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一個陽光明媚,輕鬆悠閒的週末,你的孩子開心的與你揮手告別,說要去跟同學玩,然後,他(她)可能再也回不來了?你該怎麼辦?
昨天中午,突然在朋友圈看到一個尋人資訊,是孩子同學的媽媽發出來的,中午十二點半,午飯過後,讀二年級的妹妹從家裡外出,去往小區的一個花園參加同學聚會。估計是很迫切地想和小夥伴們一起玩,就沒有等待媽媽同行,而是自行出門前往,隨後媽媽去到聚會的地方沒有見到孩子,在附近遍尋不著,心急如焚,慌亂之下在朋友圈和家長群釋出資訊求助,並同時打電話給物業和保安請求幫忙尋找,最後還報了警。我們家長群裡很多在家休息的熱心家長看到資訊後都出來一起幫忙尋找。萬幸的是,在過去了四個多小時後,小女孩終於在另外一個小花園被找到,她迷路了,既找不到去聚會點的路,也找不到回家的路,只能像個無頭蒼蠅般在小區裡亂逛。得知已經找到的訊息,所有人的心這才放回到肚子裡。
我們小區屬於超大型社群,總戶數超過5萬戶,常住人口超過20萬。雖然整個小區都是封閉式管理,但是小區又分為二十多個不同組團,有很多大路,除了少部分內街,大部分都是人車不分流,車多人多,小區的路況和環境都很複雜,對於一個孩子來說,獨自出門,其實並不安全,哪怕只是在小區裡面,都極有可能會迷路,從而發生意外和危險。
突然想起前兩天在頭條上看到一位父親發的文章,前幾個月與家人外出遊玩的時候,在溫泉酒店的游泳池,因為有幾分鐘的時間讓孩子離開了自己的視線,十幾分鍾後才找到已經溺水的女兒。經過長達四個月的救治,仍然沒能救回女兒的生命。現在酒店還因為要求返還之前墊付的治療費用而向他們發起訴訟告上法庭。
因為一時疏忽讓孩子發生意外,甚至在痛失親人之餘,還要經過漫長而艱難的訴訟官司,這位父親和家人需要承受的痛苦和煎熬可想而知。可是,即便如此,無論多麼的悲痛萬分,無論多麼憎恨酒店的不作為和不近人情,孩子也都不可能回來了,不管最終是否有賠償,都無法填補內心無盡的痛苦。
有資料顯示,我國每年約有5.9萬人死於溺水,其中未成年人佔95%以上,溺水,已成為未成年人意外死亡的“頭號殺手”!而溺水只是發生意外的其中之一,另外還有如交通事故、高空跌落、異物卡喉、割傷、觸電等等。危險無處不在,來自聯合國的資料顯示,我國每年14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意外死亡人數是20萬,而且這個數字每年都在不斷遞增。
每一個生命在初期都成長迅速,他們好奇心重,探索慾望強烈,活潑好動,但是知識匱乏,對複雜的道路和陌生的環境缺乏準確的認知和判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薄弱,避險能力低。作為未成年孩子的監護人,看管好自己的孩子,避免孩子出現意外和危險,是為人父母最基本的責任。
記得以前帶孩子在公園或遊樂場玩的時候,經常會看到有很多的父母放任孩子自己在那裡玩耍,大人要麼坐在旁邊低頭看手機,或者跟旁人聊天。可是,你不知道的是,小孩子極其容易被新鮮有趣的事物所吸引。也許,就在一個不經意間,孩子就會離開你的視線,也許,意外就這樣發生了。然而,當意外來臨的時候,再多的悔恨和自責都救贖不了自己那破碎不堪的心。
導致未成年人發生意外和危險,絕大多數與監護人的安全保護意識淡薄、放任未成年人不當行為以及未成年人自身安全意識缺乏和社會生活經驗不足密切相關。
養兒不易,最後,請各位父母謹記:
安全第一,生命至上
“防”字當頭
守護好孩子的生命安全
避免意外,遠離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