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來自克里斯·布倫南(Chris Brennan),他的著作《希臘占星》(Hellenistic Astrology)近年來在占星界產生了不小的影響。希臘占星起源甚早,是非常古老的占星理論和知識體系,希臘占星對於後期的中世紀波斯阿拉伯、文藝復興時期的占星都影響深遠,可以說如果沒有希臘占星,就沒有現代的西洋占星。
這篇內容介紹了兩種希臘占星技法,其中一個技法在後世曾一度失傳,即黃道釋放法。黃道釋放法也屬於時間主星技法之一,記載於瓦倫斯的占星選集中,是應用於本命的推運的時限技法。在復古溯源的過程中,西方的占星家們也發現這個技法有著驚人的準驗性。
年小限與黃道釋放
占星決定論:完全決定vs部分決定
除了對占星機制有不同的看法外,占星界對於我們在這個世界上的生活和事件的決定程度,也有著不同的看法。本命占星的概念中包含了某種程度的決定論,因它的基本前提是,一個人出生時的行星位置可以決定他的未來。這意味著,至少未來的某些部分是提前安排好的。然而,占星家們對於一個人的生活中事件和環境在多大程度上是預先決定的並沒有完全達成一致。
在羅馬帝國早期,斯多葛主義哲學非常流行,一些更傾向於斯多葛主義的占星家認為,人生中發生的一切從出生那一刻起就註定了。在這個概念中,不僅僅是一個人生命中發生的事件和環境是命中註定要發生的,甚至是一個人的性格和行為也是如此。因為未來被認為是完全預先確定的,這些占星家相信一個人的生活事件可以被詳細預測。
與此相反的是,占星家們認為,雖然有些事情是根據出生星盤被預先決定的,但並非所有事情都是預先決定的,人們有一定的空間做出選擇,改變或扭轉他們的命運。托勒密是持這種觀點的占星家之一,因為他認為行星的影響有時可以抵消。另一個持這種觀點的占星家是西頓的都勒斯(Dorotheus of Sidon),還有其他和他一樣的占星家,他們提倡使用擇時占星,他們的前提是,註定要發生的事情並不是固定不變的,直到事情開始的那一刻。如果一個人能夠控制某事何時開始,那麼就有可能操縱結果。
大多數希臘占星家都可以被放在這四個維度內的某處,以他們的決定論和機制論相結合。例如,托勒密提倡行星影響個體的因果,但他也認為未來的一些事情可以改變或扭轉,因此他將自己置於原因/部分決定論的範疇。另一方面,菲米克斯·馬特努斯(Firmicus Maternus)也提倡因果論,認為行星是相關事件的原因,但他相信一個人的命運是無法改變的,這使他堅定地站在因果/完全決定論的陣營。維提烏斯·瓦倫斯這樣的占星家可能持另一種觀點,他在某些文獻中似乎認為,行星主要是未來事件的跡象,同時相信一切都是完全預先決定的。我懷疑像西頓的都勒斯這樣的占星家會屬於第四類,儘管我們對他的哲學瞭解不多,因為他的原始文獻中很多非技術部分的缺失。對於一些占星家,比如都勒斯認為,行星被視為未來事件的跡象,但未來被視為可改變的,主要透過使用擇時占星及其相關應用。
這些問題最初是由希臘和羅馬時期的占星家提出和處理的,我認為,這些問題現在仍然與占星家息息相關。瞭解自己如何思考這個定位會非常有益,因占星師的觀點如何將會影響占星師如何使用和應用占星技法。
文字整理翻譯自ASTR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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