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玩行之所以有諸多的規矩或習慣,也是歷代古玩商和藏家總結經驗教訓後形成的,流傳至今大體上有如下一些情況:
1.貨主持有古玩欲賣出時必須先開價。賣家不開價,買家絕不會給價。這是防備貨主賣古玩是假,摸行情估價格是真。另外,賣家開價太高,買家有權不還價。如果買賣雙方因價格分歧沒有成交,賣家另找下家洽商仍未成交返回第一買家時,第一買家一般也不會購買了。
2.內行的商家和藏家對容易損壞的瓷器、玉器、玻璃器、珠寶等古玩都不會手遞手傳看,而是要等對方將物品放置在固定物體上之後才拿取觀賞。萬一物品損壞責任自明。不同的器物有不同的拿法,如果發現對方上手方法不合規矩便被視為外行,行家不會拿出其他古玩供其欣賞,也不會進行交流或交易了。
3.如果商品被買方損壞,自然包賠,但價格會有商量,貨主也會作出適當讓步,但不會低於成本價,破損商品歸買方所有。
4.買賣雙方進行交易時不應有第三者在場,不懂行規的勸其離開,懂行規的會主動迴避。因為交易資訊被洩露極易造成各種糾紛和誤解。
5.古玩交易不單純是價格上的較量,更重要的是知識和眼力上的較量。無論是買家買假了還是賣家賣漏了,均不能退貨或找後賬。因為古玩交易憑的就是眼力和實力,外行不懂也不敢買,敢買必須要懂。買家也許買假買貴,賣家也許賣漏賣低,買賣雙方都承擔著一定的風險。古玩行很忌諱買方退貨與賣方找後賬。“退貨或找後賬”此風一長,勢必影響其在業內的聲譽。
6.古玩商之間在購買古玩時存在競爭,在售賣古玩時卻不存在競爭。原因是每件古玩商品都有其獨特性,購進的渠道和價格也不一樣,其可比性就小多了。
7.買家只能詢問古玩的賣價,不能打聽其買入價格,賣方只能報賣價,絕不會洩露自己的進貨價格。
8.行內的商家和藏家都不會向對方詢問古玩的來路和進貨價格,因為這些商業資訊是對外保密的。
9.古玩商之間有時會合夥買貨,但一定是在互相熟悉和信任的前提之下合作。買後約定銷售價格、利潤分配比例,並委託一方負責銷售。
10.古玩商的強項是能識別真假,準確評估價格,但是辨偽知識和價格資訊都不會輕易透露,是嚴格保密的,因為這些是他們生存的重要手段。
11.當有買家將看中的商品拿在手中與賣方商談時,其他對此商品也有興趣的買家不能在旁發表任何意見,也不能參與競買,應保持適當距離等待。如交易未成,商品被放回原處後方可上手與賣方商談。
12.古玩商和收藏愛好者絕不與偷盜、強買強賣、欺行霸市及不遵守行規的人做任何交易
2. 開門:由成語開門見山演化而來,一般形容那些沒有異議的、一看便知的真品。也有呼作“大開門”的,那就更富江湖氣了。
3. 玩:內行人稱收藏者為“玩”,初次見面問“玩什麼”,意思是你收藏什麼。
4. 交學費:指買入贗品所花費的冤枉錢。
5. 釣魚:一些精明攤主的銷售手段。把鎮店之寶故意置露在外面不出售,為的只是吸引買家買入其他貨品(展品)。
6. 撿漏:是指以較低的價格,慧眼識寶,買進了“大開門”的收藏品。賣主看假、但古玩是真貨,被人買走,對買主來講叫“揀漏”。
7. 繃價:在市場上堅持要高價,從字面上即可理解。一般不外乎兩個原因,一是想賣個好價錢,二可能是想嚇走顧客。
8. 俏貨:物美價廉的藏品,購買俏貨須憑自己的眼力。
9. 新貨:不管什麼藏品,總有好賴,甚至有贗品。這時候,業內人會說“這個東西有點新”,給攤主留點面子。
10. 品相:就其品而言,品相越好,價格相對越高。
11. 蟲兒:通俗地說,就是壓箱子底的藏品,能夠讓觀者眼睛一亮的東西,甚至一屋子藏品也抵不過這一件。或說,對一個行業十分熟悉,能鑽各種空子的人。
12. 走眼(吃水):指用較高的價錢買了不值得的藏品或買了贗品。
13. 掌眼:初涉收藏領域,不知如何入門,拜個師傅多多指教,師傅便為你“掌眼”。
14. 打眼:假古玩被人當作真品賣走,對買主來講叫“打眼”。
15. 假水口:被剖開過重新粘合在一起的。厚道的商家,被發現是“假水口”要全部退還給買家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