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例子,
人物介紹:
1投資方:以五大發電集團的新能源投資公司,手握大把投資資金。
2總包方:各地市有施工能力或者有光伏產能的上市公司進行大總包。
3還有一方國資背景,再次忽略。
4整縣推進的發包方:各地市縣人民政府。以集中打包的方式,直接和以上三家整體打包,如500mw,後期根據具體公司踏勘,決定增補專案。
問答:
1在整縣推進已經簽署的情況下,企業或非自然人是否可以單獨去政府備案,申請自發自用,餘電上網模式?
答:不可以。政府不能下發給企業兩次備案證。集體備案和單獨備案衝突。只能尋求通投資方簽署能源管理模式,即電費打折分成模式。其它模式暫時不清楚。
2自然人可否以個人名義單獨申請?
答:可以。自發自用餘電上網的大門永遠是惠及百姓的。
3.目前整縣推進各種配套正在規劃調整,暫無實質性大批次的開工建設。
4.整縣推進的隱藏福利是整縣的碳排放指標,預期未來1噸指標也可能有35元左右。500mw的光伏對應的碳排指標不是小錢。
總結:建議沒有開展整縣推進的企業主,要抓緊行動起來,財富掌握在自己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