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協定》的長遠目標是把全球平均氣溫升幅控制在工業化前水平以上低於2℃之內,並努力將氣溫升幅限制在工業化前水平以上1.5℃之內。
挪威國際氣候與環境研究中心科學家伊達·索戈內斯、格倫·皮特斯及其同事使用7個綜合評估模型,探討當前和2030年後的減緩措施差異將如何影響全球能源二氧化碳排放和溫度軌跡。大多數預測2100年全球變暖的中位數低於3℃(中位數值範圍在2.2—2.9℃),即使最樂觀的減緩場景,也不足以將全球變暖限制在2℃以下。
全球變暖1.5℃和2℃有什麼區別
根據聯合國氣候科學小組——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研究,在沒有人類影響的氣候下,極端熱浪事件大概每十年發生1次,當全球平均氣溫升高1.5°C時,每十年將發生4.1次,當升溫2°C時,將發生5.6次。若升溫幅度螺旋式上升到4℃,這樣的事件每十年可能發生9.4次。
1.5°C的變暖將摧毀至少70%的珊瑚礁,但在2°C時,超過99%的珊瑚礁將消失。這將破壞魚類棲息地和以珊瑚礁為食並以此為生的群體。
在1.5°C時,我們還可以防止格陵蘭島和南極西部的大部分冰層崩塌。如果超過2°C,冰原可能會崩塌,彼時海平面將會上升到10米(30英尺)。
與1.5°C相比,2°C也會看到更多的昆蟲和動物失去其大部分的棲息地,並增加森林火災的風險——這也是對野生動物的另一個威脅。
2.7°C的升溫將使熱帶和亞熱帶地區一年中的部分時間出現“無法生存的熱量”。科學家們說,生物多樣性將被極大地破壞,食品安全將下降,極端天氣將超過大多數城市基礎設施可承受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