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增加中小學幼兒園公辦優質學位供給實施辦法》聚焦我省適齡學生人口持續增加、學前教育“5080”成果鞏固、公辦民辦義務教育結構調整等新形勢新要求,提出到2025年,全省增加基礎教育公辦學位438萬個(學前教育33萬個、義務教育375萬個、普通高中30萬個),從按需科學規劃、強化要素支撐、創新供給機制、提升辦學質量、加強組織保障等方面提出系列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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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增加中小學幼兒園
公辦優質學位供給實施辦法
一、工作目標
1.以增加珠三角地區及粵東粵西粵北中心區域等人口流入地學位供給為重點,傾斜支援原中央蘇區、革命老區、民族地區,加快推進基礎教育公辦優質學位建設,滿足適齡兒童入學需求。到2025年,實現學位供給總體平衡和佈局結構合理,新增基礎教育公辦學位438萬個(其中,幼兒園33萬個、義務教育375萬個、普通高中30萬個);全省學前教育“5080”成果得到鞏固提升,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6%以上,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95%,全面消除中小學大班額。堅持學位擴容和質量提升並重,不斷提高學校辦學質量,到2035年,公辦優質學位大幅增加,學校佈局科學合理,有效解決“城鎮擠”問題,中小學幼兒園辦學水平明顯提升,滿足人民群眾“上好學”需求。
二、按需科學規劃
2.精準測算學位需求。綜合城鎮化程序、常住人口規模、人口變化趨勢、消除大班額等因素,參照城鎮基礎教育各學段學校千人學位數標準,精準測算區域內各學段學位需求,為學位規劃建設提供依據。測算學位時要統籌考慮鞏固學前教育“5080”成果、公辦民辦義務教育結構調整、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提高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比例,以及高中階段普職協調發展、新高考改革選課走班等增量需求,同時要充分考量本地事業編制總盤子、財政供養能力等現實條件。
3.科學編制建設規劃。省結合各地實際制定“十四五”期間基礎教育公辦學位建設規劃,分解任務到21個地級以上市(詳見下表)。省下達的學位建設任務數為約束性指標。各地應根據省下達的學位建設任務和正在實施中的學位建設專項規劃,延續編制本市“十四五”期間中小學幼兒園公辦學位建設專項規劃(簡稱《專項規劃》)和分年度實施計劃,指導縣級政府編制分年度專項規劃。各地新增公辦學位總數原則上不少於省下達的學位建設任務數。各地級以上市須於2021年10月31日前將《專項規劃》和各年度實施計劃報省教育廳備案,作為督導考核的重要依據。
“十四五”期間基礎教育公辦學位建設任務表
4.合理佈局學位資源。嚴格執行《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落實城鎮居住區幼兒園、小學、初中學校配套建設要求。新建住宅小區配套教育設施必須舉辦為公辦中小學校、公辦幼兒園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優先舉辦為公辦幼兒園。以城鎮住宅小區、城市發展新區、老城改造區、城鄉結合部、外來人口聚集區、產業聚集區、商業區等學位緊缺地區為重點佈局學校建設。合理確定新建居住區、舊改專案配套教育設施的服務半徑,防止形成大校額學校。合理規劃農村學校佈局,重點加強鄉鎮寄宿制學校建設,保留並辦好必要的教學點。每個鄉鎮(不含街道)建成一所以上義務教育寄宿制學校。每個鄉鎮建成一所以上規範化公辦中心幼兒園,每個街道轄區內至少設定一所公辦幼兒園。20萬人口以上縣區辦好一所標準化特殊教育學校。最佳化調整公辦民辦義務教育結構,原則上不得審批設立新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和完全中學)。統籌全市普通高中學校佈局,適應普通高中多樣化特色發展和學位需求。傾斜支援原中央蘇區、革命老區、民族地區新建和改擴建一批公辦縣城小學、鄉鎮中心小學、幼兒園等,重點辦好縣域普通高中、鄉村小規模學校和鄉鎮寄宿制學校,補齊教育領域短板。
三、強化要素支撐
5.加強教育用地統籌。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時要統籌考慮基礎教育需求,最佳化教育設施用地佈局,預留土地空間。各地在編制和調整國土空間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時應充分徵求教育行政部門意見,在城市建設中同步考慮學校佈局建設,按規劃人口預留教育用地,不得隨意變更教育用地規劃。實行教育用地保障制度,將新增建設用地、盤活的存量建設用地,用於保障學校建設用地的合理需求。省對新增學位需求較大的地市調增一批建設用地規模,專項用於義務教育學校建設。各地非營利性基礎教育設施年度用地計劃指標由省統一統籌安排。城鎮新建中小學校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由市、縣統籌解決。
6.創新用地保障機制。建立公辦學位供給與商住用地開發、城市更新的聯動機制,按標準足額預留城鎮新建住宅小區中小學幼兒園建設用地。沒有按照規劃要求預留教育設施用地的居住建設專案原則上不予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對調高容積率的商品住宅專案應按人口增加比例調增配建學位數。探索實施差異化生均用地標準,適當提高部分城市核心區教育用地容積率、建築密度等指標上限。探索實施異地辦學模式,允許土地資源緊缺的地市採取合作辦學方式異地舉辦公辦中小學校。
7.強化多元經費保障。市縣要切實履行基礎教育辦學的主體責任,加大一般公共預算教育投入力度,落實“兩個只增不減”要求,統籌落實基礎教育公辦學位建設所需資金。省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支援市縣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鼓勵符合條件的基礎教育公辦學校建設(含新建、改擴建)專案積極申請重大專案前期工作經費支援。允許各地統籌各級各類教育經費,保障學校建設規劃按進度實施。各地應遵循集中安排、突出重點的原則,將省級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獎補資金優先安排用於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建設。市縣可統籌使用地方政府新增債券、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出讓收益、城市基礎設施配套收入等支援符合條件的公辦學位建設。鼓勵透過設立教育基金會等多渠道籌措資金參與學校建設。根據《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深入推進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見》(教財〔2021〕3號),學位供給任務重的地方可將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資金重點用於擴大城鎮學位供給。
8.足額配置教師資源。省加大區域間基礎教育編制統籌調配力度,健全省、市、縣三級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統籌調劑、週轉使用制度。挖潛創新教師編制配置,重點保障人口流入地城市基礎教育發展需要和義務教育教職工編制增長需要。各地每年按照標準和要求動態核定基礎教育教職工編制,透過“編制週轉池”“縣管校聘”等改革措施,提升區域內教職工編制配置使用效益。加強公辦中小學臨聘教師管理,按照有關規定統一標準、統一招聘、統籌調配臨聘教師,所需人員經費由同級財政核撥,確保臨聘教師與公辦教師同工同酬。推進完善學前教育機構編制保障體系並抓好落實。
四、創新供給機制
9.最佳化專案報建手續。最佳化學位建設專案選址、徵地報批流程,對列入年度建設計劃的中小學幼兒園建設專案開闢“綠色通道”,提高審批效率,壓縮辦理時間。落實並聯審批、“一網通辦”、告知承諾制、聯合審圖、聯合驗收等改革措施,加快辦理學校基本建設審批事項。對同批次規劃建設的學校專案,支援以市或縣為單位集中辦理專案立項等審批手續。
10.加快校舍建設進度。市縣政府要根據《專項規劃》,制定分年度實施方案和工作計劃,建立工作臺賬,落實責任分工,強化專案建設進度管理,確保規劃建設學校如期建成並交付使用。城鎮居住區配套學校要與住宅專案建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要加強專案工程質量監管,嚴格執行中小學校和幼兒園相關設計規範和建設標準,確保新建和改擴建的中小學幼兒園生均用地面積、生均校舍建築面積、生均運動場地面積等各項指標達到規定要求。允許專案建設單位選擇有利於加快建設的技術體系,因地制宜選擇裝配式建築技術體系和專案管理模式。
11.多渠道擴增公辦學位。利用騰退搬遷的空置廠房、鄉村公共服務設施、農村中小學閒置校舍等資源,以租賃、租借、劃轉等形式舉辦公辦幼兒園。支援街道、村集體、有實力的國有企事業單位,特別是高等學校舉辦公辦幼兒園。鼓勵高等學校、科研院所與各地政府合作舉辦公辦性質的中小學校。組織開展民辦學校辦學和資產情況摸查,支援民辦學校和“公參民”學校按規定逐步轉型為公辦學校,支援市縣政府收回租賃集體資產到期的民辦學校舉辦為公辦學校,支援市縣、鎮街以租賃、協議合作等方式將非財政資金所建學校辦成公辦學校。“十四五”期間,隨遷子女佔比高的縣區可透過政府向民辦學校購買一定比例學位的方式,增加公辦學位資源供給。
12.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對土地權屬歸於村鎮集體、工業企業的學校,原軍隊轉地方學校以及因年代久資料遺失等原因造成用地產權遺留問題,支援各地予以妥善解決。對公辦學校圍牆記憶體在非教育用地的情況,各地要及時改變土地用途,支援學校實施改擴建專案。對因歷史遺留原因未辦理產權的學校專案,支援學校根據教學需要進行裝修改造,依法依規調整詳細規劃後進行改擴建或原址重建。
五、提升辦學質量
13.創新學校辦學模式。要按照“建一所、優一所”的原則,最佳化教育資源配置,高標準、高起點辦好每一所新建學校。鼓勵和支援學校特色、多元、創新發展。鼓勵各地創新辦學模式,加大區域內教育資源整合力度,透過合併、託管、集團化辦學、學區化治理、對口幫扶等多種形式,發揮優質品牌學校的示範帶動作用;透過輸出辦學理念、管理模式、課程資源、教學模式、優秀教師團隊等方式,推動新建學校、薄弱學校快速發展,形成辦學特色和品牌,打造家門口的好學校,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
14.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選優配強中小學校長,加大校長培養培訓力度,提升校長辦學治校能力和教育改革領導力。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加強骨幹教師隊伍培養,落實教師全員培訓制度,組織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中小學教師到省內師範類院校培訓,提高教師師德踐行能力、教學實踐能力、綜合育人能力和自主發展能力,引導教師靜心教書潛心育人,積極參與教育教學研究,創新教學方式方法,提升教育教學實效。
15.提高學校辦學質量。深化學校辦學機制改革,加快現代學校制度建設,全面推進依法治校,提高學校治理能力和管理效能,激發學校辦學活力,增強學校發展動力,提升辦學支撐保障能力。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堅持“五育”並舉,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把立德樹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識教育、社會實踐教育各環節。深化課程教學改革,注重學生核心素養培養,強化學習方式變革,建立以學生髮展為本的新型教與學關係,著力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時代新人,全面提高學校辦學質量和育人水平。
六、加強組織保障
16.壓實市縣責任。市縣政府要堅持基礎教育公益性原則,深刻認識到辦好基礎教育是市縣政府責任,充分認識到增加中小學幼兒園公辦優質學位是提高人民群眾教育獲得感、幸福感的重要舉措,切實扛起責任,統籌調配土地、資金、教師編制等要素資源,下大氣力完成學位建設任務。市縣要建立“一把手”負責制,強化部門聯動,建立會商機制,切實把增加中小學幼兒園公辦優質學位作為未來5年乃至15年的重點工作、重要事項、重大工程強力推進,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確保實效。
17.強化考核激勵。省將學位建設情況納入省級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獎補資金考核激勵機制中,在分配獎補資金時,對學位建設工作成效明顯的地方予以適當傾斜,並優先支援其在重大改革和重大政策方面探索創新。各地新增基礎教育公辦學位應以政府購買學位為過渡手段,以“新建公辦”和“民轉公”為最終目標。結合各地基礎教育發展實際,指導各地最佳化調整義務教育結構。鼓勵各地根據不同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基礎教育綜合改革試點,重點在教育資源供給、體制機制創新、課程教學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試,力爭產出更多優秀教學成果。省建立健全學位建設督查機制,透過資料監測、實地督查等多種方式對基礎教育學位建設情況開展專項督查。對於推進不力、進度滯後的,重點掛牌督辦;對於未按時完成階段性工作目標的,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地級以上市要加強對縣區的督查督辦,及時發現並解決存在問題,督促履職盡責。
來源 | 廣東省教育廳
來源: 廣東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