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養金豆之前,我是不想養狗的。
一是怕麻煩,二是擔心自己沒那責任心,養不好。
金豆它媽是金毛,
它爸無從查證,
估摸著,是條黑色的中國土狗。
人與狗相遇,也是緣分。
鄒先森在鄉下看見金豆的第一眼,
就覺得不錯。
胖呼呼,圓滾滾,
濃密的黑毛黑得發亮,
爪子與胸口白毛點綴,
十分可愛。
正好重慶老家鄉下,
年老的看門狗“花花”去世,
鄒先森便提議回重慶時將金豆送回重慶老家養。
四媽說:
這小黑毛兒,你四舅舅早看上了,說要逮了去。
若你們要,最好今天就帶走。
女兒一聽,興奮得不得了,
在我面前提了幾年要養狗的心願,
今日可名正言順地實現了,
豈能不興奮?
在徵得外公外婆同意後,
我們便將金豆兒帶回了家,
一開始的想法,
是暫住,是過渡。
回城裡,
給它取了名兒,
洗了澡,
置了些必要裝備。
同樣養狗的侄女兒還給了一罐羊奶。
它便在我們家生活了。
鄉下的窩棚,跳蚤橫生,
咬得小小的金豆可憐巴巴。
在寵物店洗澡的時候,
陌生人,小浴池,軟糯糯的毛巾,
殺蟲藥氣味,“嘶吼”的吹風機……
這世面,它哪見過啊。
害怕的又跳又鬧,但奈何個兒太小,
反抗不了。
我隔著玻璃對它說:
小金豆兒,你的狗生從此改變咯。
資深鏟屎官告訴我們,
頭幾晚,晚上可能會叫。
拉了屎尿,要打屁股,
然後把擦過的東西放廁所裡,
並要在廁所裡給它擦屁股,
這樣可以讓它養成在廁所大小便的習慣。
好的是,金豆兒從第一晚開始,沒有叫過。
可是在廁所方便的習慣,
就不那麼容易了。
最開始的一個月,
它幾乎是亂的,哪兒合適哪兒上。
外公外婆在家,
往往是一邊罵它,一邊收拾。
它太小了,也捨不得打它。
後來一月一月慢慢大起來,
它似乎開始聽懂人話,
不停地在它耳邊重複嘮叨,
把它方便後的東西放廁所。
直到,有一天,
它自己跑去廁所方便,
我們一家人齊刷刷地悄悄偷看,
一邊看一邊又怕驚憂它,
心底仍不住地高興,
像教會了一個不會算術的小孩。
等它方便完出來,
我們全都圍了上去,
給它豎起大拇指,使勁兒誇它:
金豆,太乖了,太乖了。
狗生也一樣啊,誰不喜歡得到明確的稱讚呢。
反正,我感覺它在笑,
尾巴搖得憨起勁在我們腳下撒嬌。
每次它去廁所方便了,
我們都這樣大張旗鼓的表揚,
慢慢的,它基本學會了去廁所方便。
但它愛乾淨,
還是喜歡扭著我們帶它出去方便。
當然,也失誤過,捱過幾次象徵性地打。
媽媽打它,它躲進我們屋,
埋著腦袋從椅子縫裡往外瞧,
看客廳裡的主人有什麼新動靜,
那樣子,真滑稽,
就像一個犯錯的小孩被竹竿攆了山,
不敢回家。
出去拉,它也要挑地方。
有一次,我媽帶它轉了幾圈,
它始終不肯“實施”。
天兒又冷,我媽氣不過,
踹它,說不要它了,
然後生氣就往家走。
金豆似乎意識到自己“講究”得有點過分,
一路趴起過來,搖尾擺尾求饒。
我媽說好像看它眼裡淚汪汪的,
當然,不知道是狗狗真在哭,
還是我媽覺得它應該哭。
狗很聰明,把人的性情拿捏兒的死死的。
狗的天性愛守嘴,
聽見拿東西的口袋響,
腳一翻一溜煙就跑來了。
我們吃飯,
它就在桌下守著。
有時,看它巴望得實在可憐,
我們會丟東西給它。
家裡的男人們,
並不贊同,說大了怕它爬桌子。
爸爸為了讓它面對美食能“冷靜自持”些,
拿花生米訓練它,
拿手上就不給它, 一定要它坐好,
坐得端端正正了才給它。
久而久之,
現在只要喊它坐下,
它就乖乖坐好,等待派發食物。
最愛啃骨頭,
只要有骨頭啃,天王老子都要忘。
它耳朵靈得很,
我們到樓下,聽腳步聲,
它就知道主人回來了,
早早到門口迎接,
一進門,隆重的歡迎儀式開始,
就像闊別多年的小情人見面,
一頓生撲猛撲。
且每天保持同樣飽滿的熱情。
不像人類的感情有邊際效應遞減的說法。
誰人不愛這禮遇呢。
養狗,給人回饋的感情多。
但有一種情況除外,
那就是,
那時它正在啃骨頭,
它只會象徵性地過來歡迎一下,
然後迅速回歸到骨頭身邊。
狗子的心中也是有利益格局的,
心中有桿秤,骨頭大過天。
到了城裡的狗,
它的價值就不在於看門了。
劉亮程曾寫過:
一條稱職的好狗,
不得與其他任何一個外人混熟。
在它的狗眼裡,
除主人之外的任何面孔都必須是陌生的、危險的。
更不得與鄰居家的狗相往來。
可我們家金豆,
就是沒心沒肺的存在,
除了拆家和給主人挖坑,
基本沒什麼傲人的技能。
不咬人,也不認生,
小區裡只有罵過它的大爺它不甩,
其他人,叫它,它都有好的回應。
又天生膽兒小,
門衛巴掌大的貓,
它喜歡去逗,
人家撓它兩下,
它又怕。
對門兒一對小夫妻養的大金毛叫“大款”,
它一看見“大款”,
就夾著尾巴躲得遠遠的。
帶它到濱江路散步,
無論啥體型兒,啥款式的狗子,
一靠近它,它就躲,
真是沒出息。
一日,城管用網子不牽繩的狗。
我媽牽著它遛彎兒,
它親眼看見一條沒繫繩的狗在它旁邊被網走,
這波“殺雞儆猴”的操作
把它嚇得沒法,夾著尾巴往家竄,
後來兩三天不吵著要出門。
沒那本事,
知道敬畏也是好事兒。
狗子貪玩,
喜歡叼鞋子玩,
女兒的大象毛絨拖鞋,
它最喜歡,大象有個鼻子,
它叼著正合適,
從這間屋跑到那間屋,
為這事兒,也捱過打,
但它不改,可能叼鞋的樂趣實在是大,
也有可能,打得不夠狠。
女兒把自己的小玩具給過它幾個,
最終都被它肢解。
這間屋一隻佩奇腳,
那間屋一個喜羊羊頭。
有時,
它可能沒意識到自己是條狗,
我們坐沙發上看電視,
它趁我們不注意,
“噌”地就跳上來,坐我們中間,
也看電視。
一整套動作,一氣呵成,
連貫、自然、流暢得象體操運動員的完美落地。
一開始攆它,它還不走,
後來只好把鎮狗之利器:衣架拿出來。
讓它知道疼,知道衣架不是好東西,
知道看衣架色變,
最後知道,
狗子應該有狗子的位置。
有幾次,
半夜起床上廁所,
發現它睡沙發上,
天太冷了,
不忍心趕它,
便假裝沒看見。
給它買的窩,它不愛,
被它活活玩壞了。
後來,將一件舊羽絨服給它做窩,
估摸著自己對比了下,
羽絨服比沙發暖和,
便再也沒在沙發上睡過。
本應該山野撒歡的狗子,
人家在這狹小的空間裡,
能夠自得其樂,也是不錯了。
像金豆這樣,
倒土不土的狗子。
天性裡,還是喜歡山野的。
所以,我們回鄉下,
一般都帶著它。
一下車,繩子一結,
它就像脫韁的野馬先飛跑個幾圈。
以示自由誠可貴。
調皮搗蛋的天性昭然若揭。
我喜歡去山坡上走走,
它也去,不會離人太遠,
在沙地裡刨土打滾兒,
陪著大人釣魚摸蝦,
鑽進灌木叢染一身毛毛草,
……
好的是,
你一喚,它就回。
脫了韁,倒是沒有脫“思想”。
夏天的時候,
最喜歡戲水,
曾經在一個新小區外的水池戲水,
各種撒歡兒奔跑,
最後被保安攆。
在河邊戲水,
一身稀泥還指望著能跟你親近。
在姑姑家的水池戲水,
一身髒兮兮不讓它進屋,
還坐門口鬧。
有時,會覺得它搗蛋得很,
但偶爾還是有寵它的心,
只要不是太過分,
就讓它去吧。
你說,我們還能這麼個撒歡兒法麼。
一轉眼,
小黑毛兒變大黑毛兒了。
我們還沒有把它送回重慶。
一次說因為疫情,
二次說鄒先森一個人不好帶
三次說等搬了家再送,
……
其實,我們和它都有了感情,
是捨不得。
上個月在家給它洗澡,
沒吹乾,感冒導致抵抗力下降,
引發病毒感染。
看它一天不吃,兩天不吃,
最愛吃的骨頭,
對它都沒有吸引力了。
就在自己窩裡待著。
我們回家,
還是會病懨懨的過來迎接一下。
眼睛無辜地看著你,
你便覺得,要養它,就要養好它。
於是,送它去寵物醫院,
打針、吃藥,本還說要輸液,
可能金豆的“鄉土性”讓它並不那麼嬌氣,
打了兩天針,
慢慢吃東西,便好起來了。
看它又在你面前活跳蹦亂跳,
懸著的心也放下了。
女兒那天問:
如果有一天金豆離開了,你會不會哭?
我說:
應該會吧。
因為它現在,已經是我們家的一員。
它的存在,
已經安放著我們的一部分情感。
因它,衍生出許多樂趣。
那日,我們在網上選狗繩,
我說選根橙色的吧,亮一些。
女兒說,不行,橙色顯黑。
我轉過頭看看她,又看看黑咕隆咚的金豆。
哈哈大笑。
它戴個啥色兒的,也把它顯不白吧。
爸爸以前最反對養狗,
現在有時喝了點小酒回家,
就追著金豆跑,
從這間屋到那間屋,
看戲的,齣戲的,演戲的,
家裡頓時熱氣騰騰,好生熱鬧。
出門兒遛彎,
若是主人們分開了走,
它就坐中間,
東瞧瞧,西瞧瞧,
做著抉擇,到底跟誰呢。
然後,也不知道是個什麼標準,
選擇跟著一方走了,
還時不時地回頭看看另一方的主人。
有時,金豆也安靜地在客廳坐著,
不動也不鬧,
像一個哲學家一樣望著一個地方,
每每那時,
我就覺得,它應該是一個有思想的狗,
正思索著在它的黑白世界裡存在的意義。
……
女兒說:
好羨慕金豆,因為她要做的許多事,
它都不用做,只負責吃和玩兒。
我只能說:
狗生海海,
幸福的狗狗都是相似的,
不幸的狗狗卻各有各的不幸。
也許生而為狗,不用承擔什麼。
只需要隨波逐流。
但它一生都沒有選擇權與創造力。
遇上誰,就是誰,
遇上什麼生活,就是什麼生活。
只是,有時,
狗有人性,
而人卻有著狗性。
只是,有時,
狗生觀比人生觀更積極吧。
還是那句話:
選擇了,就要善待。
狗的一生和人比起來很短,
但是它卻想陪你一輩子。
狗狗只是我們的一隻寵物,
而我們,
卻是它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