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遠古人類,是相信神的,但是我們也要確定一下,遠古這個詞兒的概念,遠古是指的170萬年前到公元前2070年這段時間,若大家還不明白的話,可以認為是夏朝之前的時間。一般來說,遠古和上古差不多是一個意思,皆為夏朝之前的事情,但是這一段時間,這裡的事情或是古書中記載,或是傳說故事,所以真假我們並不清楚。古人看到打雷,就認為有雷神。看到下雨,就有雨神。
看到太陽,有太陽神。有山神、水神、樹神、土神、河神等。有神靈的地方就有膜拜,如有疑問就去看四川三星堆文明。精美異常的文物打爛砸碎燒燬祭祀神靈。相信神靈的地方就有巫師。巫師是勾通天地之間、神靈的通道。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褻瀆神靈就會受到懲罰。因此遠古人類都相信世上有神靈存在。
現代人類是不是已經具備“神”的所有能力,乘坐飛行器便可上天入地,火焰噴射器就能噴射烈焰,只需拿出一部小小的手機就可“千里傳音”,開啟GPS導航就可以知道前面的路況,還有個你看不到聲音告訴你“前方五百米行車緩慢,大約需要用時3分鐘”,真正的科學要比我說的這些高階的多,這些不過是皮毛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