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灘頭遺址位於江蘇省溧陽市溧城鎮東南部的一處緩坡崗地上,西北距溧陽市區約3公里,其西、南面均為延綿的宜溧山地,東距長三角最大的湖泊——太湖約40公里。
東灘頭遺址位置圖
遺址原地貌為突出地表的圓形臺地,其上有村落和農田,後因建設取土逐漸平整。2018年在原東灘頭村區域內進行專案建設時發現了大量文化遺物,南京博物院與溧陽市博物館立即對此處進行了考古調查與勘探,確認了這是一處以馬家浜文化為主的遺址,其總面積約10萬平方米,現存面積約2.1萬平方米,文化層厚度在0.3~1.8米,平均厚度1.5米。
東灘頭遺址範圍及布方示意圖
2018-2020年經江蘇省文物局委託,南京博物院聯合鎮江博物館、常州博物館、淮安博物館、南京大學等單位對遺址進行了兩次大規模發掘,發掘面積約12500平方米,主要發現了馬家浜文化時期的居住區和公共墓地,出土各類文物逾2000件。下文就2018-2020年間的發掘情況與收穫逐一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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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區遺存
2018-2019年主要在遺址東部開展工作,從剖面看,文化層自遺址中心向邊緣逐漸變厚。根據出土遺物判斷,由上往下分別為近現代、明清、商周以及馬家浜文化四個階段的遺存,其中馬家浜文化期遺存是主體。
馬家浜文化房址共25座,此外發掘區內還存在大量單獨編號的柱洞,應是房址的一部分。25座房址分佈於整個發掘區,依據層位可將這批房址劃分為三期。
馬家浜文化房址航拍圖(部分)
第一期房址直接打破生土,遍佈整個發掘區。此時期的房址為大量密集且不規律的柱洞群,柱洞通常為直壁平底,內部填灰褐色鬆軟黏土,夾雜細碎的紅燒土顆粒,除此外諸如居住面、牆壁、灶等相關聯的遺蹟均未發現。
第二期房址較前段有所發展,建築方法有了更新,發現的房址可分為兩類。一類為柱洞式地面建築,仍然是使用木柱作為房屋的主要支撐結構。部分房址的建造方法為先在地面上鋪墊一層純淨的黃土以平整地面,同時抬高房屋高度達到防潮的目的。隨後在這層黃土上埋設一圈木柱形成房屋支撐框架,屋內往往還設定支撐柱作為結構上的補充,在房址附近不見大塊的紅燒土塊與紅燒土顆粒,推測牆體是用蘆葦、樹枝、茅草等有機物作為材料。屋內少見其他設施。這類建築以F23為例,該房址由7個柱洞與1個室內灶組成。室內空間長2.4米,寬2.5米,面積約5平方米,門道設定在南面。柱洞內填灰褐色緻密粘土,室內灶位於房址中心,灶內遺留灰白色灶灰。房址下墊土內填埋大量碎陶片以及1具幼豬遺骸。該處可能是一處臨時性的窩棚建築。
另一類為純基槽式或者基槽-柱洞式的地面建築,這類建築開始使用牆體作為房址的主要支撐結構,構築出室內空間。木柱則起到輔助作用,佈置在室內或者牆體轉角等部位。這一階段的基槽深度較淺,寬度略窄,基槽內多填塞黃土與紅燒土顆粒。以F15為例,該房址呈長方形,長8米,寬7.4米,面積約60平方米。四面挖基槽修築牆體,基槽寬0.4~0.7米,內部填豐富的紅燒土顆粒。房址內部埋設6列共42個柱洞,排列極為規整。在房子室外東南角也發現了數個柱洞。可能是門道處的支撐。房址上堆積一層紅燒土塊,是房址牆壁、屋頂倒塌後的廢棄堆積。
馬家浜文化房址F15
第三期房址與前一時期的結構相近,但是基槽變寬加深,有些寬可至1米,同時柱洞數量進一步減少,表明此時更加重視牆體的作用,在結構上承擔了主要的支撐作用。房址墊土上多有大量紅燒土塊,有些土塊外表面較光滑,另外一些則殘留有明顯的植物莖杆印痕,應是倒塌後的廢棄堆積。以F4為例,長方形地面式建築,長約9.8米,寬約6.11米,面積約59平方米。東、西部各有一道基槽,基槽最寬處1.23米,北部有10個大小不一的柱洞,柱洞圍合成方形,形成小套間。南部未見基槽與柱洞,應是房屋門道之所在。基槽為弧壁圜底形,內填大量紅燒土塊。
馬家浜文化房址F4
F4基槽解剖及紅燒土塊上的植物杆莖痕跡
在兩座晚期階段的房址間發現了一段道路,呈西北-東南走向,兩端分別疊壓於三期房址F2和F5下。道路長約27米,寬3.6~4米,厚度在0.25~0.35米。路土兩側薄、中間厚,整體由遺址外圍向中心方向延伸,中心方向(西北)較高,外圍(東南)較低。路土經過解剖未發現明顯的分層,堆積呈灰褐色,土質緊密,內含大量的陶片、粗砂礫,少量草木灰、蚌殼粉渣等。
馬家浜文化道路
居住區出土器物十分豐富,依據質地可分為陶、石、骨、玉四類。
陶器以夾蚌陶為主,其次為夾砂陶、泥質陶,基本不見夾炭陶;泥質陶表面飾紅陶衣的現象比較普遍。陶色以紅褐色佔絕大多數,灰黑色較少。晚期地層遺物以式樣繁多的鼎足最常見,較典型的有足面中間安裝豎向凸脊兩側按窩與僅有足面按窩兩種。其次有陶釜、平底盉、匜、小罐、喇叭形高圈足豆、器耳、大口缸、羊角形器蓋、網墜、紡輪、陶灶、甑等。陶釜在居住區罕見完整器,多為鋬手、腰簷、口沿等部位。鋬手可分為長扁形與寬扁形底面帶凹槽兩種。腰沿寬大厚重,沿邊常裝飾一圈按捺紋,部分在底部貼附豎向泥條。陶豆器表多裝飾紅陶衣,喇叭形高圈足,圈足上鑽孔比較常見,豆盤存在敞口圓形深腹與多邊形淺弧腹兩種形制。器耳有環狀與牛鼻狀兩種。
石器以各種磨石最多,其餘有長條形石錛、石斧、石鉞等器形。
骨器有骨針、骨鏃、骨簪等。骨器、石錛、石鉞的器表都磨製得十分光滑,石斧則相對粗糙。
玉器數量極少,僅有幾件璜、管。早期地層最大的變化是鼎足數量的急劇減少幾至不見,器形種類也更加簡單,以陶釜的腹片、鋬手、罐腹片等居多。
遺址居住區出土馬家浜文化遺物
遺址居住區出土馬家浜文化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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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落墓地
發現馬家浜文化時期的墓地三處,一處接近居住區東部邊緣,為嬰孩甕棺葬區,共清理甕棺56個;另兩處為集中的聚落墓地,分別位於居住區的西南與西北側,共清理墓葬373座。
甕棺葬群集中分佈,葬具分層置於居住區邊緣的坡面上,均為平地放置,未發現挖坑埋甕的現象,甕棺之間有疊(擠)壓。葬具皆為陶釜,均倒扣放置,其中5座甕棺破壞嚴重,情況不明;其餘甕棺中僅5座陶釜的底部儲存完整,其餘陶釜的底部皆被刻意敲壞或損毀。部分釜中殘存嬰孩骨骸。葬具的種類有罐形釜、筒形釜及尊形釜三種,陶質為夾蚌或夾砂紅褐陶,未見夾炭陶,腰簷以上習見塗抹紅陶衣的現象,這些特點與駱駝墩遺址出土同類器物基本相同。
馬家浜文化甕棺葬群
居住區西北側墓地共清理9座墓葬,分為兩組,分別開口在⑥層下與⑨層下,兩組墓葬在形制、隨葬品方面無明顯差別。墓葬均為單人葬,墓坑比較明顯,深度不超過40釐米,墓向為北偏東。葬式中仰身直肢佔多數,少部分墓葬存在人骨移位、缺失,或者攏作一堆的情況,不排除二次葬的可能性。
隨葬物品較少,以石、角器為主,陶器不多,數量均不超過5件。器類包括陶鼎、網墜、石錛、石斧、玉璜、鹿角靴形器、骨簪等。石、骨、角器擺放的位置較固定,靴形器均放置在足部,石錛多放置在頸部兩側,骨梳、骨簪等飾品都出現在顱頂位置。陶器數量少,未見明顯規律。囿於發掘規模的限制,這處墓地並沒有被完全揭露,其北側可能還存在更多墓葬。
居住區西南側發現了另一處規模更大的聚落墓地。
馬家浜文化墓葬區(區域性)
這片區域的遺蹟型別比較簡單,以墓葬為主,灰坑、柱洞等遺蹟十分少見,表明是一處單純的墓地。從發掘情況看,北側、東側可能已到達墓地邊界,西、南側邊界由於建築的佔壓無法明確。目前共清理馬家浜文化墓葬364座,分佈十分密集,在區域性區域甚至出現數座墓葬層層疊壓打破的情況。墓葬以單人一次葬為主,少見合葬與二次葬。
墓葬墓向絕大多數為北偏東,少數為正北,未見其他朝向,表現出較強的一致性。墓葬面向多朝上,也有朝向左、右兩側的情況。葬式以仰身葬佔絕大多數,未見明確的俯身葬與側身葬。仰身葬中以仰身直肢最多,有少量屈肢葬。墓地人骨儲存較好,為體質人類學研究提供了豐富的資料。部分墓葬中出現其他個體的骨骼,較集中地擺放在墓坑邊緣。在一些墓葬中也發現了頭骨缺失或者移位的現象,從現場看可以排除埋藏後遭受擾動的可能。
墓地中層位較晚墓葬可能遭到較頻繁的晚期破壞,墓坑均不明顯。而層位較早的墓葬因為打破生土或者螺殼堆,墓坑十分明確。這一現象在神墩等遺址也有發現。墓地內還發現了大規模的散亂人骨,部分探方揭去表土層後便出露大量散亂人骨,無法分清個體。人骨大都儲存較好,在附近地層裡還出土了一定數量的玉璜、玉玦等。這些散亂人骨在表土層下分佈最為集中,進入馬家浜文化層後數量便大為減少,不成規模。
墓地隨葬器物分為陶、玉、石、骨器四類。
馬家浜文化墓葬出土器物
陶器數量很少,玉、骨、石器數量較多。紡輪、網墜、玉璜、玉玦、靴形器、石錛是墓地中比較常見的隨葬器物。隨葬品擺放的位置表現出一定的傾向性:玉玦一般放置在雙耳處,玉璜位於頸部下方,腰腹部壓置礪石,腳背隨葬鹿角靴形器,左手處放置陶紡輪,兩側大腿邊放置石鉞與石斧,陶容器放置於頭端或者腳端。隨葬品並未因性別、年齡不同而進行嚴格絕對的區分,但存在一定的傾向性。在部分已經鑑定性別的墓葬中,靴形器、石鉞、石錛、玉玦多出現在男性墓中,紡輪、礪石、骨簪、骨針出現在男、女性墓中的頻率大致相近。這表明此時期部分器物已與特定性別形成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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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意義
東灘頭遺址是太湖西部近年來發掘的一處大規模史前遺址。遺址早期地層出土器物以平底器為多,晚期地層圈足器、三足器數量大增,平底器漸居次席,極少見馬家浜文化的圜底腰簷釜。陶器以夾蚌紅褐陶為大宗,夾炭與夾砂陶很少。器物群中平底腰簷陶釜和與之配套使用的陶灶、平底盉、平底鼎等極具特色。墓葬均為仰身直肢葬,不見俯身葬。從這些特點判斷東灘頭遺址應與駱駝墩、西溪等遺址同屬駱駝墩文化。
甕棺葬群是遺址較早的一批遺存,葬具中尊形、筒形、罐形三種釜均有使用。其中筒形釜腰簷位置偏下,另外一些陶釜的腰簷變窄退化、在其下方貼附豎向泥條,這些特點較符合駱駝墩遺址第二期的特徵。居住區晚期地層鼎足形態多樣,陶豆施紅陶衣、鑽孔現象普遍,F4基槽內的豆柄為黑皮灰陶且出現三圈凸稜,其餘器物如小罐、陶盆、把手、羊角形器蓋等與神墩遺址的器物比較類似,因此居住區晚期遺存屬於西溪-神墩型別,時代相當於馬家浜文化晚期。聚落墓地內出土隨葬陶器極少,但地層內出土器物與居住區晚期地層基本一致,兩者時代應相近。
環太湖地區在距今6500~6000年存續的考古學文化,在湖東岸為馬家浜文化,在湖西岸則為駱駝墩文化。這一階段的聚落材料總數已然不少,但缺乏系統性。大部分遺址囿於發掘面積,出土房址不超過10座。東灘頭遺址的居住區總共發現27座房址,無論是數量還是規模均為以往發掘的馬家浜文化遺址所未見,同時三個階段房址的演變較為清晰,第一階段的房址與溧陽神墩、宜興西溪、金壇三星村、高淳薛城等地的早期階段建築形制基本相同,均採用大量密集的柱洞來組成房址的主體部分,推測應該是幹欄式結構的建築。馬家浜文化晚期出現了地面建築,但仍是使用柱洞作為主要的支撐結構,基槽短淺更接近於柱坑。東灘頭第二、三階段的部分房址以基槽牆體為主要支撐結構,少見柱洞,在其他遺址極其少見,是本區域這一階段聚落材料的新發現。
馬家浜文化墓葬
甕棺葬位於居住區的東側邊緣,放置在遺址的⑨-⑪層上,與第一階段房址時代相同,其北側與西南側均發現了第一階段的房址。甕棺所處區域,是一處向東低伏的坡地,地層中摻雜較多砂礫、碎陶片,水平層理特徵比較清晰,可能是河灘、沼澤等水體環境下形成的沉積。從這些現象可以推斷甕棺葬區域是當時生活區的邊緣,外圍可能存在水體。神墩與駱駝墩等地也發現過甕棺葬,但這些地點的甕棺葬通常與房屋建築與墓葬分佈在一起。東灘頭這種大規模獨立的甕棺葬區尚屬首次發現。
兩年的發掘共清理墓葬接近400座,墓地規模在同時期、同類型遺址中也是十分少見。根據開口層位可將這批墓葬分為兩個階段,時代相差不大。②層下墓葬在墓地內分佈較為均勻,①層下墓葬則在西南側更加集中,表明墓地在使用過程中逐漸向西南擴充套件。對於部分探方出現的亂骨現象,經過現場觀察與分析,我們認為這些散亂人骨的出現與後期人類活動破壞有關。這批墓葬的墓坑普遍較淺,大多數深度僅20釐米左右,加之遺址上原為村莊,建屋挖塘等行為比較常見,對於晚期埋藏較淺的墓葬影響是很大的。
墓地中器物組合與神墩遺址基本相同,常見器物如平底小鼎、陶盆、帶小鋬的平底缽、長條形石錛、紡輪等均與神墩墓地中同類器物別無二致。而東灘頭墓地也有一些新的特點:一是墓葬頭向多數為北偏東,不見本地區盛行的東向;二是隨葬物品中陶容器數量極少,而玉、石、角器佔比極高。璜、玦、錛、鹿角靴形器大量使用,與神墩、駱駝墩等地墓葬以陶容器為主的習慣差別明顯。這兩點與金壇三星村、北陰陽營等地的墓地較為相似,因此遺址晚期階段在繼承太湖西部傳統的同時也與寧鎮地區史前文化存在一定交流。
(作者:賀亞炳 周鑫 史駿 胡穎芳)
(作者單位:南京博物院 溧陽市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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