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是中國古代史上經濟最繁榮、文化最發達的時代。然而,北宋在歷史上只存在了167年。北宋也並未被視為一個大一統王朝,其主要的原因就是北宋未能收復燕雲十六州、河西走廊等地,以至於和遼、夏等並立。但是,北宋並非完全沒有機會。在宋神宗時期,經過王安石的變法,北宋的國力一度得以飛躍。本文就詳細介紹下王安石變法的具體內容。
一,改革的必要性——積貧積弱的形成
北宋在中國歷史上是一個十分特殊的時代,因為它在建立後不久就一直陷入到了“積貧積弱”的狀態之中。“積貧”是國家財政收入不足,“積弱”是軍事力量薄弱。這裡首先從“積貧”開始說起。北宋的經濟十分繁榮,財政收入在歷朝歷代中算是很高的,但偏偏卻是財政不夠用。
北宋初期,宋太祖為了加強集權,採取了“文官治國”的政策。其主要的表現有:擴充官僚機構,時期各官員之間相互牽制;提倡“高薪養廉”,給官員發放歷代最高的俸祿;給放棄兵權的節度使以經濟上的優待;擴大禁軍的規模……在這些政策推動下,北宋官僚機構迅速膨脹,在北宋前50年間,官員數量增加了十倍。宋仁宗時期,北宋的國庫已經耗盡,在1065年,北宋的財政虧空達到了1500多萬兩,再不改革,北宋的國家機器都難以運轉了。
與此同時,北宋的社會矛盾也尖銳了起來。在土地上,北宋繼承了唐朝後期的土地政策,“不立田制,不抑兼併”,導致社會土地日益集中,大量的小農失去了土地。而官僚地主又千方百計隱瞞土地,將賦稅轉嫁給小農。在這樣的情況下,北宋全國各地竟然已經爆發農民起義了,比較有規模的有王倫起義、桂陽起義,如果再不改革,可能北宋王朝就要嗚呼哀哉了。
有內憂,同時有外患。北宋統一十國後,對遼國發動幾次戰爭,想收復燕雲十六州,均對遼國擊敗。宋真宗時期,宋遼達成澶淵之盟,暫時獲得了和平,但是威脅始終存在。而西北的西夏又不斷向宋朝進攻,宋朝屢戰屢敗。1038年,夏國李元昊直接稱帝,不斷對關隴地區發起挑戰。在南方,交趾獨立後,在白藤江擊敗了宋軍,此後又想進攻兩廣,湘西、兩廣的少數民族也不斷叛亂,導致宋朝南北交困,應接不暇。
北宋的內憂外患,徹底暴露出了軍事制度和弊端和軍隊戰鬥力差的問題。北宋的軍事問題主要有:1,禁軍規模擴大,地方廂軍孱弱,無法抵禦外患,而禁軍的訓練又重視形式;2,文官治國,對軍事一竅不通;3,指揮權分散,“兵不知將,將不知兵”;4,官員和將領之間相互拆臺嚴重;5,武器質量低下,許多武器只是濫竽充數,根本沒有考慮到實用性。
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在宋仁宗時期就已經出現了范仲淹等主導的“慶曆新政”。親歷新政主要是解決“三冗”問題,也就是“冗兵”“冗官”“冗費”,採取的手段主要是精簡機構,裁汰官員。范仲淹在西北期間,對西夏的戰爭有所好轉,使得迫使西夏議和,西北邊疆得以重現和平。但慶曆新政嚴重損害了各級官僚的利益,改革只進行了一年就宣告失敗。
1063年,宋仁宗去世,宋英宗上臺。他是一位比較有作為的皇帝。在位期間,他繼續推行改革,裁汰官員機構,減少科舉錄取人數。不過,宋英宗英年早逝。此後宋神宗即位,開始繼續推動改革。
二,改革的到來——王安石的理財
王安石是中國歷史上少有人才。早在1058年,他就寫出《上仁宗皇帝言事書》,提出了自己的改革主張,但是沒有得到採納。1067年,宋神宗即位,他開始重用王安石,推行變法,史稱“熙寧變法”。和慶曆新政相比,王安石變法的廣度、深度,都是前者無法比擬的。
在改革之前,王安石和司馬光就對財政問題拿出了自己的意見。司馬光認為,解決財政問題,那就繼續裁汰官員,精簡機構。宋神宗就讓司馬光擔任裁減局長官,司馬光怕得罪其他官員,就以修撰《資治通鑑》為藉口推脫了。王安石透過計算後認為,裁汰官員最多能夠節省3000兩,對於財政缺口來說是杯水車薪。所以,王安石主張“開源”,他的措施主要是透過一系列的經濟措施來增加財政收入,主要有均輸法、市易法、青苗法、農田水利法、方田均稅法等。
均輸法和市易法是曾經李悝、漢武帝等採用過的政策。北宋前期,地方要向中央繳納“貢品”,貢品是固定的。所以,許多商人往往會囤積土特產,在“進貢”時期高價出售給農民。而許多貢品運輸到京城,也導致供過於求,只能半價拋售。均輸法就是國家統一管理運輸,國家統一到各地採購物資,在市場需要時候賣出。市易法就是在京城設定市易務,出錢收購滯銷貨物,市場短缺時再賣出。均輸法和市易法給國家帶來三大好處:1,打擊了富商大賈的勢力;2,增加了國家財政收入;3,減輕了農民負擔。兩大政策的效果讓宋神宗十分滿意。
農業方面。農田水利法,就是國家推動水利工程的修建。資金由由當地住戶按貧富等級高下出資興修水利,也可向州縣政府貸款。青苗法,就是國家放貸。在過去,農民在青黃不接的時候,往往會向商人、地主、官僚借貸,因而免不了高利貸的剝削。青苗法就是在青黃不接時期,由於國家向農民放貸,其利息遠低於市場上的高利貸。青苗法,能夠暫時給農民提供資金,同時增加了財政收入。
方田均稅法,是國家主持全面的土地丈量,嚴格按照土地的多少來繳納賦稅。在此之前,北宋的耕地面積在持續增加,但是國家土地稅卻不增反減,主要原因使地主千方百計隱瞞土地數額。方田均稅法推行後,官僚地主向國家繳納的賦稅大大增加,而農民的負擔也有所減輕了,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社會負擔。
徭役方面。在變法之前,宋朝在徭役上推行的是差異法,也就是官僚地主階級擁有特權,他們可以以錢代役,而普通農民則只能輪流去服役。王安石認為農民服役嚴重影響了農業生產。因此,王安石推行募役法,由國家用錢來負責招募服役的人,而這些錢,按照百姓的財產等級來徵收,官僚地主交得多,農戶就交得少。募役法的效果也非常好,開始蘇轍也反對募役法,但是後來他卻反對司馬光廢除募役法。
總結起來,王安石的理財具有“均”的色彩,也就是讓官僚地主出更多的錢,減少農民的負擔,同時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這樣的政策,有利於社會公平,緩解社會矛盾,但是卻觸及到了各官僚地主的利益,因而他們千方百計地攻擊王安石,其中以司馬光為代表。當然,王安石變法中出現了一些用人不當的問題,但是並不能改變宏觀的性質。
三,強兵之法,為擊敗西夏做好準備
為了增強北宋的軍事能力,以抵禦西夏、遼國的入侵,平定地方的叛亂,王安石在軍事上推行了保甲法、裁兵法、將兵法、保馬法、軍器監法等。
保甲法,就是將全國戶籍人口嚴密地組織起來,進行一些基礎的軍事訓練,以逐漸達到可以禦敵的效果,最終可以使之成為軍隊。到1076年,經過嚴格訓練的保丁已經達到了56萬,這是一支戰鬥力十足的民兵。和保甲法配合的是裁兵法,也就是將訓練不合格的禁軍、廂軍裁汰,以減少軍隊規模,較少財政支出。
為了改變“兵不知將,將不知兵”的局面,王安石推行了將兵法。王安石廢除了更戍法,把各路的駐軍分為若干單位,每單位置將與副將一人,專門負責本單位軍隊的訓練,以提高軍隊素質。將兵法最早是由1067年蔡挺在西北開始推行,後來在王安石的支援下,蔡挺任樞密副使,在全國推行將兵法。
保馬法和軍器監法主要為了提高武器的質量。北宋失去了西北地區,就沒有了天然的養馬場,為了改變這種現象,王安石推行保馬法。主要的內容是政府向少數民族購買馬匹,然後由保甲戶自願領養,政府減免其賦稅,如果領養的馬死了,那麼政府和保甲戶各承擔一半。保馬法的推行,減少了財政支出,同時提高了馬的存活率。軍器監法就是加強督製造兵器,嚴格管理,提高武器質量。
那麼王安石的軍事變革有沒有作用呢?實踐檢驗證明,王安石變法,是有利於國家開疆拓土的。其中一個重要的例子就是對湘西的開發。1072年,王安石派遣章惇經營湖南,章惇在這裡平定湘西少數民族的叛亂,並推行變法的各項內容。很快,湘西地區得到了開發,耕地面積、人口資料和賦稅收入都得到了大大提高。
1075年,越南進攻廣西,兩廣地區的禁軍和廂軍不敢接戰。於是王安石下令經過訓練的新軍南下,很快就擊敗了越南軍隊,收復了失地。到了年底,宋軍繼續反擊,已經將打到了河內附近,逼迫越南割地求和。這次出戰,宋朝實際上出兵49000多人,因為在越南水土不服而出現了大量傷亡,但是南征軍隊依然回來了23000多人。
最大的勝利出現在西北。變法時期,主戰派的王韶被重用,他被調遣到西北經營河湟地區。隨後,王韶在西北地區推行市易法等措施,募集到了軍費。在王韶的經營下,青海的少數民族陸續歸順,宋朝軍隊也收復了河州、宕州、岷州、疊州、洮州等地,史稱“軍行一千八百里,收復五州,拓地二千里。”如果繼續按照這些政策進行下去,西夏滅亡也就是早晚的事情了。可惜後來司馬光上臺後,將收復的土地又送給了西夏。
結語
王安石的變法雖好,但是卻得罪了既得利益集團。在司馬光等保守派的堅決支援下,王安石先後兩次罷相,變法曲曲折折。王安石罷相後,宋神宗獨自一人堅持改革,但是沒有王安石的幫助,使得改革難以持續。1085年,宋神宗去世,隨後司馬光擔任宰相,他全面廢除了王安石和宋神宗的變法措施,最終使宋朝又倒回到了仁宗時期的局面。此次改革的失敗也證明了改革就是新舊勢力的對抗,如果不能清除舊勢力,那麼改革必然會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