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內娛重拳出擊,劣跡藝人紛紛落馬,影視圈乾淨了很多,而這邊歌壇也開始整治亂象了。
不久前,文旅部在官網上釋出了公告,其中執業規範裡特別提到“演出經紀人不得為演員假唱、假演奏提供條件”。
這條規範釋出後,很多人覺得很解氣,假唱亂象總算消停了。
可先別高興太早,假唱這事兒很複雜,咱們得掰開了揉碎了和大夥兒來說。
就拿演戲和唱歌這兩件事來比較。
演戲的門檻如今很低,誰背背臺詞都能演,所以我們看到這兩年的表演類綜藝裡出現了大量跨界選手。
所以影視圈的亂象很好界定,愛豆麵癱式的演技,某些演員不背臺詞說數字,頂流天價片酬,大家都看在眼裡,十分鄙夷。
可唱歌就不一樣了。
唱歌的門檻兒很高,沒有兩把刷子,一開嗓子就露餡了,你看看唱歌類的綜藝裡有幾個跨界的藝人?
唱歌裡的很多亂象也很難界定。
比如如何定義抄襲?
周杰倫前段時間放了新歌前奏,許多人“空耳鑑定抄襲”覺得和某某組合的歌曲很像,卻不知道專業裡關於抄襲有個嚴格的鑑定標準。
比如如何定義唱功?
大多數人的理解還是嗓門大,唱的調高,唱功就越強,但其實很多細膩婉轉的歌唱起來更難。
再比如我們今天要討論的“假唱”。
很多人對此嗤之以鼻,但其實假唱是個非常寬泛的定義。
其實早在1983年第一屆春晚,導演組就對歌曲表演節目使用了假唱的形式。
這背後當然也有原因。
一是不管是春節大聯歡還是直播,在那個年代都比較新穎,第一次做都是摸著石頭過河;二是當時電視臺的直播裝置、技術手段遠沒有現在穩定。
所以節目形式上冒了險,內容上就得格外嚴謹,不能有絲毫差錯。
按照導演組要求,歌手們提前錄製好了音訊,直播時就是上去聲情並茂地對嘴型,但這並不影響它給人們帶來了無盡的歡樂,李谷一的《鄉戀》和鄭緒嵐的《牧羊曲》成為了一代經典。
之後的春晚基本也是沿用假唱的方法保證節目效果,對於電視機前的觀眾而言,歌手是否假唱自己也並不是太關心。
1994年,郎昆做導演期間曾嘗試過真唱,但因為播出效果不佳後又改回了假唱,網上大家雖然頗有微詞,但大多數人也是接受的,這並沒有影響春晚歌曲的傳播。
所以在一些極為重大的場合,假唱是允許存在的,觀眾也會給予理解。
類似的例子還有奧運會。
2008年奧運會期間有兩大假唱名場面。
一個是倒計時100天晚會上,各路歌星匯聚在太廟前,齊唱《北京歡迎你》。
這首歌聚齊了華語樂壇絕大部分實力唱將,可是在這樣重要的場合,整個樂壇也只能用假唱的形式進行呈現。
表演時還出現了多個“張冠李戴”的現象,比如任賢齊的聲音是蔡國慶在唱,韓磊的聲音是龐龍在唱,何潤東、金海心的聲音是屠洪剛、紀敏佳在唱。
可是大家似乎並未苛責什麼,簡單一笑了之,還覺得奧運會讓這些明星變得很“親切”。
第二個就是開幕式上,9歲的林妙可在全世界的目光下用楊沛宜的聲音假唱了那首《歌唱祖國》。
這種手法其實也是得到業內理解的,像奧運會這樣盛大的晚會,這種假唱的使用是司空見慣的,即使使用聲替,也是為了整體效果考慮。
畢竟這種全球矚目的國家級超級盛事,容不得半點意外,到哪個國家都是如此。
以上這些假唱的設定因為背景、目的等特殊因素,可以說情有可原。
但令人遺憾的是,很多明星在商業性的舞臺上也紛紛效仿,假唱也成了這些人表演偷懶的捷徑。
就拿我們公認的流行天王邁克爾·傑克遜來說。
他的很多演唱會過程中就有假唱的情況,很多人拿MJ的舞蹈太難、太費體力、MJ對舞蹈動作準確度要求高來解釋,認為MJ假唱是可以理解的。
但對於一名唱跳歌手而言,邊唱邊跳屬於基本功,舞認真跳了,歌卻假唱,這種並不是可取的行為。
同樣的例子還有小甜甜布蘭妮,她是搖滾時代最後一位巨星,她的演唱會從2003年之後只有少數慢歌是真唱,快歌大部分是假唱,到了2008年之後,絕大部分需要跳舞的歌都是假唱。
即使這一連串假唱並沒有影響她的演唱會票房,歌迷也毫不介意,但這種行為仍然不值得效仿,“保證現場效果”並不是萬能的解釋。
在國內,這種明星假唱的例子也屢見不鮮,甚至鬧過不少笑話。
比如梁詠琪。
2007年北京臺春晚,人氣很高的梁詠琪出場獨唱《短髮》,身後還有一群專業伴舞女演員。
梁詠琪邊唱邊走動著和臺下觀眾打招呼,就在這時意外發生了,因為沒注意到身旁的一名伴舞演員,她的高跟鞋踩到了對方,梁詠琪隨即摔倒在地,舞伴們也立刻湧上前把她扶起來。
可梁詠琪人倒地了,話筒離開嘴邊了,歌聲卻還在唱著,整個場面一度非常滑稽。
同樣的例子還有那英。
2016年一臺演唱會上,那英出場後得到了全場歌迷的歡呼,那英也主動走到舞臺邊界,和臺下最近的觀眾握手。
誰也沒想到,互動還在繼續,那英卻突然說了四個字“戒指還我”,而且語氣極為急迫。更讓人意想不到的是,她索要戒指時,歌聲仍然沒停。
原來那英出場時手指上戴了一枚戒指,這還不是道具,真金閃耀,價值高達數百萬。
但在和觀眾握手互動時,因為伸出來的手太多,戒指也被意外扒拉了下去,緊張的那英只得當即向臺下的觀眾索要戒指,哪怕出現“自己2個聲音”的尷尬場面。
事後那英談到這事時,也很坦誠,她就是覺得戒指更重要:“我不尷尬,不能把我戒指拿走。”
今年《浪姐2》成團夜,那英再度被人質疑假唱,她演唱《回聲》時聲音已經有了,話筒卻還在腿邊,甚至一度背過身去像是在緩解尷尬。
可是唱到後來她唱錯一句詞兒,如果假唱的話應該不出現這種失誤,那英是否假唱迅速上了熱搜。
有人嘲笑她丟大人了。
再比如2016年薩頂頂參加一臺晚會錄製,竟然出現了拿反話筒這樣的低階失誤,可話筒拿反了,歌聲卻絲毫沒停。
事後網友在社媒上議論她,她若無其事地回覆:“別罵了,下次演得更精細些。”
有些歌手堅持真唱,但真唱或有瑕疵,於是這些瑕疵總會被網友拿出來做成集錦反覆咀嚼。
比如王菲在春晚唱《因為愛情》時走音,汪峰演唱會上唱《光明》時破音,都成了大家日常消遣的良品,十次演唱一次失誤就會成為大家的笑料來源,這對於歌手來說是巨大的壓力。
反觀假唱,除非你出現以上“意外”之舉,才會引起關注,更多時候做做樣子也沒人拿你怎麼樣,不出大的疏漏,大部分觀眾也就不計較了。
觀眾對假唱的寬容和對真唱的苛刻,其實也助長了這種不良的風氣。
假唱確實讓人深惡痛絕,文旅部這套規範的推出可謂順應人心,但事情並不是各方遵照執行這麼簡單。
就拿這份規範來說,在實際操作中也會遇到諸多難題。
別的不說,既然不準假唱,兩個月後各大衛視的春晚能做到嗎?
如果做到了,那真唱播出效果不好,我們觀眾能做到寬容嗎?
其次,假唱、墊唱、半開麥等有著很大的區別,實際甄別起來難度很大,歌手在籌備演唱會時提前錄製音訊以備突發情況,這是否被允許?
如果不允許,這對於演出效果可能會有潛在風險。如果允許,這是否是在為“假唱、假演奏提供條件”?
可見,“抵制假唱”真正操作起來,還是得一步一步走。
因為在一定情況下,假唱的優缺點猶如一對連體嬰兒一般粘連在一起,你拿大斧直接去砍或許會兩敗俱傷,只有用手術刀並擁有庖丁解牛的功力才能做好這個手術,而這不是一天兩天完成的。
具體而言,這份規範需要更加深入的操作細則,在方方面面提供明確的指導;而假唱之風首先應該被遏制的就是各家平臺的春晚,它是行業的風向標,重要性、引領性不言而喻。
標杆有了,治理就更容易從繁入簡,春晚是轉折點,避開春晚,那隻能是隔靴搔癢,而非刮骨療毒。
是騾子是馬,我們兩個月後的春晚聽聽看嘍!
總之,事實證明,“塑膠演員”好治理,假唱的“塑膠歌手”可就複雜了,如何治理“假唱歌手”,咱們需砥礪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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