最終各地肥的流油的藩王,都被農民起義軍當豬給宰了,朝廷也被推翻了。
而大臣們不出錢,最後被李自成的夾棍收拾得哭天抹淚的,最後錢也沒有保住。
第三個不負責任就是政治上的不願意擔當。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明朝快要滅亡的時候,傻子都知道遷都南京是最佳選擇。這個事兒崇禎皇帝最急,但是大臣們不著急。
這個說法大家如果不理解的話,可以聯想一下影視上戰爭的鏡頭。在危險的情況下,主帥是要做出堅守不退的姿態的,而主帥旁邊的人是要拉著主帥趕緊走,主帥再做出一副極不情願的姿態,最終結果是硬被別人拉走。
這個做法的好處第一可以穩定人心,第二畢竟也是有面子了。
但在當時的情況下,就是沒有大臣給崇禎這個面子。
當然第一個原因是怕崇禎事後報復,自己當了背鍋俠,畢竟崇禎皇帝幹這種不負責任的事兒有前科。
還有一個原因,也是根本原因,就是大臣們對明朝存亡無所謂了。反正朝廷對我們官員這麼差,換個朝廷我們還是當官的,說不定還能活得更好。
這也是為啥宋朝滅亡的時候十多萬人寧死不屈,跟著跳海自殺。而明朝滅亡的時候,只有一個太監跟著崇禎自殺。
官員們才懶得理皇帝呢,這時候都忙著找李自成報道,想趕緊謀個一官半職的。
總結下來,明朝實行的低薪制,最主要的惡果就是開了官員系統性腐敗的先河,其次就是導致明朝的官員給朝廷的效力程度低,不是添亂就是不承擔。再說得直白點,就是明朝的官員巴不得明朝早點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