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謝奀國 實習記者 區歐 報道
近期,銀行半年報披露逐漸“收官”。截至2021年6月末,遼寧省共有14家城商行,但已披露半年報的只有6家銀行。而這5家城商行(除朝陽銀行)上半年營收淨利雙下滑的標誌在眾多業績轉好的隊伍中顯得格外引人注目。
其中,淨利潤下滑幅度最大的當屬丹東銀行。根據2021年中報,丹東銀行2021年上半年實現營業收入6.29億元,同比下降9.81%;同期,該行的淨利潤約5969.58萬元,同比下降79.79%。
除業績持續走下坡路外,丹東銀行投資頻“踩雷”。2017年,丹東銀行的第一大貸款客戶——丹東港因票據違約致丹東銀行持有的53.21億元債權直至今年4月才處置完畢;2020年,雙方期限屆滿,安信信託並未按照丹東銀行的通知受讓信託受益權,也未按照當時的信託財產的實際價值向丹東銀行支付對價,因此,丹東銀行向*ST安信追討8.62億元。
就該行淨利潤為何下滑如此之多等相關問題,記者向丹東銀行致電併發函,但截至發稿,未收到回覆。
淨利潤四連降,營收三連降
丹東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丹東銀行”)成立於1993年12月,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的地方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其前身為丹東市城市信用聯社;1997 年,組建成立丹東城市合作銀行;1998年,更名為丹東市商業銀行;2010年9月,經中國銀監會批准,更名為丹東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6月末,丹東銀行的資產總額和負債總額分別為895.74億元、834.08億元,同比分別增加3.12%、3.42%。
根據丹東銀行2021年中報,該行2021年上半年實現營業收入6.29億元,較去年上半年減少6839.26萬元,同比下降9.81%。營業收入主要由利息淨收入、手續費及佣金淨收入和投資收益構成。利潤表顯示,丹東銀行2021年上半年利息淨收入和手續費及佣金淨收入分別為7212.80萬元、640.31萬元,較去年上半年減少2.45億元、394.29萬元,降幅分別為77.28%、38.11%。不過,好在投資收益的金額有所增加,得以“拯救”營業收入的賬面。今年上半年,投資收益的金額為5.41億元,較去年上半年增加1.73億元,增幅為47.04%。
然而,在大幅增加的營業支出面前,投資獲取的收益已是杯水車薪。利潤表顯示,該行2021年上半年營業支出為5.73億元,較去年上半年增加2.10億元。值得注意的是,營業稅金及附加和業務及管理費較去年上半年均有所減少,但資產減值損失的計提驟增。資料顯示,該行上半年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和業務及管理費分別為839.05萬元、2.88億元,較去年上半年減少117.33萬元、271.17萬元。同期,該行的資產減值損失金額為2.77億元,較去年上半年增加2.14億元,增幅高達339.69%。
翻看該行往年中報,記者發現,該行的資產減值損失上下波動明顯。2018年至2020年,該行上半年的資產減值損失分別為3680萬元、7500萬元、6300萬元,增幅分別為-23.38%、103.81%、-16%。雖然丹東銀行往年的資產減值損失波動較大,但今年上半年首次計提增加至上億,達到2.77億元。
就今年上半年丹東銀行為何驟提資產減值損失,記者向丹東銀行致電併發函,但截至發稿,未收到回覆。
不過,這似乎可以從2020年年報及今年聯合資信對丹東銀行的評級報告中一窺究竟。資料顯示,2020年,丹東銀行的不良貸款餘額為12.89億元,較2019年增加8168.57萬元,增幅為6.77%;不良貸款率為2.62%,較2019年增加0.06個百分點。與此同時,撥備覆蓋率較2019年減少8.08個百分點至144,97%。
受資產減值損失驟提的“拖累”,丹東銀行2021年上半年實現淨利潤5969.58萬元,同比下降79.79%。不過,此次營收淨利雙下滑對於丹東銀行來說並非“偶然事件”。記者梳理該行往年資料發現,丹東銀行的淨利潤已連續四年下滑,從7.27億元一路跌至2.21億元。資料顯示,2016年至2020年,丹東銀行的淨利潤分別為7.27億元、3.60億元、3.51億元、3.28億元、2.21億元,增幅分別為69.33%、-50.48%、-2.45%、-6.47%、-32.80%。
與淨利潤四連降相比,營業收入的賬面稍顯“和悅”。資料顯示,2016年至2020年,丹東銀行的營業收入分別為17.97億元、19.99億元、16.48億元、14.00億元、13.78億元,增幅分別為18.38%、11.24%、-17.56%、-15.08%、-1.59%。
“踩雷”背後:貸款集中度均超監管要求
上述丹東銀行淨利潤五連降的資料中,2017年降幅達50.48%格外引人注目。這一年,丹東銀行淨利潤增速下滑超50%,並在之後的三年連續負增長;這一年,丹東銀行的最大貸款客戶——丹東港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丹東港”)票據發生違約,直至今年4月,丹東銀行才完成對丹東港的債轉股。
2017年10月30日,丹東銀行的授信客戶丹東港釋出公告稱,丹東港發行的2014年第一期中期票據“14丹東港MTN001”未按期足額兌付本息,已構成實質性違約。
鑑於此次違約事件,2018年3月23日,聯合資信確定將丹東港集團主體長期信用等級由AA下調至C,將“14丹東港MTN001”、“15丹東港MTN001”和“13丹東港MTN1”的信用等級由AA下調至C。
此事爆發後,作為丹東港的“債主”——丹東銀行立即採取了措施。根據2018年3月6日丹東港釋出的公告顯示,丹東銀行認為丹東港資金鍊斷裂,無法履行合同中約定的還款義務,於是向丹東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請求》並宣佈借款全部到期。仲裁申請涉及本金47.39億元,利息1.06億元,追索費用4844.21萬元。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查封丹東港價值48.93億元的財產。
這一債務拖欠良久,據聯合資信披露,2020年12月31日,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丹東港合併重整計劃,合併重整工作有序開展;“重整計劃”確認截止 2020年末,丹東銀行持有丹東港債權合計53.21億元;其中,職工債權0.87億元、貸款本金47.39億元、利息5.58億元等。
直至今年4月,丹東銀行對丹東港的債權才處置完畢,處置方式以留債和債轉股為主。不過,聯合資信在評級報告中也指出:“丹東港債權留債規模較大,且債轉股後股權清退所需時間較長,由此對於丹東銀行的資產質量、流動性、盈利水平和資本充足性均可能產生一定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這並非丹東銀行唯一一次“踩雷”的經歷。11月26日,*ST安信釋出公告稱,公司於2020年11月25日收到了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應訴通知書》,原告丹東銀行請求判令被告(借款人)償還借款本金5.995億元、利息及逾期利息暫計2.62億元;丹東銀行請求判令被告之一的*ST安信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這起訴訟的事發時間較長,可追溯至2016年3月,丹東銀行與安信信託簽訂《信託合同》,約定委託資金總額6億元,安信信託將此筆資金用於向借款人發放信託貸款,丹東銀行與安信信託又簽訂《信託受益權轉讓協議》,約定安信信託在信託財產存續一定的時間後,將按照丹東銀行的通知受讓信託受益權,並按照當時的信託財產的實際價值向該行支付對價。然而,信託計劃期限及借款期限均已屆滿,但安信信託未履行相應義務,因此丹東銀行將其告上了法庭。
聯合資信認為:“考慮到信貸資產質量仍存在一定下行壓力,加之違約投資資產未計提減值,未來減值計提情況和對盈利的影響需保持關注。”
此外,客戶集中度風險高是丹東銀行一直以來存在的問題,“丹東港事件”並未令其吸取教訓。2018年,作為丹東銀行的第一大貸款客戶——丹東港,其貸款餘額為47.39億元,佔貸款總額的比例為10.78%,佔資本淨額的比例為66%,均超出監管指標。然而,截至2020年末,單一最大客戶貸款在資本淨額的佔比達59.33%,超監管指標近5成;最大十家客戶貸款在資本淨額的佔比為120.74%,比監管指標高70.74個百分點。
丹東銀行何時能實現營收淨利雙增?安信信託及丹東港事件後續是否還會產生“後遺症”?這都將是丹東銀行未來所要考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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