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存在就是合理”嗎?
前兩篇作文分別從不同的角度,探討了白酒新模式成功的原因,本文繼續從底層邏輯分析,他們憑什麼會成功發大財。
白酒新模式的特徵,把幾十元的酒賣到千多幾千塊一瓶,還賣得挺火,不幾年就長成幾十億的大公司。有人說存在的就是合理的,這話對不對呢?好的事情應該存在,不好的事情也應該存在嗎?
話說造酒賣酒的千千萬,每家企業每個從業者都在努力賺錢,該不會真的是蒼天單單眷顧他幾個吧?我們從四個側面作進一步分析。
❶白酒利潤還不是最高的,但是量大,製造容易成本低
話要從頭說起,資本喜歡盯上什麼樣的商品,然後翻雲覆雨掙大錢。主要有三個、還要同時具有的條件,才會有機會像秀女一樣被“皇上”候選:第一個是生活必需品,第二個是材料容易得到,第三個是製造簡單。
為什麼會是這樣的產品?因為方便操作、成本低廉、利潤空間大。比如曾經的“蒜你狠”、“姜你軍”、“往前蔥”,日常生活不能少,斷你的貨就能漲價,一塊錢買進十幾塊賣出。只要把握好市場節奏,想怎麼漲就怎麼漲,你罵死他們還得高價買。
事實上,市場中的白酒利潤還不算最高,甚至不算很高,一般也就十幾百十倍。當然百十倍的利潤已經是非常高的了,只是還有很多的產品利潤比它還高,也就顯不著它的暴利來。不說三桶油煙草,那是國家的事,就說日常用品。牙膏潤膚沐浴洗髮等日化品,哪一個不是多少倍的暴利?一管牙膏幾毛錢,買到手幾十塊。不過凡暴利產品無一不在資本掌控之中,只是很多人不知道罷了。
❷白酒幾乎沒有違法風險,怎麼搞出來都是合法產品
白酒不僅僅是日用品、快消品、暴利品,而且經營的安全係數極高,幾乎沒有什麼風險。不信你看:
首先沒有保質期。我們知道食品類永久保質的不多,糖醋醬油蜂蜜鹽白酒。就這去年還有追究同仁堂蜂蜜過期的事,可是發現沒有?從來沒有追究白酒過期的現象發生。
其次幾乎沒有什麼產品風險和市場風險,當然是在正常經營範圍內。產品風險只存在於造假,比如新增非食用的甜蜜素塑化劑、工業酒精勾兌、劣質酒冒充名酒等。
其三也沒什麼政策風險,這一點尤其重要。我們知道歷史上,幾千年來的酒水行業,都在國家政策的嚴格管理之下。如今也是這樣,時刻受著法律法規的約束,只是如今的約束卻是保護的成分大。比如酒精酒勾兌酒,並不是造假,是合法行為。所以不管你怎麼勾兌,只要是食品類材料,包括酒精、新增劑,哪怕兌出來很難喝,它也是酒,合法產品。
❸新模式設計者是心理學大師,卻是代表著邪惡的力量
前兩篇作文都說到白酒新模式的核心技術,合法運用傳銷核心技術,充分擴大利潤空間,激勵從業人員拼命賣酒。典型案例不勝列舉,一瓶名不見經傳的地方光瓶酒,上來就賣千多塊,如今又出一款賣3200元。一款稀鬆平常的五年坤沙酒,一次性提價到一千多塊,茅臺鎮超過茅臺酒價格的牌子都好幾個。
按照常規思維,這類貴得沒譜的酒不大可能有人買,市場表現正相反。不僅有人買,而且還大賣,經常性地賣斷貨。奇怪的現象引人深思,到底是什麼原因呢?
原來是跟賣酒毫不相干的領域。心理學界對人性有個歷史性爭執,一方堅持“人之初性本善”,另一方則“人之初性本惡”。《荀子·性惡》裡就有:
今人之化師法,積文學,道禮義者為君子;縱性情,安恣孳,而違禮義者為小人。用此觀之,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偽也。
不論怎麼爭論、誰勝誰負,人性裡存在惡的一面,只是如荀子說的那樣,先天的惡被後天教化為善。
❹所有套路只有一個目的,能把酒賣出去才是王道
還接著前面的話。中華民族與人為善的美德,是我們社會規則的核心,背景是幾千年對人性的“抑惡揚善”教化,才有如今的和諧共處環境。可是近些年卻在發生變化,人之間沒那麼多的信任了,互相多有提防。不再遵循傳統道德,而是用法律保護自己,讓人覺得人情味少了。
原因之一,應該是此類資本運作下的商業模式帶來的副作用,掙到錢是爺,掙不到錢是孫子。所以,模式的“賣一瓶幾十塊的酒掙千兒八百塊錢”,巨大的誘惑實際起到“揚惡”作用,教人學壞。引導從業人員拼盡全力賣酒掙錢,“坑蒙拐騙”現象在所難免。
整體運作體系也在教人學“壞”。就像舊時候街頭跑江湖賣狗皮膏藥的,有人吆喝有人賣有人買,看著素不相識的買藥賣藥人原來是一家,如今叫託。賣酒模式裡買賣雙方也成了一家,都是股東。就這樣玩兒起來:先來個超高售價,明知賣不掉,渠道先買了。明明在庫存,偏偏宣佈斷貨,然後提價。不斷的斷貨,不斷的提價,有人信了,買。
渠道各環節賣不掉壓貨怎麼辦?好辦,進貨是你的投資,理應該當啊。反正總部對市場發出的資訊,永遠是缺貨,唯有提高價格才能滿足市場搶購。至於是不是被搶購,沒誰去較真。倉庫的存貨因漲價也在不斷升值,錢到不到手,賬面已經賺了。
附錄:
- 白酒越貴越好賣,背後的邏輯這麼簡單,原來能讓每個買酒人幫它賣
- 白酒運營模式的隱秘:本來的普通資料,如今連親人都不會告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