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對於古代刑法的認知可能都是這樣的:
無情冷酷、罪不可恕、殘忍荒誕......
實際上古代的刑法卻是這樣的:
酌情考慮、情有可原、寬仁合理......
也就是說,在古代,尤其是在宋朝,當政者對於犯人的刑法其實並沒有像《封神榜》《滿清十大酷刑》描述的那樣冷酷無情,有時候甚至還很人性化,比如:不殺書生、不打老人、不責孕婦......等等;若是遇到新皇登基,太后過生日,說不定統治者還會大赦天下,那時候,很多人都會受到恩澤。
然而縱使這樣,有十種罪,即使皇帝下令赦免也是無用的,照樣會受到嚴懲,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十惡不赦”。
那麼,到底是哪十種罪如此惡毒,連皇帝都無法赦免呢?
有人說是:吃喝嫖賭抽,坑蒙拐騙偷
呵呵,當然不是.....
真正的十惡其實是:
一,謀反
謀反,即:打著所謂的“義旗”聚眾起義,試圖推翻當朝統治者。
在古代,統治者最看重什麼?
答案當然是:帝位皇權。
如果膽敢有人冒犯,當然是罪不容誅;歷史上像這樣的例子不勝列舉,比如說秦朝的大澤鄉起義,即使秦二世那樣昏庸,都能將鹿指成馬的一個昏君,對陳勝吳廣的謀反,也是不遺餘力的絞之殺之。
再比如清朝末年的太平天國起義,清政府早已是日沒西山,內憂外患了,然而對於洪秀全的謀反,卻還是傾全力絞殺,甚至不惜與洋人聯手......最後,太平軍覆滅了,洪秀全死了,清政府為洩心中怒氣,直至將他的兒子洪仁富貴凌遲處死(也就是千刀萬剮),才算平憤......
由此可見,封建王朝的統治者對於權力是絕對看重的,而對於觸碰紅線的謀反者也是絕對零容忍。
小結:沒有權力便就沒有軍隊,沒有軍隊便就沒有統治,沒有統治哪來王朝......謀反者即是與當政者搶奪權力,此等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惡劣”行為,放在十惡之首,當之無愧。
二,謀大逆
謀大逆,即:毀壞皇室的宗廟、陵墓和宮殿的行為。
所謂:父母高堂,祖宗陵墓,乃是封建統治者除了權力之外,最為看重的“龍脈”之所在,在古代無論哪個朝代,對此都是十分重視的,他們認為這是帝國的根基,風水之所在,是帝國的命脈,膽敢破壞者,除了驚擾了祖先的安息,還動了帝國的龍脈,必殺之。
舉個例子:明朝末年張獻忠攻下鳳陽(朱元璋的老家)後,砍光了皇陵的幾十萬株松柏,還拆除了周圍的建築物以及朱元璋出家的隆興寺,而後又掘了老朱家的祖墳......結果,遠在北京的崇禎皇帝連夜穿上孝服,眼珠子都快瞪出來了:“張獻忠你這個惡賊,朕不將你碎屍萬段誓不為人!”
後來的發展大家也都知道了,本來已是謀反,現在又加上一條“謀大逆”,你說人家會放過你嗎......當然是舉全國之力滅殺之。
要知道,那時候的皇太極那麼猖狂,都不敢動人家老朱家的祖墳,你一個張獻忠又算什麼東西。
小結:天地君親師.....其實不光是帝王貴族,即使普通百姓對於祖先高堂都是非常看中的,要不怎麼會有那句,掘祖墳,形同殺已.....
三,謀叛
謀叛,就是指背叛朝廷。
除了謀反,謀大逆外,封建王朝的統治者恐怕最恨的就是背叛自己的人了,要知道一旦這個人是掌握朝廷機密的重要人物,一旦這個重要人物背叛了自己,將朝廷的機密移交到了敵人的手中,那後果可是不堪設想的;比如:吳三桂。
有人說,正是吳三桂這個叛徒引清入關,最終導致了明朝的滅亡......
這種說法其實是偏激的,不全面的,明朝滅亡有很多原因,比如:嘉靖的剛愎自用、木匠皇帝的昏庸無能、魏忠賢的專橫跋扈、崇禎的用人不當......等等;而吳三桂的背叛,引清入關也僅僅只是其中的一條原因而已,因此,我們不能武斷地將明朝的滅亡全部歸責於吳三桂。
但不管怎麼樣,吳三桂都是一個背叛了國家,掌握重要機密的無恥之徒......其實不光明朝統治者憎恨他,還恨不得食其肉噬其骨,將其千刀萬剮;便是連清朝統治者其實也對他不怎麼放心:因為這種人可以背叛明朝,便有可能反骨清朝,所以最後康熙將其剿滅了。
小結:中國人最講究的就是一個“忠”,中華民族之所以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幾千年不倒,其實就是因為一個“忠”,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親人......乃華夏立足之本。
四,惡逆
惡逆,指毆打、謀殺祖父母、父母、伯叔等一切尊長的行為。
將這一條放在十大罪責中理所當然:一個連父母親人都敢打,都敢殺的人,跟禽獸又有何區別,死有餘辜。
往往這種人也不會有什麼好下場,比如魏忠賢就是這樣的人渣,最後怎樣:眾叛親離,即使上吊自殺了,卻還被憤怒的人們自棺材中拖出來鞭S。
小結:父母之恩當湧泉相報,親人之情應永世不忘.....此乃人間正道!
五,不道
不道,即指殺害一家無辜百姓達三人以上,或者用極其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舉動。
這一條光看著都覺得不可饒恕,更不用說去思去想了,就四個字:罪該萬死。
曹操之所以不受人待見,不能被後人所接受,我覺得最主要的原因還是:這個人“不道”......
僅僅就因為聽見別人磨刀的聲音(實際上是磨刀殺豬來款待他,而不是殺他),便就將人全家殺害,此等惡行,實是罪不可恕。
還有他那句:寧可錯殺一千,也不能放過一個;更是臭名昭著,令人髮指。
有人說:身處亂世,當行非常之道......固然如此,但也不能亂殺無辜......螻蟻尚且有命,況乎人爾。
小結:多行不義必自斃,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做人如果連最基本的道義都沒有,還能叫人嗎?
六,不孝
不孝,指不孝順祖父母、父母,或在守孝期間結婚、作樂等。
這一條也無需多言,孝順父母本就是天經地義,無可厚非,沒有什麼條件可講。
三國時期的徐庶大家都知道吧,足智多謀,乃是三國時期著名的謀士之一,師承水鏡先生,與諸葛亮乃是同門師兄弟,然而便就是這樣一個人才怎麼會屈居在曹營,最後搞得個跟個傻子一樣“不出一言,不謀一計”呢?
原因很簡單:徐庶的母親被曹操挾持了,徐庶是不得已才加入曹營的。
用他自己的話講:“吾可以不才,但不可以不孝!”
小結:百善孝為先,一個人如果不孝,即使他能當多大的官,發多大的財,也是一個沒有出息的人。
七,不睦
不睦,即:謀殺遠親,或者毆打女子等。
社會講究和諧,家庭提倡和睦,一個民族如果整天都為一些蠅頭小利爭來搶去,那麼國家怎麼發展,社會怎麼進步;同樣一個家庭整日都為了一些雞毛蒜皮的瑣事吵來吵去,那麼家還算什麼家,親人還算什麼親人。
實際上三國時期的曹操實力最強,是最有機會統一全國的,然而一直到死,曹操都沒實現這個目標,到底是什麼原因?
很簡單:內部不和睦,只要曹操一走,新舊勢力便就鬥得不可開交;不得已之下,曹操只能一心二用,在外面打一段時間的仗,就要回家去“看看”。
小結:團結就是力量,和氣才能生財,不睦只能離析!
八,不義
不義,指官吏之間互相殺害、士兵殺長官、學生誅老師,女子聞丈夫死而不舉哀或立即改嫁等。
不義,實際上就是不道德,試想一下,老師即使做得不對,作為學生也不能將他給殺了呀,所謂:一日為師終身為父;再怎樣他也是你的授業恩師啊。
還有就是丈夫才死,屍骨未寒,妻子便忙著改嫁的,如果一點感情沒有,當初為何要嫁給他?
還有更可氣的:丈夫好沒死的,便就改嫁“騙婚”的,請問你們的良心何在?
小結:鴛死,鴦且不獨活,人若不義,則低於鳥獸也!
九,內亂
內亂,即親屬之間通J或強J等。
這一條,我相信作為受害人,無論男女應該都無法忍受吧。
正所謂:朋友妻不可欺,朋友夫不可扶......朋友都是如此,更何況親屬之間呢.....這是一條絕對不能觸碰的紅線。
小結:人之所以不是動物,正是因為人性不亂!
十,大不敬
大不敬,即:冒犯皇室尊嚴的行為,通常為偷盜皇家的祭品或者皇帝的日常用品,還有就是偽造御用藥品以及誤犯食禁等等。
其實不要說皇家了,即使普通人遇到這些“大不敬”也是痛恨到咬牙切齒的,比如說你剛買的手機被偷了,有人冒名了你的商標了,有人故意在你碗內放你不愛吃的大蒜了等等,你會怎樣?
當然很生氣,恨不得食其肉,吞其骨。
所以說,不光光是皇家,有錢人;窮人,普通人,幾乎所有人都痛恨對自己大不敬的人。
小結:做人啊,要學會相互尊重,而不是互相看不順眼,繼而相互擠兌,甚至相恨相殺.....最後兩敗俱傷,又有何意?
總評:
“十惡”,最初是佛教中的一個用語,指十種招致地獄、餓鬼和牲畜這“三惡道”的惡業,故又稱
“十惡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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