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來自於農村的朋友經常問到這樣一個問題:農村徵地一畝能夠補償多少錢?
對於這個問題,其實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早就有規定的,那就是,對於土地徵收,《土地管理法》規定,一定要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因此,對於徵收土地、特別是涉及到耕地問題,國家是慎之又慎,而如果涉及到基本農田,不管多少畝,都需要國務院審批後才能實施。這一點尤其需要注意。
那麼,徵收土地,土地的徵收人應該給予被徵收人哪些補償?摺合成每畝相當於多少錢呢?第一、徵收土地究竟有哪些補償。《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這裡面至少包括五大項費用。
第二、徵收耕地的各類補償具體的標準。
(1)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按照以上標準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3)農民住宅、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根據住宅的實際狀況,當時的物價水平,透過第三方評估,形成一個補償標準。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4)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如果因為徵地完全失去土地,一般是將失地農民參照城市居民一次性繳納到退休的社保費用。
第三、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第四、土地補償費用的處置。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徵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徵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小結:國家為了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在綜合平衡耕地保護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前提下,做出徵地安排,完全必要。但是,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對於土地徵收相關方來說,一定要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對被徵收土地的農民做出妥善安排,
至於每畝究竟補償多少,則取決於多種因素,主要取決於被徵收土地的實際產出情況,同時,由於各省經濟發展水平不一,這樣各地的補償標準也不同,一畝幾萬到十幾萬不等,但是最基本的原則是:一定要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大家對此有什麼看法,歡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