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朋友的故事:
再過兩天就是中秋節了,同事們都在討論回家過節的事宜,看著他們聊得很開心,我坐在一旁沉默不語。我已經2年沒回家了,有家回不得的痛誰懂?
2年前,我結束了那狗血的婚姻,每次想起,依然會覺得很心痛。我也不敢回家,當時結婚,我爸媽是不同意的;但是婚姻只維持了不到三年,我不知道怎麼面對他們。
我跟前夫是在學校交往的。結婚前,我沒有去過他們家,只是他跟我介紹,他們家條件不好,他也沒有其他兄弟姐妹。
而我家也是農村的,父母除了種田以外,我爸也會在農忙後去工地上做事,因為他懂一點技術,一天也能有兩三百塊錢。我爸是那種閒不下來的人,什麼累的活、髒的活都願意做的。所以我爸媽蓋了兩層小樓,簡單裝修,還存了點錢。
父母反對我嫁,主要是覺得太遠了。一個湖南的,一個四川的,相隔太遠,生活習慣也不同。希望我在當地找個門當戶對的人家,離得近,互相有個照應。
然而,我任性地沒有聽從父母的意見,堅持要嫁給他。
回他們老家,簡單地辦了一個婚禮,然後去民政局拿了結婚證。這就算結婚了。
沒有彩禮,也沒有幾金幾銀,啥也沒有。他說他們那裡沒有彩禮的習俗,那就算了,我也沒有計較。
那個時候我什麼都沒想,我只想著我們都畢業了,且都在上班,雙方父母也沒有負擔,一家人一起努力,一定會把日子過好的。還是我太天真了。
這之後,我們就回公司上班了。生孩子前倒也相安無事。
所有的矛盾發生在生孩子後。當時我自己照顧自己到臨產前一個月,然後回孃家生孩子。這期間,公婆沒有打過一個電話給我。生過孩子我回深圳繼續休產假,眼看著要上班了,我就跟他商量:“讓媽來帶孩子吧?”
那時他爸在一個學校當保安,他表姐介紹的。她媽一個人在家,我想著,過來可以幫我們看護一下孩子,同時也有個照應。
結果他說:“我媽一輩子沒出過遠門,肯定不習慣的。”
既然這樣,我只好叫我媽來幫我帶孩子。
我媽過來後,不僅幫我帶孩子,所有的家務都承擔了。我下班回來,就只要看著孩子,等著吃飯就好了。
千好萬好,只有自己的爸媽最好,這是後面我深有體會的。雖然一開始我媽不同意我嫁,但也只是生氣了一會兒。當我需要她的時候,她還是馬上就過來幫我。這樣的日子過了兩個月。
有一天下班後,他跟我說:“我媽說要過來。”
什麼情況?當時要她來,他說不習慣。現在我媽在這裡,她卻要來。
無奈之下,我只好跟我媽商量。我媽倒是很通情達理,她媽到的第二天就回去。
他媽來後,我的好日子就到頭了。
他媽來後,說:“我要照看孩子,走不開身。”所以,我要提前買好菜,中午回去還要洗菜做飯(幸好當時住在公司旁邊)。
有一天,我下班回來,他媽坐在沙發上看電視,孩子坐在學步車裡,墊著腳在地上滑來滑去(什麼時候買的學步車?)。
我當時就有點不高興了,我說:“媽,孩子現在還小,還沒有學步車高,不能坐學步車。”
她看了我一眼,什麼話都沒有說,但是後面依然讓孩子在學步車裡滑來滑去。
我跟他說:“孩子現在還小,坐學步車,不好。”
他卻不認同:“哪裡就不好了?不好為什麼廠家會生產這東西,還那麼多人買?”
我真的是欲哭無淚,後來,我一回到家,就趕緊把孩子從學步車裡抱出來。但是,這時候孩子走路已經開始墊著腳,因為重心不穩,經常摔跤。
轉眼,就要到國慶了。這天,家裡多了一個人,他爸來了。他爸不是在做保安嗎?怎麼突然來這裡了?這時候我有點生氣,家裡有什麼事,他都不跟我商量的。但我以為是國慶放假來玩幾天,也沒有多想。
很快國慶假期過完了,他爸還沒有走的意思,還跟我說:“小趙,你幫我找份保安的工作吧,學校或者工廠,或小區門口都可以。我也不要求工資多高,一千多塊錢就行了。”
哈,以為我是誰,以為自己是誰呢?我耐著性著跟他說:“這邊的保安要求很高的,要退伍軍人,也要年輕人。爸,您先在這裡玩著。”
他就真的在這裡玩著了。
那時我上班分大小周,週六我上班的時候,他們三個會帶著孩子逛公園。我休息的時候,就呆在家不動。
我是藏不住話的,忍不住說:“這週六我不上班,我們去逛一下中山公園吧!”
他說:“中山公園有啥好逛的?”
我一聽火了,我真的是為了逛公園嗎,“哪個公園無所謂,我就是想不通,為什麼我上班的時候,你們幾個人到處逛。我不上班這一天,就哪也不去了。”
最後,還是去了中山公園。但是,我知道有了隔閡了。
孩子慢慢長大,很快就一歲半了。
這天,我回來看到婷婷在地上爬,身上特別髒。爺爺奶奶坐在沙發上看電視,看都沒看一眼。
他在房間,我就跟他說:“你跟媽說一下,婷婷在地上爬,還不時把手放嘴裡吃,很不衛生。”
不知他是不是腦子有病,他竟然對我吼:“你覺得她帶得不好,就自己帶。”
莫名其妙,我也火了,我說:“好,自己帶就自己帶。”
然後我走到客廳,跟他媽說:“媽,你兒子說讓我自己帶孩子。你看,他工資也不高,你和爸回老家,我們一個月給你們一千生活費,怎麼樣?”
他們沒說話,但是他從房間衝出來,說:“這日子過不下去了,離婚!”
我當時眼淚就流下來了。
我給我爸打電話,告訴他們,我要離婚了。
我爸媽叫我不要衝動,有話好好說。我什麼也不想說。
我爸打他電話,他沒有接。
第二天,我叫了個車,從出租房搬出來,也沒啥好搬的,就拿了幾件衣服而已。我在不遠的地方租了個單房。他爸還幫我搬東西,說:“先分開冷靜一段時間也好。”
我笑了,但眼角帶著淚, “我搬出去了,就永遠不會回來了。”
半年後,我們辦理了離婚手續,孩子他說他要,我週末可以探視,節假日可以接過來。可憐的孩子,我每次接過來,她就不想回去。但是我要上班,一個人又沒辦法兼顧,想想就好想哭。
這兩年藉口疫情也沒有回家,我也不敢跟父母說已經辦理了離婚手續。但其實,我好想家,真的,好想家。
馬上就中秋、國慶雙節,這種有家不敢回的痛誰懂?
我跟朋友說,想回就回吧。父母會理解她的,大家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