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二戰前的歐洲,以大戰爆發前的 1939 年作為案例觀察切入的時間點,共有瑞士、瑞典和比利時三個永久中立的國家。其中瑞士的中立法理是延續自 1815年《維也納條約》,而瑞典和比利時則是自行宣稱的永久中立國;
但是在國際關係的實際中,這三個國家同樣在事實上受到了以國際聯盟為代表的國際體系和英法等主要大國組成的西歐地緣政治環境的國際承認。但是在二戰中,瑞士和瑞典的永久中立戰略成功經歷了第二次世界大戰的考驗,避免了國家生存安全遭到損害;
而比利時的永久中立地位則遭到了戰爭的踐踏,也未能有效保護國家自身的獨立和安全。身處同樣的國際體系背景、同樣的地緣政治環境下的三個永久中立國,為什麼其奉行的永久中立戰略的成敗不同?
一、永久中立國——瑞士中立戰略的成敗
1、瑞士的永久中立戰略
隨著德國的地緣戰略投射力量轉向西線,以及隨後的義大利參戰與法國敗降,瑞士的地緣戰略環境開始發生變化。地理上,瑞士被德意以及維希法國所包圍,而在地緣權力結構上,其所在的地緣政治區域也漸漸被軸心國的地緣戰略投射所覆蓋。為此,瑞士採取了武裝保衛中立與妥協並存的策略。
一方面,瑞士開始了全國緊急動員,並實施“沃倫計劃”以推動農業的自給自足;另一方面,對軸心國實施各方面的妥協:對報紙批評軸心國的言論加以控制,滿足德國燈火管制的要求,以及對軸心國做出了廣泛的經濟貿易方面的讓步。
瑞士的立場變化曾一度導致盟國對瑞士實施封鎖禁運,直至 1944 年盟軍反攻抵達瑞士邊界,情況才得以改變。在戰爭結束並清算納粹德國與蘇聯在瑞士的資產後,瑞士與盟國的關係恢復了正常。
2、大國的地緣戰略投射
在二戰前夕乃至二戰初期的西歐這一地緣政治環境中,主要起到權力中心作用的大國是英、法、德,其中德國權力的擴張產生了力度更大的對地緣政治環境的戰略力量投射,英法未能及時有效對德國的戰略力量投射進行對沖與制衡,導致了地緣戰略環境的變化。
在變化了的地緣戰略環境中,瑞典和瑞士透過靈活堅守中立義務的特定策略,使自身免於成為德國地緣戰略投射的目標或被德國的地緣戰略投射所覆蓋,將自身所處地緣區域內的權力結構轉換為了“空白式”的結構,因此至少在形式上仍然屬於受到國際承認的“永久中立國”,維護了“永久中立戰略”的成功持續,並以此保證了國家自身的生存與安全。
在這一過程中,對永久中立戰略起到了決定性影響的仍然是地緣權力結構,兩國的“靈活中立”策略是透過影響地緣權力結構的變化來維護中立的方式。
面對德國權力擴張帶來的地緣戰略環境的劇烈變化,瑞士和瑞典作為無力與德國的地緣戰略投射直接對抗的小國,採取一定程度上的“靈活中立”策略,偏轉了德國的地緣戰略投射方向、成功按照對自身相對有利的形式改變了自身所處的地緣戰略環境。
瑞士和瑞典對德國都在不同程度上進行了妥協,透過滿足德國的部分要求來保證其自身免遭德國的地緣戰略投射力量所覆蓋,使本國所處的地緣權力結構轉變為了“空白式”,從而使透過永久中立來維護國家安全的戰略得以成功。
二、小國安全困境中的中立戰略選擇
1、大國權勢的動態平衡給小國選擇中立提供了有限的空間
國際政治的理論家往往將“均勢”作為解釋國家間權力關係的核心概念,並認為均勢是一種國家間行為普遍的傾向和規律,民族國家基本都會被這種本性的規律驅使,於是透過某種形式的權力制衡來達成他們所需的安全,這也就是均勢的過程。而正是這種大國權勢平衡的動態過程給小國選擇中立提供了有限的空間。
大國權勢的競爭,並不是無止境的。相反,考慮到擴張成本和邊際效益的平衡,大國不會刻意去吞併那些並無價值的國家,尤其是位居戰略要地而自身實力與其地緣價值極不相稱的小國。任何一個外部強國或國家集團雖可輕易拿下,但任何一方獨佔勢必會傷及大國之間既有的權勢均衡,新一輪的權力衝突在所難免。
大國出於理性計算的考量,可能選擇利益交換、共同攫取,也可能選擇暫時擱置,不去觸碰均勢政治的敏感點。也正因如此,小國在大國權力鬥爭的剩餘空間和薄弱環節獲得了生存機會。
2、國際社會的平權結構為小國中立的長期存在提供了可能
從中立發展的歷史脈絡去看,也正好印證此點。1648年10月,神聖羅馬帝國、法蘭西王國、德意志各諸侯、西班牙、瑞典、瑞士各州等歐洲國家簽訂的《威斯特伐利亞和約》( the Peace Treaty of Westphalia )標誌著以獨立、自治的主權國家構成的“平權社會”的開始,是為現代國際體系的開端。
在這其中,包括荷蘭、瑞士以及德意志數百個諸侯國得到了國際承認,確認了獨立國家地位。而後歐洲民族國家進一步興起,宗教勢力隨之衰退,戰爭也逐漸失去道德色彩,現代意義上的中立隨之產生。1815年的維也納會議上,歐洲列強正式承認瑞士之“永久中立”地位並保證該國之領土完整與不可侵犯,開創了永久中立國的先例。
比利時(1839)、盧森堡(1867)隨後效仿,其運用中立地位,周旋於列強之間。兩次世界大戰之間,中立國數量迎來激增,先後有二十個歐洲國家宣佈中立。這其中,既包括了因保持中立而得以倖免於一戰的瑞典、丹麥、挪威三國,也包括在二戰中屹立不倒的瑞士、瑞典。
不可否認的是,大部分中立國其實沒能在戰爭中獲得倖免,如挪威因遭到德國入侵而導致政府流亡,芬蘭則與蘇聯進行了兩次戰爭。
三、中立國適應性生存
1、中立國的敏感程度
中立國外部壓力的敏感來源主要還是來自大國政治的影響,即“小國一大國”結構關係的“大國”一端。在這大國政治的賭盤之上,“大國博弈,小國遭殃”。大國政治主導者小國生存各個階段的矛盾。
一方面,永久中立的曲折發展與國際格局的變動、國際強權的更替密切相關,歷史上國際格局的多元和分散階段是中立的興盛時期,少數強權和霸權集中階段則是中立的衰落時期。“成也蕭何,敗也蕭何”,一旦均勢崩潰,完全依賴大國均勢的中立很可能會結束。
另一方面,中立國的敏感程度隨著國際格局內部鬥爭時而輕微,時而劇烈。國際政治的主導力量在經過不斷的消長變化和重新分化組合後,從量變到質變會以一種相對穩定的均勢存在,但這種權勢格局的內部仍然是一種動態反覆和脆弱敏感的狀態。
對於規模較小的中立國來說,小國經不起風浪,大國權力政治的輕微變動都可能對小國的生存產生直接且巨大的影響。
2、國家對外部環境的影響能力
中立國不僅需要具備確保其獨立與領土完整的防禦能力,用以抵抗那些無視本國中立立場的國家的威脅,同樣需要保持一定的武裝力量維持其自身內部的穩定。同時,這種武裝常備不僅是國家之間矛盾不可調和時的最終的底牌,而且在和平時期它還作為潛在的“籌碼”支援著國家的對外影響力。
某種程度上,時刻的軍備也是國家捍衛中立的意志體現。在歷史和現存的中立國之中,其大多數選擇了武裝中立,只有極少數選擇完全放棄軍隊。從歐洲的中立國來看,奧地利、芬蘭和愛爾蘭等國大都以瑞士為藍本,保持以武裝軍備為核心的中立政策:保持規定的武裝威懾,拒絕軍事聯盟,避免有約束力的外交政策合作。
結語:
以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西歐的三個永久中立國——瑞士、瑞典和比利時為案例,可以證明上述論證的合理性。三國處於相同的國際體系下,也位於相似的地緣政治環境中,然而其奉行的永久中立戰略卻產生了成功與失敗的區別。
瑞士和瑞典透過向發出地緣戰略投射的權力中心大國——德國進行妥協,換取避免被德國的地緣戰略投射路徑所覆蓋或直接成為地緣戰略投射的指向目標,將自身所處地緣區域內的權力結構維持為“空白式”的結構,因此其永久中立地位的國際承認保持有效,從而維護了其國家的生存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