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新買了一套二手房,裡面有兩個戶口,可以要求強制遷出這兩個戶口嗎?
答:房屋交易過戶後,如果賣家拒不遷走戶口,買家可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將房屋內原有戶口遷出,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應當通知原有戶口人員遷出,對拒不遷出或者無法通知的,可以直接將其戶口遷至社群公共戶。如買賣合同中對於賣家未按期限遷出戶口的損害賠償責任有明確約定的,買家亦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二手房買賣中,下家取得房地產權證後,可辦理房屋水電煤、戶口等事宜的交接手續。一般情況下,如原戶口未遷出,新戶口不能遷入,將可能產生影響小孩上學等問題。因此,針對此類戶口遷移事宜,建議買賣雙方在簽訂買賣合同時,明確約定賣家遷出戶口的時間,及未按期遷出戶口應承擔的具體損害賠償責任。
來源: 東方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