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服務的理念源自20世紀90年代,是在知識經濟浪潮和資訊科技革命的推動下,為適應社會對知識共享與創新的需求而產生的。知識服務以滿足使用者需求和知識增值為目標,提供給使用者的是資訊、知識產品或以知識為主的建議、方案等,其功能建立在資訊管理和知識管理的基礎上。目前,人文社會科學與知識服務的聯結越來越緊密,這在不同學科的知識生產、智庫研究等多方面有著鮮明體現,而學術出版是其中的重要一環。學術出版行業如何藉由數字化轉型介入知識服務,值得予以充分關注。
基於不同學術出版機構的規模、實力狀況及技術條件,學術出版行業發展知識服務大致有三種路徑。
其一,內容的深度加工、管理者。從傳統的媒體時代到今日的“網際網路+”時代,傳媒機構的發展理念與模式在持續創新。無論是“內容+形式”還是“內容+服務”,抑或是“內容+關係”“內容+場景”,在不同的傳媒運作模式中,內容始終是其中的核心要素。傳統環境下,紙質學術出版物的大部分市場份額來自圖書館和各類機構使用者,而零售的量很小;網際網路環境下,學術出版的數字化轉型為使用者群體的拓展和精準對接找到了更好的途徑。因為,以長尾理論為依託,再冷門的內容產品在網路平臺上也可以找到使用者,數字化環境下資訊冗餘而長尾資訊匱乏的使用者痛點也能迎刃而解。在各類學術資訊、學術文獻生產日趨過剩的環境下,學術出版機構對內容進行深度加工和管理尤為必要。
其二,教育、諮詢服務的重要參與者。品牌影響力較大、資金充裕的學術出版機構,可考慮利用其內容資源,有針對性地參與到教育業和諮詢業中。無論從學術研究的現實指向性及與教育的聯結互動來看,還是從不少學術出版機構的業務構成來看,學術出版與教育出版都存在較大程度的融合。社會各行業各領域對從業者受教育程度的要求不斷提高,作為知識密集型行業的出版業,自然也可以在教育培訓領域扮演更為重要的角色。除教育培訓之外,諮詢服務業也是學術出版機構大有可為的一個領域。如今,諮詢研究業已成為一個發展迅速的知識型產業,被列為高層次智慧財產權的重要領域。學術出版機構可依託自身內容資源,開發學術思想庫、專業型智庫、策略型智庫等諮詢產品。
其三,多維資源的整合者。實力雄厚的學術出版機構可借鑑優秀出版機構的經驗,開發資料資源整合系統,整合自身及其他主體的優質內容資源,全方位參與知識服務業的發展。在構建知識服務體系的過程中,學術出版機構不僅要考慮技術研發,還應從知識服務的場景設計出發,由知識服務模式推及知識產品生產,以及知識資源的採集、積累、管理、挖掘、複用、迴圈、加工等環節。
在我國學術出版行業藉由數字化轉型介入知識服務的過程中,相應的法律體系和出版行業政策亟須完善,以提供更有力的配套支撐,解決學術出版業發展知識服務的後顧之憂。
首先,有關數字內容版權的法律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版權資源是出版機構生存的核心要素。一些學術出版機構的版權管理、維護能力不盡如人意,導致其在國際學術傳播場域喪失了一些應有的版權收益,甚至影響到國家文化安全和學術安全。2021年6月1日,我國第三次修訂的《著作權法》開始施行,其中修改了諸多與數字化相關的內容條款,而其他相關配套法律條例也應加緊修訂完善。
其次,完善行業扶持政策,推動學術出版行業實現轉型升級。發展知識服務需同時滿足知識、技術、人才、市場、版權政策等一系列條件,這是一項需要社會多方面通力配合的系統工程。我國數字出版的發展歷史較短,許多優質的紙質內容資源還沒有轉化為數字資源。雖然大資料給發展知識服務業帶來了重要契機,但我國不少學術出版機構還沒有足夠成熟的技術來發展相應的業務。單靠各個出版機構分散的力量,難以發展需要大量人力物力投入的知識服務產業。因此,要透過相應的扶持政策幫助我國學術出版行業應對國外同行在知識服務領域的競爭,促進各出版機構整合內容資源,制定長期的戰略規劃,探索知識服務的新方法、新路徑。
近年來,我國的科研實力迅速提升,為學術出版業發展知識服務提供了越來越多的優質內容資源。學術出版行業在發展知識服務的過程中,應合理選擇發展路徑,秉持創新精神和長期發展戰略,立足長遠,循序漸進。
(作者單位:浙江大學傳媒與國際文化學院)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作者:吳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