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用於轟炸的飛機雖然在一戰末期就已經出現,但是轟炸機對戰爭產生重大影響基本還是二戰的事情。尤其是二戰中後期,所有參戰的大國都在拼命生產各種飛機,因此當時全球參與戰爭的各種飛機有二十萬架以上。僅僅專業的轟炸機也有數萬架。在龐大的總數量之下,就可以一次性組織上千架甚至數千架的中大轟炸機組成大規模的戰略轟炸機群,以鋪天蓋地一般的規模撲向對手的單個城市或者其他需要重點照顧(轟炸)的工業區。數千架轟炸機每架攜帶五六噸的炸彈,這樣一次性就可以投擲上萬噸的高爆彈和燃燒彈到一個單一目標之上。這種戰略轟炸的威力甚至不亞於核武器的打擊,因為上萬噸的燃燒彈投擲在一個有限的區域,再引發的地面房屋和其他物品劇烈燃燒產生熊熊大火,往往讓一個城市的所有人員都無處可逃。
因為猛烈而集中的燃燒甚至會引發強烈的大範圍火風暴。任何處於這種火風暴圈之內的人員和物品都會化為灰燼。正是這種猛烈而集中的轟炸造成的損失過於,尤其是對戰爭中的平民過於慘烈。導致後來對是否頻繁使用這種超級轟炸模式更加慎重。當然,被千機編隊攻擊的一方也不會坐以待斃。一旦面臨這種鋪天蓋地式的轟炸,一定會出動所有的能起飛的戰鬥機進行攔截。千機大轟炸要求時刻保持密集的空中隊形,才能確保大部分炸彈投擲到預定的目標區域之內,因此會給本來就機動性很差的掛彈轟炸機機造成機動性的進一步下降。因此如果防守一方有足夠數量的戰鬥機進行攔截,對這種超級編隊也會帶來巨大損失。因為密集隊形之下,只要防禦方的戰鬥機瞄準開火,那麼就不但會擊中其中的一架轟炸機,而是會瞬間擊落擊傷一串。
這樣一來,所有參與戰略攻擊的轟炸機編隊,原則上都需要戰鬥機全程進行護航。一旦進入敵方上空出現對手的戰鬥機攔截,那麼本方的護航戰鬥機就會立即和對方進行激烈纏鬥。此時轟炸機群可以快速脫離,繼續按照預定航線撲向目標區域。一般來說防禦方的攔截都是多批次進行,因此護航的戰鬥機也是分批次投入戰鬥。對二戰期間的戰略轟炸編隊來說,一般保持7000米以上的高度突入對方的領空,而且大部分戰略轟炸,如果對方的攔截實力仍然較強,那麼多選擇的夜間進行。7000米以上高度可以躲避大多數的低雲和積雨雲,更是可以讓防守方的大口徑防空高炮的命中率極大下降。夜間出動,讓對手很難摸到轟炸編隊的真實規模和預定目標,攔截起來更加不容易。當然夜間大規模編隊並且有精準護航的難度會急劇提高。不多搞幾次,很難形成集體性的經驗。
二戰末期的大部分戰略轟炸的往返航程已經超過2000公里,有些甚至超過3000公里。這樣對護航戰鬥機的航程要求就非常之高了。要求護航戰機不但格鬥能力強悍而且內油也多,這本身是一個極為矛盾的要求,不過二戰後期居然真有型號做到了。比如採用梅林發動機生產的P51野馬戰鬥機,就可以全程護航並且格鬥能力極強的典型。那麼到了最近20年。卻出現了完全不同的景象。這就是大多數三代以後的戰鬥機的航程和載彈量都同步加大,對地攻擊特別是精確打擊能力越來越強。因此很多過去由專業轟炸機進行的對地突擊任務,在當今可以由戰鬥機或者戰鬥轟炸機來做。也就是專業戰鬥機和專業轟炸機的界限劃分已經不需要那麼明顯。戰鬥機和戰鬥轟炸機在執行對地任務的時,一般同時攜帶少量的中距彈和格鬥導彈。期間甚至有專門的電子戰飛機伴隨,因此這種攻擊機群是完全不需要護航的。
除了戰術轟炸編隊在最近這些年的區域性戰爭中已經不需要護航,甚至仍然保留的少量戰略轟炸機的攻擊行動也不需要護航。比如B52H頻繁出現在最近的幾場戰爭中,都是從數千公里外的基地攜帶巡航導彈起飛,最終在目前區的至少數百公里外就已經發射完所有的制導彈藥,再立即返回;全程不需要護航。B2更是典型的夜間獨行俠,獨自來去從來不需要護航。那麼是否就可以因此認為今後的轟炸機群都不需要戰鬥機護航了呢?瀚海狼山、匈奴狼山個人認為事情可能沒有那麼簡單。也許B2一類的洲際隱身轟炸機確實不需要護航。但是對更多B52,包括類似的大中型非隱身轟炸機來說,實戰使用頻率其實更高。而過去二三十年的一些區域性戰爭。其實基本上都是超級大國單方面攻擊一些沒有戰略反擊能力的小國。而且B52一路出擊數千公里。一般沿途的國家都會給予開放領空。
說白了就是大多數沿途國家,對B52H一類的飛過基本裝作沒看見。但是如果將來爆發的是大國之間的全球性戰爭。B52一類還能不能獲得普遍被開放領空,而且到了目標區附近仍然沒有任何攔截的狀況就不好說了。因此一定意義上來講,如果大國之間開戰,那麼對戰略轟炸機的區域性護航還是需要的;起碼在接近對手一定範圍內的“危險空域”仍然需要護航。完全不需要護航的,除非是次軌轟炸機。這才是今後大國競爭的真正高邊疆。